市科技局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日期: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http://kjj.ezhou.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科技局办公室(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邮编:436099,联系电话:027-608961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以《2023年鄂州市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和《2023年鄂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评指标》为标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0件,行政确认1748件,其他公共服务事项1011件。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3年,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52条,通过“鄂州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4条、“湖北鄂州科技”微博发布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据依《条例》对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渠道及答复格式进行规范和明确。2023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相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指南、渠道、机制及答复格式进行规范和明确。三是加强审核,确保质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无僵尸栏目、死链网页、涉黄涉非以及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鄂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3年,修改保留规范性文件11个。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科学普及专栏”“科技成果超市”两个特色栏目为载体,加强科技技术普及和推动科技创新。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科技资讯,普及科技知识,倡导健康生活,引领创新趋势。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行集约化管理,既利于社会大众通过平台接收各类信息,又利于安全维护,节约了部门网站维护管理开支。四是加强网站监管。定期对网站及其它政务新媒体进行质效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找错”功能,强化社会监督管理,及时关注后台信息,切实提高网站建设质效。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法定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在市行政审批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中,市科技局前三个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得分处于市直部门上游水平,第一、三季度排名第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深入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打造本部门信息公开亮点和特色。

  一是持续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市科技局中心工作,加强各类规划、财政信息、重大决策等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是持续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部门代拟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同步公开起草说明、征集期限等。公开正式文件时,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及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理由说明等)。

  三是持续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制度。丰富解读形式,开展高质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市科技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7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件),市政协提案11件(3件为主办件、1件承办件、7件为会办件),截至目前,我局已按规定时限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实现办复率100%、沟通率100%、满意率10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围绕《2023年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重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形势较好,未发生政治错误和网络舆情。网络运行安全稳定,未发生涉密泄密和个人隐私泄露问题。

  (三)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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