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网站共发布文化和旅游有关信息805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8条,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3件,行政许可17件,行政处罚14件(其中一般程序8件,简易程序6件),行政强制0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通过网络申请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规定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制定、修订《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健全政务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政务网站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大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文件、结果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研究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6件。

  (四)平台建设

  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重点工作,我局持续调整优化相关栏目设置和功能设计。2022年,我局在网站首页增设《时政要闻》板块,与鄂州融媒合作,联合打造局微信公众号,推出各区经典旅游线路、农文旅精品旅游线路、武鄂黄黄都市圈旅游线路、红色旅游暨清廉鄂州等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宣传营销,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网站界面的更新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准确获取,切实发挥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新制定修订的《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意识形态安全关。加强组织领导,增加骨干力量,安排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工作,定期对已发布的内容进行复核,及时对发现的错误进行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到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对此,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联络机制。加强与局属单位、机关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提醒局属单位、业务科室及时提供有效信息,工作人员按时上传信息。二是从严执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做好上网内容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内容准确规范,从源头上防范网络舆情风险。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要求持续调整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布局设计,确保政务信息发布高效便民,为公众了解我市文化和旅游信息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四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通过文字解读基础上,采取视频、数据图表、漫画等多种样式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 ,省政协提案2件,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32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建议提案和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2〕12号)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狠抓落实,按规定全部办结完毕,实现了办复率100%、沟通率100%、反馈意见满意率1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