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金融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49条信息,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通过 “鄂州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1009条信息,《鄂州金融月报》出6期,全年投放90份。

  2022年,我局在认真做好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自查自检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增设“重大决策预公开”“回应关切”“财政资金”“结果公开”“招考录用”等栏目,充分保证社会群众对金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相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强化监督,定期通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三是信息质量和宣传档次有较大提升。累计向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推送稿件约90余篇,在国家级媒体报道1篇,省级媒体4篇。

  (四)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政民互动平台建设。2022年,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4件,。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排查出的问题和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及时更新网站目录相关内容。三是开展政务新媒体建设。畅通信息渠道,组建金融系统信息员队伍,开设“鄂州金融”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党的二十大”等专栏,形成踊跃投稿的良好局面。

  (五)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市金融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深入推进金融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实现政务公开手段和形式多样化,方便人民群众从不同的渠道获取金融信息,从而达到对金融工作监督的目的。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制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办法,并督促各校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对于招聘考试、职称评定等信息,均在“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门户网站和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写作方法、内容组织、文体格式等方面缺乏创新,工作人员业务钻研不够,政务信息公开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更好便民利民。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丰富解读数量和方式,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微信公众号为“鄂州金融”,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本年度报告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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