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截止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寿昌大道47号,电话:027-60830400,传真:027-6083065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发改委按照《2022年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74条,其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262条,工作动态及通知154 条,专题专栏68条,发布征集调查6次,开展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在线访谈2期,公示公众来信7条,回应民众关切6条,推送微信公众号83期。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发改委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答复内容和时限,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了解信息公开诉求,全面提升答复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全部按要求及时规范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开展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委根据本单位职权事项,动态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及监督反馈渠道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上,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不断丰富页面展现形式,将公开政策、公开指南、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集中展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主任信箱、咨询投诉等渠道畅通与民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凸显工作特色;分设专题专栏,通过数据发布、文件汇编、图文解读等形式,让群众获取政策更方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及时对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将整改情况作为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面提升我委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力度的问题,市发改委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调整物价、粮食、重大项目、营商环境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提升公众参与度,及时收集整理主任信箱、咨询投诉、人民网网友留言反馈的问题,公开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二)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举措

  一年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个别同志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二是政策性文件存在公开不及时性问题;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活动中,意见征集及意见采纳情况公开有待提升,群众参与度不够。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主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市发改委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中,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已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集中公开主办的政协提案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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