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草案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7-29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草案之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统筹考虑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实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在推动鄂州“三城一化”战略目标中,将扩大就业规模作为项目引进的重点考量指标之一,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建立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完善就业考核工作体系,将就业成效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把落实惠企惠民政策作为“稳就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制定细化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深化就业领域改革,破除妨碍劳动者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公平就业制度。

  第二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深化“我选湖北·青英汇鄂州”计划成果,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就业创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支持和服务。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贴、求职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围绕我市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针对性地举办各类招聘会,促进供需对接。深入推进对外劳务协作,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通过发展涉农就业、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吸纳就业、适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加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等多项举措,帮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岗位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第三节 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业环境。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栏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项目、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推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和示范项目。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和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引领带动更多人投身创业创新活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扩大非全日制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就业,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第四节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着力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理顺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立法建设,确保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8万人次以上。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调动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各类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公益性、高水平的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等服务。加强民办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人才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发布与监测体系建设,编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景气指数。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集发展、创新发展,建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着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稳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支持国际猎头公司、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合资或分支机构。吸引聚集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公司设立总部,加快推动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培养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实施人力资源经理“能力提升计划”,每年推荐若干名经理人赴国内高校开展脱产学习,按培训费用总额50%补助给企业,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积极探索依托海内外高端人力资源机构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按照市场化运行方式,开展有偿人才引进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机构举办高端论坛展会。

  第六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全省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鄂州就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构建全市统一、线上线下一体的智慧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成果运用和大数据分析,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构建全面科学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

  第七节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功能

  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监测企业岗位增减情况,定期发布就业形势分析报告。推进1+4失业风险防控体系落实,积极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支持去产能任务较重、受贸易摩擦影响较重、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和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企业,促进企业稳定岗位和员工提升技能。积极与省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接,实现失业保险省、市两级经办机构数据互联互通,健全就业、养老、医疗等数据对比对接机制,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联网共享,及时掌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相关信息,切实提高基金共济功能和使用效率,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就业创业,维护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草案之二——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险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总体部署安排。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要求,稳步推进我市缴费基数标准和待遇计发工资参数与全省统一并轨,落实上级关于退休年龄条件、待遇计发办法规定,规范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落实国家统一的遗属待遇政策。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包容鼓励年金类补充养老保险,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培育支持个人储蓄类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合理确定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增长机制,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落实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法治化水平。

  第二节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扎实开展全民参保扩面行动。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城镇职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开展扩面、宣传与服务。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以外卖、网约车行业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贯彻国家养老保险总体方案,落实各项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落实省调整缴费基数标准后的待遇计发过渡办法,实现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按国家部署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落实国家调整完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人均养老金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政策,保障工伤职工待遇水平稳步增长。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使用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下依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实体窗口,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一门式”“一窗式”办理;线上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统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简化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经办风险管控,全面实现风险防控进规程、进系统。加大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第五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委托投资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大数据监督,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提升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草案之三——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围绕人才强市目标,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坚持依托人才工程打造人才品牌、依托重点产业集聚创新人才、依托各类主体用好创新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引进集聚、培育提升、创新创业、激励保障工程,打造一支与高质量融合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新时代专家队伍建设,加强专家团队引领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在引领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后备人才中的骨干作用。深入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促进博士后创新创业,壮大博士后人才队伍。加大吸引留学人员来鄂州工作力度,更加注重引进鄂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高端急需人才。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探索对行业协会学会下放职称评审权。完善评委会管理办法、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监管办法,探索实施职称电子证书。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创新创造创业能力。

  第二节 高质量推进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紧贴发展潮流筑牢人才“底盘”。紧紧围绕航空枢纽形成的新引擎、科技创新释放的新动能,同步绘制“产业地图”和“人才地图”。在精准实施“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121人才池”计划、企业“千名引硕”等重大引才工程的同时,积极探索“招商+招才”、“人才+项目”、“人才+成果”等招才引智模式,围绕鄂州未来5年、10年、20年的战略布局,重点引进发展规划、临空产业、港口经济、智慧物流、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现代金融、生物医药等临空偏好型产业人才,努力形成以产引才、以才促产,产业与人才的良性互动。全力打造人才政策“升级版”。人才竞争,关键是人才政策的竞争。在战略决策、产业布局、规划发展等宏观层面,分层级、分领域建立系统开放的“专家智库”人才机制,多元化做好柔性引才、智力引进。鼓励用人单位采取项目合作、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院士专家鄂州行”等多种灵活方式引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在人才“引育用留”具体层面,实施“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计划”,统筹“十三五”期间人才、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包”,紧盯重点、难点和堵点,从金融支持、创新扶持、培养评价、编制管理、人才流动等方面持续用力,着力打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加有效、更具特色的“新鄂州人”系列政策“升级版”,为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超级团队做好准备。着力搭建多元化人才项目平台。平台是承接人才、成就人才的载体,是人才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用武之地”。 “十四五”时期,聚焦产业人才引培,立足产业布局、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培育高技能人才为重要抓手,形成与武汉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人才培育路径。加快推进蒲团航空校术学校职教园、鄂州大学航空学院科创园、临空经济区方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鄂州中专3D打印人才实习实训基地等“三园一基地”建设,办好“鄂州技能大赛”,以赛引才,形成品牌,为临空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支撑。精心构筑拴心留才良好生态。继续发扬“店小二”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拓展人才服务项目,全面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做实“人才服务一卡通”。加快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线上+线下”服务模式,试点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全生命周期人才服务。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扎实开展交流联谊、走访慰问、休假疗养、健康体检等活动,加强同人才全方位联系交流。大力实施“3H(Housing、Home、Health)工程”,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专项投保等方面完善落实优惠政策,加快推动润马塘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打造一流的人才社区。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示范技工院校创建工作。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鉴定机构职能转变,加强对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贯彻实施《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鄂州工匠”选拔表彰活动。建立1-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育一批校企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能人才工作站。 加强各类赛事统筹管理,对标世赛国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健全竞赛工作机制。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技工教育“双品牌”建设,支持创建特色品牌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建设,积极组织技工院校教师参加全省教师培训活动,五年内实现教师轮训全覆盖。优化技能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加强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

  第四节 加强人才信息化服务建设

  促进人才服务工作从“经验加感觉型”向“数据加事实型”转变,用信息化手段为我市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更加人性化、精细化的服务。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升级人才创新创业超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平台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数据的共享整合与分析研判,提供筛选对接、智能匹配、跟踪推荐等在线服务,确保人才超市网络服务平台持续有效运行,为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服务体验。另一方面,最大限度整合我市组织、人社、经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外侨、侨联等部门掌握的党政事业单位、企业经营管理、高层次创新创业、农村实用、专业技术等方面人才信息,科学梳理归纳,逐步形成“互联网+人才”的实时应用大数据,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创新开展微观层面的人才大数据挖掘和应用工作。

  第五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总体改革部署,结合新时代人才成长规律,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优化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改进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按省厅部署组织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建立适合不同行业及其岗位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聘用管理。加强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探索使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第六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加快,事业单位薪酬制度面临配套改革力度加大,在坚持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前提下,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探索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合理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落实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强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监督检查,规范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和绩效工资审核工作;全面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工资信息化管理,提高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效率,力争实现全市同系统、同管理、同频同振;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七节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跟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对接,启动建立省、部、市级表彰数据库。按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出台文件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的具体措施。加强我市表彰活动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做好市级以上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积极推动各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表彰项目实施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不涉密的表彰奖励活动和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八节 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紧盯考试安全和考试质量目标,在人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促进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加强命题专家队伍建设,选拔一批业务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专家,组建鄂州市命题专家队伍,补齐我市社会化考试命题短板;建立人事考试联席制度,明确涉及到人事考试各相关部门的权责,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各类人事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启动人事考试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积极参与湖北省人事考试监控指挥平台建设。配合省人事考试院建设完成覆盖省、地及考点的一体化、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平台,全面提升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和保障能力;积极参与“全国人事考试云平台”建设的实施和使用,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省人事考试院的统筹规划下,积极参与“全国人事考试云平台”实施工程;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开展人事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规范人事考试秩序,净化人事考试环境,维护人事考试公平公正。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草案之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分类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研究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人工成本信息和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提供信息引导。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第三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

  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仲裁员管理制度,加强仲裁员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建立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仲裁办案标准化水平,推进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加强仲裁类案指导,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提升仲裁终结率。建立健全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和评查机制,完善办案程序公正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推动落实全市统一的案件制度及标准。加强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做好风险防控,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依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实现仲裁线上办案全覆盖,推进“网上庭审”,做好网上调解仲裁服务。

  第四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全面做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公开。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违法案件移送渠道,加大移送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录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正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执法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举报投诉窗口接待服务规范,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方位便民服务,持续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五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完善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草案之五——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集中精力优化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指导各区加强人社政务服务向社区、村湾延伸覆盖的推进,对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实现同一事项全市“一网通办”,部分高频事项依据省级平台开通情况同步实现“跨省通办”。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持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流程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最多跑一次的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创新人社数字化运用、服务模式、治理方式,推进信息系统在全市人社系统内部畅通、外部连通,内外信息数据充分、安全共享运用,探索更多数字化运用场景,推动人社工作数字化转型。狠抓《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和《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管理标准》的落实。持续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一批人社“知识通”。督促各区、局属各单位认真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各项工作任务,为特殊人群定制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模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常态化监督,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推进突出问题深化整改,适时通报负面典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改造完善现有业务系统,全面支持三代卡,适时将三代卡应用向人社以外其他行业领域拓展。强化社会保障卡的应用,梳理社保卡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目录,推进社保卡在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鄂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各业务系统的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融合社保卡线上线下应用,实现社保卡支撑相关业务在省内和跨省“一网通办”。不断强化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身份凭证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实名注册、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电子证明的服务;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人社服务平台移动端、自助服务端的社保卡服务能力,实现社保卡电子证照线上领取、社保查询、社保关系转移、就业人员求职、就、失业登记证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人社服务,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充分运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不断完善社保卡在待遇发放、补贴申领、信用服务等跨部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强化人社信息化服务能力。逐步完善人社线上服务平台的服务渠道和服务功能,梳理人社服务事项,实现人社业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做到群众办事事项线上平台应上尽上,全面打通人社各业务系统与湖北政务网、鄂汇办的对接,实现“一网覆盖”。

  打造12333咨询热线优质服务品牌,全市12333综合接通率和满意度逐年增长。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工作,保障数据和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节 发挥人社工作防贫减贫作用

  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人社扶贫政策措施连续性稳定性。着手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合发展,推动减贫工作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实用技术等专项培训项目,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农村就业创业者。积极推广职业技能在线培训平台,鼓励企业和劳动者开展线上培训。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继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建立完善预防、补充、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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