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报审稿)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11-27 语音:播放

 

  前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总揽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鄂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在优先位置,始终把主动融入湖北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战略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快“三城一化”战略实施,以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导,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建设江南美丽田园城市。

  为描绘好美好蓝图,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的意见》以及《中共鄂州市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各区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南。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第一节 重大意义 1

  第二节 振兴基础 2

  第三节 发展态势 5

  第四节 指导思想 6

  第五节 基本原则 6

  第六节 发展目标 8

  第二章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10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10

  第二节 优化乡村“三生”空间 12

  第三节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14

  第三章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17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7

  第二节 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19

  第三节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21

  第四节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3

  第五节 实施品牌强农工程 25

  第四章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27

  第一节 完善乡村生态系统 27

  第二节 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29

  第三节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0

  第四节 彰显乡村生态价值 32

  第五章 全面繁荣乡村文化 34

  第一节 弘扬核心价值观 34

  第二节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35

  第三节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38

  第六章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41

  第一节 加强党的建设 41

  第二节 健全基层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 43

  第三节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44

  第四节 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6

  第七章 着力改善农村民生 48

  第一节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48

  第二节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50

  第三节 提升劳动力就业质量 51

  第四节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53

  第八章 凝聚乡村振兴合力 55

  第一节 强化高质量人才支撑 55

  第二节 落实发展用地保障 57

  第三节 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58

  第四节 规划实施保障 6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认真总结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准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发展态势,切实抓住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落实好。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解决这两大主要问题的总“开关”。当前,我市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比较突出,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希望和潜力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逢其时,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美丽江南田园城市建设的基础保证。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有利于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完美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市“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所在。中共鄂州市委七届七次全体(扩大)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市“三城一化”( 航空城、生态城、科学城和武鄂协同化发展)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而且将加快城乡要素融合、基础设施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生态保护融合和体制机制融合,最终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市必须要振兴乡村,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也是新时代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美好生活愿景的回应。

  第二节 振兴基础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农业发展质量高。积极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形成了以农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主体、龙头企业为引领的格局。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家庭农场764家,农民合作社1098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家,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76万亩,农业增加值增长3%。同时,创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委托经营等新型土地流转模式,流转耕地35.52万亩。

  产业发展模式新。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积极探索新型产业发展模式,涌现泽林镇“稻虾共生”、杜山镇“猪—沼—菜”、段店镇“林—鸡—果”等生态循环模式;太和镇、沼山镇、梁子镇水稻、胡柚、水产等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条延伸模式;涂家垴镇蓝莓种植、加工、销售、旅游于一体的农业功能拓展模式;蒲团乡农业、旅游、休闲、颐养多业态复合的生态养老新模式等多种乡村产业模式。

  人居环境质量优。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已在21个乡镇59个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梁子湖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改造全面完成,全市村湾保洁覆盖率和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市200人以上村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438处。村湾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栽植各类苗木2450万株,义务植树605万株。完成通道绿化里程797公里、河渠港绿化里程121公里,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乡村治理措施实。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新途径,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拓宽农村社区协商议事的载体和途径,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2018年高质量完成35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持续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村匪村霸、宗族恶势力。不断加强农村人才储备,建立全市乡土人才库和“两委”后备干部库,落实“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脱贫攻坚效果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近年来,全市整合扶贫资金2.62亿元,坚持强化产业支撑、着力推进“四个一批”创业就业扶贫、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强力推进危房改造,提高兜底保障水平,真情关爱“三留守”人员和积极拓展社会扶贫,带动3691户贫困户增收。白龙蓝莓入选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产业扶贫标准案例;扶贫对象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4%,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发放助学金862万元,惠及贫困学生10399人;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35户;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月、45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840元/月,将符合条件的17137名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经过5年脱贫攻坚,已脱贫14205户40391人,出列42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99%。

  第三节 发展态势

  从国家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从区域层面看,中部崛起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项目和资本向我市聚焦的态势日益显现,为全面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

  从省级层面看,湖北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的实施,加快了我市与武汉协同发展一体化步伐,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政策红利。

  从市级层面看,市委关于“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提出,为健全完善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了直接保障。

  乡村振兴仍面临着挑战:一是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第二产业比重较大,第三产业缺乏发展动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够,好山、好水、好区位的优势发挥不充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二是城乡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缓慢,电商服务点覆盖度不广,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厕所等配套设施不足。三是土地要素约束趋紧,全市年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8000亩左右,湖北省下达年度计划不足一半,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缺口大,同时闲置、批而未用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调剂指标3万亩左右,亟需统筹城乡土地资源要素,显化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四是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复杂,持续深化改革的难度不断加大。

  我市已进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担当、更管用的办法,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当新时代乡村振兴排头兵。

  第四节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乡村特质发展为根本,以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为目标,体系化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建设美丽江南田园城市。

  第五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深度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重塑城乡关系。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坚持乡村特质发展。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丰富多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底线思维。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护和增进农民权益作为根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三权分置”,坚守“三条底线”和“三条红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第六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和方案得以确立和制定,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具有鄂州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远景展望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江南美丽田园城市基本建成。

  远景展望到2050年,更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第二章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全面融合”的要求,主动融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及全市“三城一化”建设发展战略,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依托重点城镇,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产业集聚、生活便利、生态宜居的乡村空间,推进乡村分类建设和发展。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以“三城一化”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城镇的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节点作用,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增强产业集聚功能,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共享。

  一、加快“三城一化”建设

  按照航空城、生态城、科技城建设思路,加快创新驱动、协调发展,加快武鄂协同发展,为城乡高质量发展作先行。

  以加快建设综合物流枢纽为载体,打造“临空经济轴”。按照“一港五区”的发展思路,构建“铁水公空”立体交通体系,推动鄂州东部汀祖、碧石等乡镇产业向临空偏好型产业转型。加快临空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临空经济轴、科技创新轴”组团轴向延展和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发展,打造辐射全国的临空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充分发挥好山好水好资源优势,重点保护环梁子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华容区北部区域生态功能区。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重点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生态价值。发展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的绿色生态产业,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先行区。

  对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依托“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以鄂州西部的科技创新轴为中心,推进葛店开发区、梧桐湖新区周边乡镇高新技术及其配套产业发展,抢抓武汉科技资源外溢机遇,为“一芯驱动”战略做好配套。

  推进武鄂协同发展,按照“双枢纽、一产业带”的总体要求,加快融入武汉城市圈,与武汉、黄石、黄冈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统筹产业经济、生态保护、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公共服务等综合布局。

  二、增强城镇辐射带动作用

  以城镇化为核心,发挥以城带乡的核心引领能力,加快特色小镇、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等空间载体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葛店开发区的产业与科技引导作用,统筹城区、新城、重点乡镇协调发展,以精明增长带动城市发展。依托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的产业优势,葛店开发区、红莲湖新城、梧桐湖新城、临空经济区等产业功能新区的功能优势,以及段店镇、蒲团乡、长港镇、梁子镇、沼山镇、太和镇、涂家垴镇等乡镇的产业特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周边乡村协作与功能整合,激活乡村资源。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城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形成由点及面、点线结合、集聚连片乡村振兴战略新格局。

  三、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强城、镇、村三级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积极开展村庄规划试点,统筹产业经济、生态环境、社会人口、历史文化、基层治理等因素,深度融合土地、建设、组织等核心管理内容,探索村域“多规合一”。按照协同发展原则,鼓励区位相近,资源条件与功能相似的村庄共同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探索长江沿线、环梁子湖和百里长港等区域的规划编制,实现一个区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第二节 优化乡村“三生”空间

  统筹协调乡村空间布局,以产业集聚为核心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以“一刻钟公共服务圈”为基础打造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以保护山水生态廊道为重点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一、高效利用生产空间

  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高端引领、集群互补、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生态农业。引进现代科学技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创建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功能区。依托梁子湖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峒山村全国现代生态农业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多元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重点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养生食品和休闲食品。

  文旅康养产业。打造以五极联创为核心的旅游名镇、名村和农旅融合综合体,发展融赏荷、登山、泛舟、体验农耕文化及健康养生、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加快推进恒大童世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以“健康中国”建设为指引,聚焦健康产业、医养融合和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革新康养模式,优化康养产业结构。发挥梁子湖、红莲湖、梧桐湖的生态优势,加快建设临空大健康产业园、华容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园、梁子湖生态健康科技园。

  现代服务业。依托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建设,以信息化、网络化、智慧化为目标,打造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强化农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示范区项目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依托区域性电商专区,开展电商销售业务,实现“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

  二、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优化乡村传统格局,科学规划生活设施用地位置及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打造“一刻钟公共服务圈”,分类构筑文体健身、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等便民服务圈。建设完善村民文化健身广场、养老院、幼儿园、卫生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级网上服务站点保障措施和服务功能。推进全市远程诊疗系统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为目标,构建全域立体生态安全格局,全力打造农田林网、水网、路网三位一体的生态景观廊道网和绿色村镇网。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重要生态节点,重点建设百里长港生态示范带。通过水、渠连通长江、湖泊的方式,建设鄂州中西部水体生态廊道,改善和提升湖泊水质。通过天平山、葛山、白雉山、沼山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构筑东部山体生态廊道,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第三节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示范引领、特色发展、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一、创建示范引领型村庄

  示范引领型村庄指产业基础好、经济实力强、地理位置优、生态环境美以及位于城市近郊的村庄,能够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充分发挥鄂城区峒山、夏沟、华伍、成海,华容区武圣、罗湖、石竹,梁子湖区茅圻、万秀、上鲁等村庄在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打造一批示范引领型村庄。进一步增强产业优势、环境优势、组织优势,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环境卫生水平和村容村貌水平,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产业兴旺、健康文明、制度健全、组织有力和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到2022年,全市示范引领型村庄数量达到80个以上。

  二、打造特色发展型村庄

  特色发展型村庄指文化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独特、民俗风貌突出、产业基础较好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村庄。在切实保护村庄传统风貌格局及田园景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源特色价值,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加快打造文化特色型、生态特色型和产业特色型村庄,推动特色资源保护与乡镇发展良性互促。探索设立乡镇建设保护红线,加强对鄂城区丁坳、杨岗、大山、三山,华容区芦花、百席、三江,葛店开发区铁咀、武城等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在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适度开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建设一批具有湖光山色、田园风光的生态文明示范镇。对具备特色农业、手工业、工贸流通业等发展条件的特色产业类乡镇,重点强化产业优势、发展多种经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加快向示范引领型乡村迈进。到2022年,特色发展型村庄数量不少于62个。

  三、完善改造提升型村庄

  改造提升型村庄指现有村庄中产业基础薄弱、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难点。在保持原有规模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农村居民点生态建设,优化环境质量,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每年申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不少于60个。加大乡村综合整治力度,对残旧房屋、废弃宅院等进行整治维修、合理利用,用于社区养老、社会救助等公益性设施以及民俗展示、文化展示、乡村旅游等。进一步强化产业培育,根据资源基础和特色,积极推进生态养殖、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到2022年,80%的村庄完成人居环境整治计划。

  四、明晰搬迁撤并型村庄

  搬迁撤并型村庄指受生态保护要素限制或安全威胁,需要局部或整村搬迁的村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以及列入城中村改造或新型社区建设计划的村庄等。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安置新村、小城镇、中心村、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适宜区域,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对规划拟列入搬迁撤并规划的村庄,如汀祖镇桂花、凤凰、王边,庙岭镇大雄、桐岭等村,严格限制新建和改扩建活动,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在充分遵循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搬迁和村庄撤并。到2022年,各乡镇完成对辖区范围内村庄用地闲置情况的摸底调查,列出搬迁撤并村庄名单和整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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