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经营主体除名制度 鄂城区十四家企业被除名退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4-02-04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晨 通讯员周一畅)日前,鄂城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经营主体除名制度,提升经营主体整体质态,改变以往经营主体“只进不出”“僵而不死”的状况,释放了长期被占用的字号、商号等有限资源,为投资人重新整合资源,实现创业创新提供了便利,这是鄂城区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改革开展的一次有益尝试。

  激发活力,拓宽经营主体退出渠道。对处于隐蔽活动状态但不愿意注销的商事主体,倒逼其尽快结束失联状态,恢复正常活动,激发市场活力,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实际无经营且处于事实上“死亡”状态的商事主体,纳入除名程序,有效消除“死亡”状态的经营主体。

  突出惩戒,推动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强化除名后果,限制被除名经营主体行为,通过加强信息公示、共享和运用,强化信用约束,除名后,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公示期间,1家企业主动联系办理了注销手续。最终,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对14家企业做出除名决定。

  坚持审慎,提升信用监管数据质量。结合拟被除名经营主体实际,建立梳理名单、除名告知、异议处理、作出决定、除名执行等除名步骤;尊重和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利,畅通退出主体权利救济途径,促进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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