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出台具体措施引领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4-30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综干)为对标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组织优势,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保障高水平营商环境建设,日前,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强化组织引领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坚持对标对焦对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碰头会问诊把脉,研究推动《具体措施》出台。《具体措施》紧扣组织工作主责主业,聚焦组织引领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主题,提出10项工作举措,突出党建引领,优化制度供给,奋力为全市营商环境争优进位“开路”“搭桥”,全面提升全市组织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贡献度。

  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引领方面。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把践行“两个维护”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大讨论,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发展创新。

  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方面。聚焦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职能部门,真正把具有较强市场意识、法治观念、服务能力、契约精神的优秀干部选上来,建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中坚力量。梳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职能部门、重点岗位清单,对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的领导干部及时提拔使用,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上来。

  激发基层组织力方面。构建组织共建、阵地共用、活动共办、队伍共管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选树一批“吴都党建先锋”优秀企业家,积极吸纳企业优秀员工加入党组织,汇聚更多“红色力量”。做实惠企政策“微讲堂”,进一步优化惠企服务,赋能市场主体。在基层站所、窗口服务单位等持续开展党员“示范岗”“先锋岗”创建活动,推进党员干部带头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建强专业干部队伍方面。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事业单位开辟人才招聘、公务员招录“绿色通道”,对紧缺亟需人才采取聘任制公务员方式引进,积极为涉企涉商涉审批等专业部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综合采取交流、调任、竞争性选拔、专项引进等方式,将专业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企业口碑好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优化营商环境窗口单位、服务部门。

  增强干部服务本领方面。优化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纳入“鄂州大讲堂”、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及我市外训班和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等内容。推出“订单式+菜单式”“请进来+走出去”“培训+调研”等培养模式,积极争取省直机关、涉企领域、高校院所等干部人才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职能部门挂职帮扶;坚持需求导向,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上海、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跟班学习、调研考察,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省直部门及武汉市挂职学习、实岗锻炼,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知名企业、重点企业驻企服务、实践磨炼,持续提升我市干部队伍安商、稳商、惠商政务服务能力和质量。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鼓励干部大胆同企业家交朋友,真诚、干净同企业家交往,热情、靠前为企业服务,同时为政商交往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大力推进“88政务”模式、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出现的过失过错,第一时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过程调查和性质认定,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坚决予以容错免责,单位和干部本人在当年度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时不受影响。以涉企涉商涉审批部门内设机构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解决“中梗阻”,畅通“大循环”,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持续转变干部作风方面。推行“一把手”示范、体验、问效“三个一”行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完善干部考察和日常监督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等多种方式,全方位了解干部作风情况。对“新官不理旧账”、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推拖绕”、当“看客”“说客”“站客”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跟踪督促、组织调整,大力倡导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完善“新鄂州人”政策2.0升级版,出台产业领军人才、名校博士人才等系列引才计划,持续实施企业“千名引硕”工程,为加快推动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人才支撑。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大力开展“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建立党委领导联系服务优秀民营企业家制度,提高非公经济人士在市级“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占比。开通“才聚鄂州”线上人才服务平台,打造“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人才服务品牌。加快推动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打造一流的人才社区。

  实施高质量政绩考核方面。聚焦市场主体增量、经济发展质效、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内容,完善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方式,加大考核权重。对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单项考核分值排名第一的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排名前三位的市直单位,其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提高至30%、20%,并在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嘉奖、记功等奖励。对连续两年排名后十位的领导班子,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班子成员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形成奖优、治庸、罚劣的鲜明导向。

  提升组织管理服务效能方面。率先垂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争创便民高效、热忱服务的模范部门。开展组织工作效能革命,推出“组织人事工作服务包”,做到一件事、一个科室(窗口)对外、“一根链条”整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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