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10-12 语音:播放

(2023第8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湖北华中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提交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按照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

  二、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市住建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公示的企业有涉及黑社会背景行为的、申报资料不真实的或其它违法违规情况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吴都大道81号市住建局1706室)提交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举报人真实姓名,市住建局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27-60670776

 

  附件:鄂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公示名单(2023第8号)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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