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法院涉土地纠纷案件“绿色通道”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0-06-23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法院、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文件精神,提高涉土地纠纷案件办案效率,压缩解决纠纷用时,加推进土地案件快立、快送、快审、快执,现就建立全市法院涉土地纠纷案件绿色通道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与自然资源部门数据对接共享,为涉土案件提供信息支撑

按照“依法共享、突出效益、保障安全”原则,兼顾信息共享与信息安全前提下,实现法院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互联共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法院采用专线接入的共享方式,通过协助查询通知书记载的执行法院、执行案号、承办人、被执行人、具体查询事项等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查询反馈主要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利人和不动产坐落、面积、位置等基本情况,以及抵押、查封等

二、建立涉土地案件“绿色通道”

全市两级法院设立涉土地纠纷案件“绿色通道”, 按照“一案一表”要求,填写案件流程节点情况记录表,审判管理部门负责实时监督。全市法院办理涉土地纠纷案件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及执行案件,严格把握延期、中止等时限延长事由,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在80日、150日内审结一审法院移送上诉案件材料不超过3日二审案件一般在60内审结;涉土地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案件控制在150日内,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控制在120日内。市法院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政务大厅登记窗口设立涉土地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办理涉土地纠纷案件的司法协助事项,包括受理查询、查封、解封、司法过户业务。对案件执行法官或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采取不排队、不叫号、即来即办的方式办理,不动产证书提供免费邮寄。

三、 坚持突出重点,树牢“服务意识”提高质量

全市两级法院强化司法服务,对于涉土地案件,实行“一案一册”方式,建立涉土地纠纷案件电子台账,记录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个人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及时提示,定期回访,帮助解决企业、个人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司法体验。

特此通知。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3日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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