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等5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鄂州银〔2023〕30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7-06 语音:播放

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全面落实“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部署,以及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九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武银〔2023〕42号)文件精神,现就鄂州市全面推进“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银行对接服务到位。对全市有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平台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银行对接金融服务做到“三个100%”,即对接率100%、企业融资需求尽调率100%、符合条件的有效融资需求授信率100%。

  (二)信用贷款占比提升。通过“301”线上快贷服务模式累计放款同比增长30%以上;全市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较上年末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

  (三)服务满意度增强。平台入库重点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成立工作专班

  根据“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成立鄂州市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民企金融专班),专班成员由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鄂州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和各银行机构业务骨干组成。其中,工行鄂州分行、农行鄂州分行、中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及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的专班人员常驻办公(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专班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相关措施和要求,负责对省工商联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的监测、考核、回访、通报、宣传和材料上报等,协调解决重点民营企业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努力完成“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设立投诉热线

  常驻办公人员办公地点为人民银行鄂州市中支511室,设立开通“鄂州市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投诉电话”,号码为0711-3708072。由常驻办公人员负责接听本地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不满意情况的投诉,并在《投诉情况登记台账》(见附件2)上做好记录,对企业投诉反映的问题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按月将投诉情况上报省民企金融专班。

  四、有序开展金融服务

  各银行机构对民企金融专班通过“重点企业平台”分解的省工商联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七项流程“一对一”开展对接服务。对营业网点、“楚天贷款码”、省经信厅企业信息平台、省工商联企业信息平台等渠道推送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各银行机构也要按七项流程开展对接,推动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全覆盖。

  五、严格完成时点任务

  7月5日前,民企金融专班成立,常驻办公人员到位;

  7月10日前,通过“重点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确定名单内重点民营企业牵头行;

  7月末前,完成名单内重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首次对接工作;

  8月末前,名单内重点民营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完成尽职调查;

  9月末前,尽职调查符合信贷条件的完成授信审批工作,指导金融服务对接的企业通过扫描“楚天贷款码”完成金融服务评价工作;

  10月末前,对首次金融服务评价不满意的企业,完成再次对接金融服务,并制定“一企一策”金融服务方案;

  12月末前,民企金融专班不定期回访企业督办各银行机构对接金融服务情况,11-12月重点回访督办;

  六、按时准确报送数据

  各银行机构要依托“重点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楚天贷款码”系统,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传《企业信息调查表》、《融资对接服务情况表》《企业对接后续情况处置及跟踪表》三张企业对接情况表及表内贷款、表外业务、债券承销三张重点企业融资情况表,准确反馈对接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七、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8月起,民企金融专班按月对各行工作进展情况以《工作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建立回访督办制度。对已完成金融服务评价的民营企业,不定期进行现场和非现场回访督办,从9月份开始由民企金融专班汇总回访督办情况,按月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民企金融专班。建立通报表彰制度。对金融服务措施有力、企业评价优的银行,年终发文表彰;对接金融服务措施不力、进度排名靠后、企业评价差的银行机构,对负责人实施约见谈话等措施。

  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在《鄂州日报》开辟“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专栏”,重点宣传推介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开展“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编发《工作简报》,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请各银行机构每月向民企金融专班报送一篇典型案例或好的经验做法(不限于名单内企业),并积极向《鄂州日报》“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专栏”投稿。民企金融专班积极总结辖内好的案例和经验向省民企金融专班及新闻媒体推介,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影响力。

  专班办公电话:0711-3708072

  专班办公地址:人行鄂州市中支511办公室

  金融服务平台邮箱:hbxdglk_pbcez@whpbc.cn

  互联网邮箱:ezxindai@163.com

  联系人:徐静 张阔0711-3708069

  附件:1.鄂州市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专班联络名单

  2.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企业投诉情况登记台账

  中国人民银行 鄂州市地方 鄂州银保监分局

  鄂州市中心支行 金融工作局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鄂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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