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奖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2-02 语音:播放

  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32号)

  二、政策内容

  (一)申报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2018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2018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本扶持资金与“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奖补标准: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项目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的资金扶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始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3.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前(含2022年8月31日);

  4.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5.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6.自申报之日起至2023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止,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8.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报材料

  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6.html,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照(白底证件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的个人登记照;

  2.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学历电子认证表;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2)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 //zwfw.cscse.edu.cn/”申请认证)。

  3.项目商业计划书;可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display/80543.html下载模板。

  4.吸纳就业凭证;

  (1)劳动合同。公司与3名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全职不做硬性要求。

  (2)工资流水。(可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 /80601.html下载模板)

  提供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连续3个月工资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

  ①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

  ②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

  ③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含财付通支付业务凭证专用章);

  ④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5.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申请人直接在网上申报,经区人社部门、区团委、高校联合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到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再联合团市委组织评审,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到省人社部门。

  四、政策咨询

  鄂州市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政策咨询):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大楼7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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