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08-14403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08〕34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8年07月3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政府系统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不断完善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为服务领导决策、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为领导提供高效、优质、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市和全局的高度,站在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使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决策的基础和依据作用。要将政务信息工作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并加强督促、检查和对重大信息的审核把关。要给本单位信息工作人员定目标、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
  二、加强政务信息网络建设
  建立快速高效的政务信息网络是搞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网络建设,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形成一个有领导分管、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有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工作的良好格局。要将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敏感性强、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安排到信息工作岗位上锻炼;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多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参加领导活动、多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和重要调研活动的条件,并形成制度;要关心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为其排忧解难,鼓励他们大胆工作,多出有价值的信息,多出精品信息。
  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市政府政务信息工作调整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具体负责,并对编印的信息刊物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每日动态》:每日一期,主要反映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本市范围内发生的生产事故、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等动态信息,刊载新闻和网络媒体关于我市的相关情况报道以及上级领导来我市巡访、调研、指导工作的情况等。
  《鄂州政务》:半月一期,主要反映工作类信息、经验类信息、基层问题与建议类信息。工作类信息包括: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经验类信息包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启示或思考。基层问题与建议类信息包括: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原因分析、对策措施、建议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等。
  《鄂州政务特刊》:不定期编发,主要反映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和在全市有影响、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信息。
  三、强化政务信息考核机制
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
  分为必考核对象和鼓励性考评对象。必考核对象包括: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组成部门。鼓励性考评对象包括:其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垂直和双管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
  (二)计分标准
  1、报送分(基本分):各区人民政府(含葛店开发区)每月报送信息基本数10条,市政府组成部门、街道办事处每月报送信息基本数5条。 每月达到报送条数的计10分,每超过一条计2分,没有达到报送条数的计0分;对鼓励性考评对象每报送一条信息计2分。
  2、采用分:《每日动态》采用每条加3分、《鄂州政务》采用每条加5分、《鄂州政务特刊》采用每条加10分,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每条加15分,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每条加30分。
  3、奖励分:市政府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省政府领导批示每条加20分,国家领导人批示每条加30分;按时完成上级约稿任务的单位,除按标准计分外,每条信息加10分。
  4、扣分:失实信息不计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条扣20分。全年报送的信息有2条以上严重失实的单位,取消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属于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迟报每条扣5分,漏报每条扣10分,瞒报扣20分,并进行全市通报。因迟、漏、瞒报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不完成约稿任务的,每次扣减10分。
   (三)考评与奖励
  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在《信息采用通报》上公布各考评单位信息任务完成情况、累计得分和排名情况,年终评选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单位在必考核对象中取14家,在鼓励性考核对象中取10家,合计24家。其中:在必考核对象中,各区人民政府(含葛店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系列取累计得分前四名的单位,市政府组成部门系列取累计得分前十名的单位;在鼓励性考评对象中取累计得分前十名的单位。先进个人评选36名,由各有关单位推荐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联系电话:3830209 3830326
  传  真:3859955
  电子信箱:ezxx123456@sina.com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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