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09-14466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09〕11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9年03月04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市进入新一轮的火灾高发期和多发期,为有效遏制火灾上升势头,控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09〕31号)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截止2月17日,我市发生火灾94起,烧毁建筑 839.7 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6.74万元,死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26.48%,损失下降了12.83%,死亡人数下降了66.7%,伤人持平。其中2月15日23时35分,梁子湖区梁子镇沙湾村彭家湾5号村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前段时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反映出一些地方、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部门之间联系协调配合不够,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此,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再作部署,再加措施,做到思想不松懈、精力不分散、隐患排查不放松,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我市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电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比例大,电气火灾占总数的38.46%,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占总数的29.67%。二是居民住宅火灾较多,占总数的49.45%,且以农村住宅居多,并导致1人死亡。三是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00时至02时这三个时段发生火灾最多,占总数的39.57%。四是特殊群体仍是受火灾侵害的主要对象,2月15日发生在梁子镇的火灾致使一名82岁的常年瘫痪在床的老人死亡。面对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遏制火灾频发的势头。
  一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由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公安、商务、安监、文体、卫生、教育、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全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各区、乡、镇政府、各街办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拳打击消防设施停用、消防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堵塞、可燃材料装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重点关注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各区、街办要督促乡、镇、村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孤寡老人、伤病残者、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管理。要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居民、村民住宅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对辖区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小宾馆、小饭店、小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是严格消防执法行为。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安部“六个必查”、“六个一律”的要求,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使用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易燃有毒材料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逾期不改的,可采取强制关停措施。
  四是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基本消防安全常识等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宣传形式,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各级消防部门要在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场所、车站码头、商(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深入开展“三提示”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执勤备战,扎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重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加强日常演练,切实增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战斗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检查指导,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灭火和抢险救援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各地消防部门要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强化初战指挥,充实一线执勤队伍;加强对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市政供水设施的检查维修,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强化对辖区情况的“六熟悉”,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战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全面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深入研究和提高灭火救援的技、战术,从思想、人员、装备、物质等方面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进一步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鄂州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中央、省、外市驻鄂州企业。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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