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09-14469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09〕16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9年03月13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户政管理,准确统计掌握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有效解决户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户政管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服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户口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集中7个月(从3月12日至10月12日)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化户口整顿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摸清实有人口基数。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户口应登未登、应销未销、一人多户等问题,摸清寄住户口、未落常住户口及暂住人口底数,确保实有人口准确率100%。
  (二)核准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及身高、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一般登记项目,填充户口登记项目漏项,确保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准确率100%,一般项目齐全准确率98%以上。
  (三)解决人户分离问题。打破城区派出所户口管辖界限,以居民的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人口,切实解决城区人户分离及门牌号码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同时解决好农村地区因婚嫁等原因造成的人户分离问题。
  (四)完善信息采集机制。按照“实地登,不漏掉”,“高危人,管控到”的原则,完善工作对象、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为“鄂州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五)提升户政服务水平。在核清人头、核准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简化网上审批操作流程,规范户籍资料台帐,改善窗口服务态度,全面提升户政服务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2日-2009年3月31日)。各级公安机关要研究制定户口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户口整顿的政策、规定、程序和方法,以适应工作需要。印制《出生、持证等未入户人员登记表》、《死亡、迁出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登记表》、《人户分离人员登记表》等工作用表。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部署,让居民主动配合户口整顿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2009年4月1日-2009年6月30日)。各单位要将户口整顿任务分片包干到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组织本辖区户口整顿工作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逐家逐户上门入户核对,逐一登记,同时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更改姓名、出生日期的要收集最原始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等户籍资料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集中报派出所或分局、市局审批后办理登记、注销、更正手续。对人户分离的人员,要逐一下发《人户分离整改通知单》,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异动手续;对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要督促其换证;对有两个以上家庭住址的居民,要特别注意收集登记。同时要注意登记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门店铺面的相关信息。
  (三)汇审整改阶段(2009年7月1日-2009年8月31日)。各派出所社区民警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摸排出的户口登记漏、重、差错问题,进行分类清理,认真核实,分别填写到相应的业务表格中,形成村(居)级户口整顿工作档案,报派出所审核后在人口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应登记、注销或变更。对属于分局、市局审批的业务,由派出所集中审核后按审批权限分别报分局、市局审批。要重点调查市外婚迁补漏人员、更正出生日期人员,让其提供完整真实的证明材料,制作调查笔录,严格审批手续,预防瞒报、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对户口异动、变更更正的人员重新打印常住户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15日)。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前,各派出所要组织社区民警对各村组户口整顿工作进行互查和抽查,工作不合格的要限期返工。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后,市局、分局要对照户口整顿的目标任务,采取随机抽样检查、比对抽查的方式对各地户口整顿工作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勒令返工,确保全面完成户口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五)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9月16日-2009年10月12日)。各地要以这次户口整顿工作为契机,将人口管理始终纳入社区(驻村)民警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户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把户籍管理和社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真正融入到民警的日常工作中。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户口管理中存在的民警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熟、管理模式陈旧、操作流程繁琐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内部户口登记管理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对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治安支队长和各分局分管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治安支队。各分局、派出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统筹兼顾。市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指导,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及时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办法。各分局户口整顿专班负责本辖区户口整顿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专班领导要亲自挂点包所深入各所指挥、督导、参与户口整顿工作,及时掌握各派出所工作情况。对于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应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加强重点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同时,各地要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等活动,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政策法规,讲究工作方法。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中既要严格把握政策,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对群众要求更改的户口登记项目,符合政策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不符合政策的,要依法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人户分离人员的户口迁移工作要晓之以理、明之以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四)强化信息报送,确保户口整顿质量。各分局要确定专人,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户口整顿工作信息,于每月28日上报户口整顿工作阶段小结和《鄂州市户口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市局将定期通报户口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并每月进行排名,及时总结推广先进作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户口整顿工作。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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