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中省企业当前急需协调解决的有关具体问题责任分解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09-14479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09〕31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9年05月26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5月8日,代市长陶宏带领市经委、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应急办、政务督查室等部门到武钢集团鄂钢公司、武钢集团矿业公司程潮铁矿、武钢集团矿业公司球团厂进行调研,副市长严国本、周忠明、市政府秘书长陈少杰参加调研。陶宏代市长在对上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和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对上述企业努力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始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不断加强产销衔接、优化品种结构、降本增效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中省企业的发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保姆式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与中省企业同舟共济,共同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暂时困难,为实现地、企繁荣发展作出贡献。在调研中,中省企业也提出了一些当前急需地方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陶宏代市长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尽快按其内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各负其责、逐项协调抓落实。为此,现将中省企业当前急需协调解决的有关具体问题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武钢集团鄂钢公司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1、加快推进西区铁路扩改建工程拆迁工作,为西区铁路线早日投入使用争取时间。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拆迁办、西山街办

责任领导:严国本    协调负责人:杨丛林

2、关于老武九铁路沿线预留地问题,请市政府出面尽快与铁路部门联系,理顺用地权属关系。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发改委

责任领导:严国本   协调负责人:尹章胜、杨丛林

3、冷轧薄板区域、樊口工业园改制用地、鄂钢桥村1、9组土地,请市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领导:陈邦利   协调负责人:尹章胜

4、为了解决鄂钢职工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初经市政府批准鄂钢采取集资方式新建经济适用房,目前在建的一期近780套即将进入点房分配阶段。由于鄂钢不是投资主体,下属的房地产公司也不具有开发资质,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给入住职工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方面予以协调支持。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国土局

责任领导:胡运星   协调负责人:尹章胜、杨丛林

5、武昌大道西段破损严重,由于该条道路是鄂钢公司的物资出厂主干通之一,要求城建部门尽快修复。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管局

责任领导:胡运星   协调负责人:杨丛林

6、鄂钢医院门前建设西街由于路面较窄,年久失修,摆设摊点较多,车辆来往频繁,经常出现交通堵塞,严重影响鄂钢医院救护车进出救治病人,也严重威胁着病人的生命安全,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建设西街路段改为单行道,行使方向为东西方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

责任领导:胡运星   协调负责人:杨丛林

7、因鄂州市正在建设新火车站,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建议铁路局将火车站通过一定方式转让给鄂钢使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刘立勇    协调负责人:朱兴桓

8、将鄂钢生活区纳入政府社区管理,以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领导:毕华    协调负责人:胡楚平

9、要求设立鄂钢江边社区卫生服务站问题,鄂钢公司江边生活区现辖有鄂钢公司职工和家属1500余户、近万人,包括有雨台山生活区、城隍庙生活区等,同时此区域还杂居大量非鄂钢户口居民。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市政府设置鄂钢江边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承担江边社区及周边广大群众医疗及预防保健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领导:毕华    协调负责人:胡楚平

10、在鄂钢加入工伤保险上给予政策支持,结合鄂钢实际,合理确定工伤缴费费率。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领导:毕华    协调负责人:胡楚平

二、武钢集团矿业公司程潮铁矿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1、新选厂建设工程原计划4月份进行场地土地平整施工。拆迁合同去年底已签订,由于目前拆迁安置方案尚未正式完成,拆迁工作进程缓慢,严重影响建设工期。建议市拆迁办抓紧时间完成有关拆迁安置任务。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拆迁办

责任领导:胡运星   协调负责人:杨丛林

2、程潮铁矿塌陷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部分村民不顾塌陷区危险进入该区域耕种、挑矿、捡矿;涂桥村原碎石厂区域仍有2台磁选机在生产;涂桥村细王冲、昌下两组新出现2户房屋开裂;涂桥建筑队在程潮大湾拆迁原址上建预制厂;涂桥村原村委会一栋3层楼房还未拆除;程潮大湾现碎石厂生产的尾砂等废弃物直接向塌陷区塌坑排放,易造成井下泥石流等,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对上述安全隐患予以处置。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鄂城区政府

责任领导:严国本    协调负责人:祝健

3、建议市公安机关加大打击违法盗剪进矿专用供电线路行为。3月上旬以来,市供电公司进矿110千伏专用供电线路共三次被不法分子剪断,致使生产中断,严重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到目前为止,尚未破案。建议市公安部门加大侦破力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鄂州供电公司、鄂城区政府

责任领导:胡运星    协调负责人:杨丛林

4、因程潮铁矿不具备社会管理职能,原矿派出所已于2006年移交地方,涉及到该矿职工家属办理医保、身份证、子女升学、就业和征兵等项无部门承办。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矿生活区纳入地方社区管理范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领导:毕华     协调负责人:胡楚平

三、武钢集团矿业公司球团厂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偷窃企业财物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鄂城区政府

责任领导:胡运星    协调负责人:杨丛林

各责任单位对上述工作任务的协调落实情况,请于5月底前反馈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〇〇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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