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09-14495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09〕59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9年09月2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全市源头治腐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现就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公开实效
  (一)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公开重点。公开重大项目推进、招投标、投资计划目标任务分解、投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公开全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安排、执行情况和推进工作动态,公开评标公告、文件及结果,项目投资方向、进度等情况。      
  (二)以实施民生工程为公开重点。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民生工程的主要工作要求和政府承诺的实事作为主要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措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向、执行效果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
  (三)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公开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部署、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进展信息。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办法,公开问责范围、方式、对象、结果等情况。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等情况。在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办事人员、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八公开”。公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报告、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转变作风等情况。
    (四)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公开重点。公开劳动保障、城市建设和规划、房屋拆迁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以及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围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深度分析,主动引导舆论。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注重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程及工作举措,及时化解矛盾。
  (五)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事项为公开重点。按照《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基础,把贯彻落实扶贫政策资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及财政预决算、政府收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执行情况,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情况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逐步细化、完善、规范政府信息的内容。
  (六)以公用企事业单位工作为公开重点。要围绕教育、卫生、供水、供电和供气中存在的问题,推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事务公开等公开工作。
  二、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
  (一)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涉及人民群众生活、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要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大力推行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民意,公开决策过程,实现科学决策。
  (二)健全新闻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细化落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强化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快速反应机制,努力使政府成为媒体获取新闻、公众获取信息的主渠道。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依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试行标准,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后台管理系统和网站服务系统,建成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工作报告及责任分工表。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做好专题共建工作。强化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职责,做到内容真实、更新及时,规范完善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政府网站全面、及时反映各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拓展市直部门、行业及各区联网范围,加强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四)加大数字电视频道建设。在利用传统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要将在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在数字电视基本频道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
  (五)完善互动渠道建设。要充分利用市长专线、亲民热线、在线访谈和市长信箱渠道,及时收集公民的诉求,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复,切实解决和化解群众的困难和社会矛盾。
  (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加快建设全市四级行政服务体系,要在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同时,搞好区(开发区)行政服务分中心、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建设。要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实现规范化服务。坚持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部门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要及时办理和回复。
  三、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群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促与检查,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网络舆情收集机制。组织专人对网络上涉及我市的舆情进行浏览搜集,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并组织相关部门对网络上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核实的情况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将处理情况及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公众进行反馈。条件充分时,市政府及部门领导也可以通过网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三)抓好示范点建设。华容区、市房产局和市规划局要积极抓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各区要抓好辖区单位示范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在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整体水平。
  (四)落实督促检查制度。要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办事群众代表进行视察、评议。市目标办要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