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09-14502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09〕40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9年10月23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这部法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保证食品安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好、宣传好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措施。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实效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卫生、农业、粮食、质监、工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行业组织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好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卫生、农业、粮食、质监、工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及时通报情况,认真做好各监管环节的衔接,密切配合,不留监管缝隙和空白。对不履行沟通协作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后果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三、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现行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管理政策规定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行政法规的内容,要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制环境。

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向管理相对人违法收取费用的现象,切实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对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违法收取费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依法高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已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禽畜屠宰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顿,使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明显加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对食品安全法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〇〇九年六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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