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0-14284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0〕10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16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全市2010年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落实方案,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年,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单位要按《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10年主要目标,抓紧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着眼全局,科学谋划,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各项奋斗目标落到实处,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去完成,一件工作一件工作地去抓落实,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三、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市政府办公室已另行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0〕 8号)。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把每件“实事”作为 刚性任务,严格按《通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兑现。
  四、在《分解落实意见》的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列入单位为参与单位,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五、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作为今年督办考核工作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力量,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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