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0-14301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0〕33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鄂州市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鄂州市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建立和健全行政程序制度,既是实现行政法治化的需要,同时也是政府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促进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定程序办事,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我市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力争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构建我市行政程序基本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约束、职权清理、流程优化,开辟行政职权运行绿色通道,推进行政职权运行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促使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做到行政决策遵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行政监督遵守法定程序;防止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发生,保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避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任务分解
  (一)清理制度规范。对我市近年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从中筛选出有关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三方面有关程序内容的制度规范,对其进行梳理和后评价,加以总结提炼,形成我市较为系统、基本完备的行政程序制度规定。(责任单位   市政府法制办)
  (二)更新职权目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开展各区、各部门行政职权再清理工作,厘清各自权力边界,划分各自职责范围,向公众公布更新后的行政职权目录。(责任单位   各区、各部门)
  (三)优化运行流程。以行政职权梳理成果为基础,开展各区、各部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优化,设计出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线路和控制时限,向公众公示行政职权运行流程,确保行政职权依程序、按步骤快捷合理流转并受到监督。(责任单位   各区、各部门)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在建设和市场准入领域推行并联审批的“绿色通道”,选择市发改委、住建委、环保局、文体局、卫生局、城管局等六家部门,将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权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权集中到一个科室行使,其他部门探索在二至三个科室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试点,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行政效率不高的问题。(责任单位   市编办、发改委、住建委、环保局、文体局、卫生局、城管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起草方案(5月6日-5月15日)。各责任单位负责起草工作方案,对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16日-9月15日)。市政府各部门按市政府法制办批准的工作方案,结合机构改革的职能调整及机构设置情况,将梳理的职权目录在5月30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在6月30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各区的行政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于9月15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第三阶段:公示公开(9月16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将经法制办审查的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通过网络、报纸等大众媒介向社会公众广泛公示公开。
  (四)第四阶段:行政程序规定的审查(10月15日前)。市政府法制办根据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的审查情况,草拟《鄂州市行政程序规定》,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第五阶段:评价检查(10月16日-11月15日)。市监察局、编办、法制办分别对方案实施、公开公示和实际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后评价,根据检查和评价情况,提出奖励或问责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领导
  成立鄂州市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陈少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方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祝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肖笛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水产局)、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商务局(招商局)、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外侨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安监局、人防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物价局、药监局、气象局、烟草局、人行、银监局、供销社、广电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局、园林局、残联、城投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国资局、政府采购中心、无委办、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肖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余军、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胡钟文、市编办副主任徐保清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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