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0-14308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0〕84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30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鄂州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二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鄂卫发〔2006〕70号)、《鄂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鄂州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建专班

  为了加强对我市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副市长毕华同志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志勇、市卫生局局长沙宜春任副指挥长,钟文华、李卫国、杨定胜、高平、茅东升、郭贵初、刘厚文、李振文、柯红、詹松青、甘毅、洪清班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沙宜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部署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组、防疫组、医疗救治组、动物疫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维稳组、宣传组等七个工作组,具体人员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汪卫华任组长,陈华侨、万玲、夏美武为成员。

  职责:负责制定人禽流感防控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加强应急值守,监督落实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各项防控工作。

  (二)防疫组。王步还任组长,伍建胜、张隆明、杨爱莲、方骥为成员。

  职责:落实病人的隔离措施,做好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落实现场卫生处置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三)医疗救治组。洪高明任组长,胡太可、王进为成员。

  职责:启动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开展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积极救治病人。

  (四)动物疫病防控组。杨定胜任组长,杨裕浩为成员。

  职责:负责对人禽流感发病病人居住地区周围的有关动物进行监测、预警、报告、免疫、消毒。与市卫生局保持沟通联络。

  (五)后勤保障组。李卫国任组长,姜倩梦、汤会军、肖运堂为成员。

  职责:负责疫情应急物资的贮备、供应、调度等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做好对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六)维稳组。郭贵初任组长,袁林松、董江为成员。

  职责:负责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社会性稳定,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各种矛盾的协调处理。

  (七)宣传组。钟文华任组长,肖少锋、潘继池、周克军、程强为成员。

  职责:组织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各职能部门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单位,及时报道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做好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将有关疾病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等建议;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农委负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防护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通畅,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市商务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市质监局组织做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国境口岸的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提供国外传染病疫情信息;确保应急物质的产品质量并制定相应标准。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质的进口、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法规的组织实施以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落实防治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防控措施。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防控工作不到位、工作失职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严格按预案要求,启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各单位要按预案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并落实工作专班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联络,每日下午3 点前,教育部门将学校及托幼机构晨午检情况,农业部门将动物疫情情况向综合组报告,由综合组汇总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建立督查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将于近期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各部门督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情况。各地、各部门也要迅速组织督查组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6 月15 日前报市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疫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有效处置能力。同时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交叉感染。各地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有关疫情的宣传报道的稿件必须经市卫生局审核,任何部门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外发布疫情。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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