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5.24”明堂市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0-14309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0〕83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30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5月24日凌晨,我市明堂市场发生较大火灾,共有15个经营门店过火、14个经营户受灾,火灾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为认真汲取“5.24”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遏制火灾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明堂市场是我市最大的综合性集贸市场,商品集中,从业人员密度大,消防安全要求高、任务重。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该类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多次要求采取过硬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24”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较大漏洞,表现在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措施不力,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坚持不够,一些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得到整治;消防安全水平低下,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不强,应急管理工作薄弱。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从这次火灾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严防此类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消防安全,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
  二、开展大检查,排除和治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一)明确检查范围。此项检查范围包括:市内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宾馆、饭店、网吧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遮挡窗户广告牌等。
  (二)把握检查重点。此次检查重点:一是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三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六是在车间、仓库等建筑物内或易发生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七是对重要建筑和场所,公安消防部门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是否进行过至少一次的实战演练;八是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迅速成立检查组,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区(开发区)、街办、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同时对这次大检查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大检查当中出现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二是按照业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城管、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在本系统、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确保自查效果。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开展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督促检查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定期调查全市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情况,每周出一期简报, 通报各地各单位检查情况,提高检查透明度,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同时要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复查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要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在大检查过程中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通报批评,对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各宣传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公益和火灾警示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倡导安全工作、生活方式,介绍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部门要加大对广告牌、用电、用水、用气等消防死角的检查力度,实行“谁审批、谁受益、谁承担”,以明确责任。各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三是按照产权归属的原则落实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责任。在大检查过程中,有关产权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抽调专人搞好协调服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阻碍检查组的工作。对检查组指出的消防隐患和提出的整改措施,要认真对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要求搞好整改。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确保各项隐患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组指出的消防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没有按要求整改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四是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组成员单位及检查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成立的检查组是全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执行者,要保证及时检查出消防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依法行政,提出处罚建议。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完善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查处、及时反馈”的原则,狠抓群众举报事件的查处工作,形成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的局面,使消防安全隐患得以迅速消除。
  (四)切实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发现的消防隐患限期集中整改。对到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制裁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坚决把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提高消防工作水平。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抓好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副市长胡运星同志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工商、建设、城管、文体、教育、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开发区)、街办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点、到人,扎实开展好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各检查组要由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检查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每个检查组成员做到敢检查、会检查、善于发现消防隐患,以顺利推进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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