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0-14312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0〕113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0年10月1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鄂州市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巩固扩大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推动法治鄂州建设进程,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完善、社会文明和谐为目标,按照执行力建设、能力建设和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以提升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为着力点,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鄂州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法治观念增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全市行政机关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责任体系健全。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明确行政机关各岗位能力席位标准,规范公务员履责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确责、 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

  ——操作能力提高。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务员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以下简称“三基一专”),加强实践锻炼,开展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

  ——服务水平提升。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促进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

  ——发展环境优化。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从政府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入手,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在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上下功夫,在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上下功夫,在提高公务员队伍法律素质上下功夫。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学分制管理和考核制度,增强公务员依法办事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开拓电子信息、网络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开展各类生动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办好“鄂州科学发展论坛”,打造“吴都讲坛”品牌,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演讲,不断增强公务员的法治理念,使依法办事成为公务员的自觉行为。

  (二)完善能力席位标准。在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能,明确机关各个岗位的职责,加快制定能力席位标准。采取上网公示、专家指导、群众评议等方式,开展能力席位标准评估工作,修改完善能力席位标准,制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能力席位书。将部门的职责、能力席位的要求和工作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机关内部每个岗位、每个公务员,建立完善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

  (三)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照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任务,通过专项考核、操作能力测试等形式,组织公务员对依法履责情况进行自查,找准在操作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操作能力提升需求计划,明确努力方向。开展依法行政情况自查,重点检查行政决策是否科学、行政执法是否规范、行政监督是否有力、行政服务是否到位等。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四)提高依法履责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位创优性培训,重点加强公务员“三基一专”培训。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实践锻炼,激励广大公务员争当依法办事的“操作能手”,争做依法行政的“服务标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我为城乡一体化作贡献”、“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服务基层效率。严格执行会议、文件、检查评比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要求,精简会议、文件,规范检查评比活动,着力提升公务员依法依规办文、办会、办事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服务年”活动,推动服务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向基层倾斜。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开展向吴丰炳同志学习活动,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思想进一步解放,工作节奏进一步加快,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和能力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六)加强履责情况督查。严格执行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责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及市委、市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进行督办检查,保证落到实处。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或重大事项的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开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大走访”活动,坚持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及时排除执行中的障碍和阻力,防止执行力层层递减。

  (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政府”。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包括职权法定、流程再造、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在内的依法行政体系构建。创新工作模式,健全服务网络,降低服务成本,大力推行按程序办事、马上就办、一抓到底的办事理念和执行文化,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完善收费明白卡制度,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行风评议和“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干部作风不断转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八)推进管理制度创新。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结果公开化。结合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任务,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建立机关内部日常业绩与重大责任事故登记制度,将公务员考核与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业绩和奖惩、使用紧密挂钩,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办法。加快完善政府责任体系,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公务员实施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使权利与利益脱钩、权利与责任挂钩。

  四、实施步骤

  200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遵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鄂州要争做改革创新大市”的指示精神,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构建与城乡一体的空间发展构架相匹配的管理格局为基础,以横向扁平化、纵向紧凑型的现代化管理体制为目标,大胆改革,先行先试,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在建立城乡共治新模式、推行大部门制等方面实现了大的突破,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能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责得到了调整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是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步伐加快,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这为推进法治鄂州和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9月初至10月底)

  各级各部门要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活动方案,列出重点任务分解表,发放学习和工作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筹备召开全市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统筹推进。(11月初至2011年3月底)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进度和保证措施,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并组织实施,保证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实现,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务员局。11月上旬)

  ①举办一期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对象为区、街办、开发区、市直机关和市政府直属单位县级领导干部。邀请省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和专家讲授。

  ②举办一期市直机关、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科长专项业务培训班。专题为基层公务员能力席位书编制与考核指标体系建设。邀请省公务员局领导和有关高校教授讲授。

  ③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结合宣传贯彻《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对全市3300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专题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2、推行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11月—12月)

  按照鄂办文〔2010〕56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制定相应能力席位说明书,并依照该标准体系,拟定凸显公务特征、符合行政层级和能力席位标准、操作性强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从今年开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统一按此标准体系执行。

  3、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务员局、市行政服务中心。7月—12月)

  ①加快建设运转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根据《鄂州市行政许可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实施办法(试行)》、《鄂州市部分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运行流程图》和《鄂州市建设项目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流程图》,打造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②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再造行政流程,创新工作模式,健全服务网络,降低服务成本,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③加强公务员和窗口行业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力争窗口行业风气社会满意度达到90%以上。

  ④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所有审批行为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4、开展履责能力和岗位创优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公务员局。10月中旬—12月上旬)

  ①开展鄂州市第三届“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根据鄂州办文〔2009〕144号文件精神,在全市产生第三届“人民满意公务员”10名人选,以市政府名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②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选和计算机文字处理操作能手比赛活动。分别组建优秀调研文章和计算机文字处理岗位能手评选委员会,以区、街道、开发区、市直机关为单位,征集优秀调研文章,推选计算机文字处理岗位能手参赛,按规定程序产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市政府名义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资奖励。

  5、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和问卷调查。(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目标办、市公务员局。11月)

  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要集中专门时间,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专题活动,活动结果报市监察局。在《鄂州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专题问卷表,向市民征询对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服务意识和水平、履责能力的现实表现。征询意见经梳理汇总分析后,以适当方式公布调查结果并及时反馈市目标办,作为评定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6、开展机关绩效考评与行政问责专题活动。(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目标办、市公务员局。11月—12月)

  各级行政机关、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逐项对照检查、评估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行政、履责情况,依据《鄂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鄂州政发〔2003〕20号),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鄂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鄂州政发〔2006〕3号)和《鄂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鄂州政规〔2009〕17号)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范围的情形,明确提出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

  7、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

  各单位通过编制职权目录、优化职权运行流程、制定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行政问责配套制度等,基本完成包括职权法定、流程再造、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在内的依法行政体系构建。市政府在各单位依法行政体系构建的基础上,完成我市依法行政体系的构建,实现行政权力规范、公开、合理、高效运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表彰先进。(2011年4月初至6月底)

  市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是否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具体工作方案,是否提出区域性、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开展法律进机关的各项活动,是否建立了相关的各项制度。认真总结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成功经验,表彰和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全市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陈少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祝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方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务员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公务员局局长陈正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管理、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的进展情况。要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分级部署、分工实施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制。要对各部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能力席位标准、强化责任管理、建立完善责任体系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促进相关工作落实。要通过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经验交流、工作简报等多种措施有效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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