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子政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1-14480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1〕5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1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建成以来,省、市一批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相继在此平台上运行,但在日常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现少数单位网络接入技术和管理不规范,给网络安全运行带来了隐患。为了保障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运行,现将加强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全市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单位的局域网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及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重视网络规划设计与建设
  1、各网络接入单位要按照《鄂州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网络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核准后方可施工建设。
  2、在网络建设时各部门应选择有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要实行监理,工程完成后要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路由器网关等参数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统一分配、设置,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更改。网络建设的技术资料应规范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4、各接入单位在市电子政务网络上新增或变更业务应用系统,必须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三、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措施
  1、接入电子政务网的局域网要配置硬件防火墙系统、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终端计算机必须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和杀毒软件客户端,并定期升级和查杀病毒。
  2、未经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录市电子政务网络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严禁发生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市电子政务网及本单位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行为。
  3、市电子政务网络接入设备的运行及维护由运营商负责;各接入单位局域网或单机的运行及维护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各接入单位发现网络状况异常时,应首先对本单位的局域网网络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属于本单位网络设备和系统问题的,自行排除;属于接入线路或接入设备问题的,应及时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高翔  刘军  电话:3830202)。
  4、建立市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一旦出现影响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稳定运行的事件,应立即断开与电子政务网络的连接,并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报告,事件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连接。各接入单位要积极做好电子政务网络应急保障工作。
  四、加大电子政务应用的推进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工作,充分运用统一的平台资源优势,开展自身业务系统建设,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不断探索创新电子政务的高效、便捷、规范、低成本的实现形式。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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