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1-14486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1〕12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13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今后5年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落实方案,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是全面实施“两区一市”发展战略,推动鄂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条细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市政府办公室已另行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1〕11号)。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把每件“实事”作为 刚性任务,严格按《通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兑现。
  三、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目标的落实作为今年督办考核工作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力量,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2、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筹办、统计局、农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以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二)抢抓战略机遇期,推进跨越发展。
  6、加快推进工业跨越发展。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工业发展上规模、调结构、建集群、强体系,形成绿色、集约、高端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传统产业,做大做强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壮大提升轻工、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建筑业等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信息产业、医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农委、住建委、科技局)
  7、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按照建设长江中游区域性物流中转基地、金融创新试验区和建设湖泊生态特色鲜明、吴楚文化彰显、以休闲度假为主体的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调整服务业发展思路,由内需带动转向外需带动,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加快完善服务业布局。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
  (三)建设“两型”社会示范区,推进转型发展。
  8、突出四个方面试点示范。努力建设改革先行区、创新密集区、“两型”展示区、同城化引领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筹办、科技局)
  9、积极推进四大省级战略。推进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大梁子湖运动休闲生态旅游度假区、武汉新港鄂州港区建设,推进葛店开发区与东湖高新区对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梁子湖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10、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优化利用矿产资源。科学利用水资源。(责任单位:市国土局、水务局)
  1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水生态修复。狠抓节能减排。实施森林生态保护。建设梁子湖生态屏障保护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水务局、林业局、梁子湖区政府)
  (四)建设城乡一体化先行区,推进统筹发展。
  12、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继续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提高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农委)
  13、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城乡一体的交通网、信息网、市场网、供水网、供电网、供气网、污水垃圾处理网。(责任单位:市统筹办、交通运输局、经信委、商务局、水务局、发改委、住建委、城管局、鄂州供电公司)
  14、建设农村新社区。(责任单位:市统筹办、各区政府)
  15、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推进协调发展。
  16、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功能。到“十二五”末,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人口60万,城镇化率达到67%。(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规划局)
  17、构建配套完善的城镇功能体系。编制完成主城区专业规划。(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规划局)
  18、科学规划建设城市休闲景观带。充分利用鄂州丰富的景观特色资源,加快形成城市休闲景观结构。(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规划局)
  19、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市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城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
  20、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数字鄂州”建设,推行“大城管”和“数字化城管”,整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
  (六)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创新发展。
  21、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服务体制。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22、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2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改善人才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4、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招商局、公务员局)
  (七)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发展。
  25、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探索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社会救助的市域全覆盖。扩大城乡居民消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商务局)
  26、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倡导全民体育健身理念。(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妇联、卫生局、文体局)
  27、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文体局)
  28、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国防建设和“双拥”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监察局、发改委、民政局)
  29、建设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应急办、药监局、安监局、公安局)
  30、推进社会综合管理创新。完善管理架构。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合力。(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司法局)
  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201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31、生产总值增长13.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3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3.5%。(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6、招商引资总额增长35%。(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37、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省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筹办、统计局、农委、物价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3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0、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与省签订的责任目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二)着力转方式,切实推进“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
  41、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修改完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鄂州示范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集体林权制度配套、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城乡共治的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完善四级行政服务体系,积极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国土局、林业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42、积极主动推动圈域融合。加快“五个一体化”和“九个联合体”建设。推进葛店开发区与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全方位融合。加快武汉城市圈葛店职教园建设,建设武汉城市圈职教培训见习基地。组织实施《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大梁子湖运动休闲生态旅游度假区规划和建设,加快红莲湖新城与梧桐湖新区对接。(责任单位:市统筹办、发改委、旅游局、教育局、环保局、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梁子湖区政府、华容区政府)
  43、加快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形成合力,尽快实施一批建设工程。加快鄂州开发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鄂州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西山循环经济工业园、湖北星丰金属资源利用、拉法基新型建材、皇明太阳能产业基地、天普太阳能产业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鄂州开发区管委会、西山街办、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华容区政府)
  (三)着力调结构,切实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44、努力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大力改造提升冶金、建材、服装等传统支柱产业,加快鄂钢设备大型化改造等重大技改项目进度,带动支柱产业整体提档升级。发展壮大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突破性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的战略要地。抓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着力做好鄂钢宽厚板二期、鄂钢大棒、球团二期、程潮铁矿新选矿厂、嘉吉烯王二期、比克电池二期、武钢煤焦油、武汉港工业园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整体提升工业经济实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
  4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传输和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建设三江港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着力打造长江中游区域性物流中转基地。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商贸流通、社区服务和房地产等消费潜力大的生活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服务产品类型。重点做好服务业聚集区培育、服务业重点龙头企业培育、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三项工作。重点推进主城区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服务业聚集区,葛华科技新城物流、中介服务业聚集区,红莲湖(梧桐湖)运动休闲旅游度假新城服务业聚集区,花湖工贸新城服务业聚集区,梁子湖一湖三地旅游业聚集区等五大聚集区。在每个重点发展领域培育1-2家跨区域、上规模、竞争力强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服务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文体局、工商局、经信委、房产局、人行、葛店开发区管委会、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梁子湖区政府)
  46、扩大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继续保持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在巩固和发展现有出口企业的同时,不断培植和引进外贸出口企业和项目;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机电及农产品的出口。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投资与劳务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扩大合作规模。加大对外人才交流力度,大胆引进优秀人才。进一步拓宽与国外友好城市的交流渠道,开展多领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社局、外侨局)
  (四)着力增后劲,切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47、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三个一百工程”,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顾地总部、中国绿谷太阳能基地、晋煤物流等签约项目和武钢焦化深加工基地、星丰金属资源利用等前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商控华顶、武汉港工业园、汉鄂高速、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理想环保数控、银龙管业等竣工项目尽快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一批经济效益好、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招商局、交通运输局)
  48、努力做好重点项目储备争取工作。围绕城乡一体化和“两型”社会示范区、双千亿元产业计划、湖网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等重点建设工程,做好重点项目储备,策划一批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能力建设和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策划一批绿色、集约、高端产业支撑的工业项目,策划一批生产性物流业、文化产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类服务业项目,策划一批城镇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对已策划项目不断深化前期工作,加强与省和国家部委沟通衔接,尽可能将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规划项目库之中。积极做好2011年中央资金项目争取工作,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做到规划进本子、项目进笼子、资金进盘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统筹办、招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文体局、旅游局、人行)
  49、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城投公司、交投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做实做强融资平台,增强经营能力。制定好2011年土地储备供应方案和投融资计划。采取BT、BOT等方式,大力吸引民间投资。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努力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外国政府贷款、世行亚行贷款等新途径,多方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功能设施建设。组建贷款公司,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大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力度,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人行、农村信用联社、发改委)
  50、强化项目协调服务。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和派驻工作队帮扶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征地、拆迁、资金等难题。加强项目督查督办,确保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房产局)
  (五)着力促统筹,切实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51、打造新城镇。加快特色镇建设,重点支持特色镇完善功能配套,着力打造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文化名镇,积极推进镇级市试点。创新城镇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功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区政府)
  52、建设新社区。建好农村新型社区示范点,积极引导农民向现代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加大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农村治理新模式。结合农村新社区建设,投入4500万元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责任单位:市统筹办、环保局、各区政府)
  53、培育新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壮大水产、畜牧、蔬菜、林果四大支柱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围绕“四个一批”工程培育壮大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和一批知名品牌。抓好华容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工程,新增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2-3家。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培育农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培育农民企业家。(责任单位:市农委、统筹办、水产局、林业局、华容区政府)
  54、配套新设施。统筹城乡水利、交通、信息、市场、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财政列支1000万元用于2010年水毁工程的修复重建。抢抓水利改革发展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兴农田水利,筹资1.7亿元,开工建设100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着力做好中小河流整治、湖网生态修复、水库整险加固、内湖堤堰除险保安、涵闸泵站更新改造和抗旱渠道修复等工程建设,确保大灾之后有大治。加大全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力度。积极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减损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空间融合、功能互补、设施共享。(责任单位:市统筹办、水务局、国土局、粮食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鄂州供电公司)
  55、提供新服务。进一步落实《关于均衡城乡公共服务的意见》30条,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构建城乡政策均等、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群众期待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统筹办、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房产局)
  (六)着力强功能,切实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度。
  56、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筹资8.7亿元,加大城建重点工程投入。加快城市南北中轴线(迎宾大道)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城市东西中轴线西段等续建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迎宾大道南段公铁立交及鄂州南互通、主城区人行天桥等路桥工程。抓好城区道路刷黑、洋澜湖生态修复、绿化景观建设和基础设施维护,推进背街小巷改造。推进火车站广场等园林绿化工程,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鄂城新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鄂州开发区管委会、鄂城区政府)
  57、切实加快交通建设。公路路网方面,确保汉鄂高速、鄂黄高速公路、葛湖公路、316国道、红莲湖高新四路、六路等项目顺利推进。铁路设施方面,加快推进武鄂黄(黄)两条城际铁路、鄂州火车站改造、三江港铁路物流中心及港区铁路工程等项目。港航方面,加快鄂钢三江港矿石件杂货码头、星丰金属资源利用码头、超凡物流码头、五丈港区多用途码头、三和管桩码头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58、强力推进“四城联创”。继续做好国家卫生城、环保城、文明城创建工作,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做好国家园林城复检工作。深入开展“楚天杯”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四城”创建办、卫生局、环保局、文明办、住建委)
  (七)着力惠民生,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59、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继续实施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鼓励全民创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华容区、葛店开发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大力加强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继续推进非公经济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努力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健全以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和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城乡孤儿供养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物贸公司、农委、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房产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政局)
  60、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努力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贯彻中央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教育投入,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鄂州职业大学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加快科技进步步伐,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成一批基层文体设施,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惠民活动。加快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加快市中心医院改扩建步伐,规划兴建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鄂州市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化。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卫生监督覆盖面达100%。加强城乡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着力强化环保执法,继续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提高主城区空气质量。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34个城市社区、50个农村新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全覆盖。依法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新一轮援藏援疆工作,启动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责任单位:市综治办、教育局、鄂州职业大学、科技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老龄办、残联、民政局、民宗局、发改委)
  6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大力推进以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拓宽社情民意的诉求渠道,构建“网络信访、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综治办、监察局、公安局、应急办、安监局、消防支队、药监局、信访局)
  (八)着力优环境,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2、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做到件件有办复、事事有着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扩大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的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3、推进确责履责。在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基础上,明确行政机关各岗位能力席位标准,规范公务员履责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建立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各部门、各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运用现代管理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综合评估。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监察局、编办、公务员局、行政服务中心)
  64、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平台建设,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政务、事务、厂务、村务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强化公开考核,不断提升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办、鄂州日报社)
  65、推进能力提升。继续推进政府执行力和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着力提高公务员的操作能力,把提高执行力和能力建设落实到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上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批、集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66、推进作风转变。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真正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继续完善市、区、乡镇、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推行集约化的服务模式、精细化的窗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7、推进反腐倡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公务员队伍廉洁纪律教育,深入推进“十个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依法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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