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2-14440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2〕4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2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庄严承诺2012年继续办好“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办好 “十件实事”,对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市政府办公室对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2012年市政府每件“实事”都要有相应的工作专班,相关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落实;每件“实事”要有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实事的跟踪督办和检查落实。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事”内容,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筹资措施,制订实施方案。每件“实事”的落实要科学排定进度,严格工作制度。做到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各责任单位办理实事的《实施方案》要在元月底前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电话:0711-3830242)。
  三、公开办事程序。每件“实事”的办理要公开、透明、公正,接受广大市民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在元月底前在《鄂州日报》上公开“实事”的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及相关事项。各责任单位公示内容需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备查。
    四、严格督办检查。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政务督查室定期发《督查通报》。年终要对每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检查结果通报市目标办,作为年度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市监察局要加强实事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

  附: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编号

实事

名称

项目编号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1

筹资1800万元,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保补助。

市人社局

2

筹资1000万元,实施就业援助工程。

市人社局

3

筹资240万元,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

市人社局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

筹资300万元,实施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扶助5500名残疾人。

市残联

5

筹资3200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市人社局

6

筹资100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市民政局

7

筹资1000万元,资助8所农村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

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8

筹资1000万元,实施“励耕计划”,资助全市1000名贫困教师。

市教育局

9

筹资1000万元,资助1万名贫困学生。

市教育局

10

筹资1000万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市教育局

11

筹资1000万元,对市直学校办学设施维修改造。

市教育局

12

筹资1000万元,改造全市中小学C级危房。

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13

筹资1100万元,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市财政局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4

筹资2000万元,新建市精神卫生中心。

市卫生局

15

筹资600万元,完成5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16

筹资400万元,完成2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7

筹资690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送戏下乡100场、送书下乡1万册;举行大型舞台演出10场;举办“周周乐”演出50场;举办吴都讲坛24期)

市文体局

18

筹资1500万元,继续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市商务局

19

筹资400万元,继续对农民购买摩托车进行财政补贴。

市经信委

优化农民生活环境

20

筹资6000万元,建设2334口自然当家塘。

市水务局、各区、开发区

21

筹资4500万元,完成44个村庄(社区)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市环保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22

筹资6000万元,继续加强特色镇建设。

市住建委

23

筹资16000万元,建设农村新社区。

市统筹办、各区、开发区

24

筹资230万元,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家。

市供销社

改善农村生产条件

25

筹资2.9亿元,实施17个土地整理项目。

市国土局、各区政府

26

筹资3500万元,对长港、花马湖港、高桥河港等中小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27

筹资2200万元,完成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任务。对华容区蒲团乡、梁子湖区太和镇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市水务局、华容区、梁子湖区

28

筹资1660万元,对农民购置农机实施财政直补。

市农委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29

筹资8000万元,建设公租房2800套。

市房产局、各区、开发区

30

筹资2000万元,对城郊结合部和主城区背街小巷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

市住建委

31

筹资3000万元,实施主城区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

市房产局、各街办

32

筹资1000万元,在十字街周边建设一座综合性疏导场所。疏导新民街、十字街、古楼街、明堂路等处占道经营摊点。

市城管局、古楼街办

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33

筹资3000万元,升级改造城区主干道路灯、背街小巷路灯。

市供电公司

34

筹资800万元,更新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大巴等车辆100辆,改造及新增公共交通站点、站台23个。

市交通运输局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35

筹资500万元,配备25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建立社区矫正“司法e通”平台,建设300个村民调解平台,组建25个乡镇街专职保安巡逻队,建立20个示范警务室。

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

说明:1、在“责任单位”栏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列入单位为参与单位。无论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涉及上述“十件实事”各项内容,市财政局均为参与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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