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2-14442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2〕6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2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更是推进鄂州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五年和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今后五年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组织成立强有力的协调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条细化,明确任务,确保完成。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制订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元月底前报送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及时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没有按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在报告材料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责。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作为今年督办考核工作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对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财政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人均水平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2、组群式大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城镇化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统筹办、规划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3、综合改革示范取得突破,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招商局、科技局)
  4、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城市生态优势彰显,“两型”社会建设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文体局、旅游局、住建委、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
  5、社会管理全面进步,市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城管局)
  (二)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跨越发展。
  6、全力推进工业跨越发展。坚持工业强市,把工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引导资源向工业聚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力实施工业双千亿元产业发展计划,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等传统支柱产业,推动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发展。全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业亿元项目招商引资工程、全民创业工程,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一批中型企业成为骨干企业,扶持一批成长性较好的小企业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引导一批特色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形成销售收入过800亿元的产业1个、过200亿元的产业2个、过100亿元的产业4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农委、招商局、科技局、工商局)
  7、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建设长江中游区域性物流中转基地、武汉城市圈运动休闲旅游区、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发展定位,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加快完善服务业布局,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以物流、旅游、金融为重点,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依托武汉新港三江港区发展仓储业、配送中心等生产性物流业,着力构建1000亿元销售规模的物流基地。围绕“一都两湖”发展旅游业,打造区域性湖泊度假旅游目的地。支持市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开设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社区服务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委、商务局、旅游局、银监局、房产局)
  (三)着力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创新发展。
  8、围绕重点突破推进改革。努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两型”发展、同城化五大领域改革。坚持试点先行,在行政层级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五个全民”保障体系、社会管理创新、组群式城市发展模式、重工业城市转型发展模式、内陆城市开放模式、“经济人”成长促进机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10个方面率先突破,带动综合改革全面配套推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编办、综治办、统筹办、住建委、城投公司、环保局、科技局、银监局)
  9、围绕项目支撑深化改革。按照改革项目化、项目实效化的思路,谋划和建设一批关系综合改革和跨越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集中建设葛店创新成果转化展示工程、三江港现代物流展示工程、大梁子湖生态文明展示工程、鄂城“两型”发展展示工程、长港城乡一体化展示工程、吴都文化产业展示工程等六大综合改革标志性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体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10、围绕科技人才保障改革。积极申报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科技投融资体系、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开放型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千名引硕引博工程”,为推进综改示范、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四)着力加快城乡一体化,推进统筹发展。
  11、加快建设“全域鄂州”。坚持“全域鄂州、组群发展”的理念,推进主城综合功能区、葛华科技新城、华容临港新城、大梁子湖生态旅游度假区、鄂城转型发展新区等五大功能区的整体规划、整体开发、整体发展,拉开组群式大城市骨架。严格城管执法,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大城管”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推进“四城创建”,提升城市形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1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交通、供水、供电、信息、供气、市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网络,实现城乡空间融合、功能互补、基础设施共享。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继续推进特色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实现特色镇“扩容、提质”。推动农村新社区建设扩面达标,严格按规划和质量标准推进106个农村新社区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统筹办、发改委、住建委、农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环保局、商务局)
  13、拓宽农民增收途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区街经济跨越发展。发展都市农业,壮大水产、畜禽、蔬菜、林果四大支柱产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形成稳定的农业投入保障体系。以土地流转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家庭农场和股份合作经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加快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持续增加农民生产性、工资性、财产性和政策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农委、国土局、财政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五)着力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
  14、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突出武昌城的文化特点和梁子湖的生态特色,打造具有鲜明生态特色的鄂州文化品牌。积极申报“中国三国文化之乡”和“吴楚历史文化名城”。以观音阁公园、三国吴都博物馆、西山风景区为载体建设武昌城文化公园,打造具有吴都特色的三国文化旅游品牌。依托大梁子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葛山文化体育公园建设文化产业园,把文化产业培育成跨越发展的新的支柱产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体育馆、游泳馆、科技馆等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体局、住建委、规划局、旅游局、民宗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5、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探索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环境整治、重工业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从企业“小循环”入手,向行业“中循环”拓展,构建区域“大循环”格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探索湖泊资源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实施“增绿计划”,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绿色小区、绿色园区、绿色乡村、绿色廊道,实现绿色生态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委、农委、水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发展。
  16、推进全民创业。以创建全省创业型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各类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困难就业人员援助计划”,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物贸公司)
  17、推进全民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建设城乡群众更满意的优质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创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市,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办好鄂州职教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科普教育,构建全民学习、终身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鄂州职业大学、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8、推进全民健康。构建城乡政策均等、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群众期待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市级统筹、网络统筹,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网合一”运行保障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卫生局、文体局)
  19、推进全民社保。以政策制度全覆盖、制度衔接无障碍、保障需求多样化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可转换,实现城乡养老、低保、社会救助全覆盖。加快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
  20、推进全民安居。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制度,缓解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21、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应急、服务、监控“五大体系”,实现由防范控制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形成具有鄂州特色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自治能力,完善“1+8”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形成社区服务网络。加快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动态化。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城管局、应急办、各区政府、各街办)
  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2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2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海关出口增长1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招商引资总额增长35%,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27、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2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省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3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与省签订的责任目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农委、住建委、公安局、城管局)
  (二)以加快发展为首要任务,壮大经济规模。
  31、招商引资壮规模。大力推进产业招商,吸引相关企业集聚,进一步形成产业集群。继续开展节会招商,充分利用鄂港粤经贸洽谈会、鄂沪经贸洽谈会、厦洽会、中博会等重大节会及其它推介会争取项目合作。注重以商招商,鼓励落户企业增资扩股,积极探索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不断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32、增加投资壮规模。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三个一百”工程,确保续建和新开工亿元项目148个、前期推进和招商引资亿元项目120个、争取中省投资项目175个,对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形成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和策划储备一批的格局。强力推进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实行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重点项目协调督办力度,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着力解决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积极策划一批重大项目,对鄂咸高速、三江港码头、梁子湖第二入江通道等重点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省投资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招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3、扩大出口壮规模。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组织我市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开拓国际市场,承接出口订单;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引进外贸出口项目,壮大外贸出口队伍,培植出口后劲。(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局)
  34、激活消费壮规模。大力优化商贸环境,出台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快速成长的政策,实施“小进限”工程,促进限下商贸流通企业顺利成长,早日进入限上企业行列。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食品的安全监管,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的价格波动,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物价局、发改委)
  (三)以发展工业为坚实基础,提升产业竞争力。
  35、加快做大工业规模。强化工业运行调节,加强要素协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着力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1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大力实施工业发展五大工程,力争新增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工业企业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小微企业200家,新开工和竣工工业亿元项目6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金融办)
  36、加快调整工业结构。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扶持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重点围绕延伸钢铁上下游产业,加快发展钢铁深加工。抓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推进企业信息化工程。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中省企业的工作机制,培育和壮大领军企业。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开发区管委会)
  37、加快建设园区平台。促进葛店开发区提档升级,全力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加快建设葛店科技企业加速器,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以生物医药、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地区性、全国性、世界性的知名品牌。切实加大鄂州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水、电、路、气、通讯一体化开发模式,启动6.5平方公里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三江港园区和梧桐湖新区,完善基础设施,推进项目建设。各开发区按照产业规划的要求,合理定位,错位发展,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各项政策、要素资源向园区倾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8、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落实扶持政策,重点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围绕“一都两湖”,加快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积极争创旅游名镇、名村,完善旅游公共保障体系。继续举办梁子湖捕鱼旅游节。加大专业市场建设,改造现有专业市场,加快新型专业市场建设,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顾地、大通等企业上市。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服务业。(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体局、发改委、商务局、金融办、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四)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推进综改示范工作。
  39、推进行政层级改革。重点推进功能区改革试点,在条件成熟的试点地区搭建“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组织架构,着力理顺市区两级政府职能,以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融合、良性互动为重点,完善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行政层级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编办、各区政府)
  40、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坚持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首受窗口和审批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并联审批、封闭运行、超时默许、统一收费、失责追究。对所有进入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政府)
  41、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确权改革,进行农村产权资本化试点,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选择1-2个试点区域,由市或功能区组建的现代农业开发公司、城镇建设投资公司主导或引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探索建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养殖水域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资产为抵押、质押担保的融资体系。建立农村金融担保体系和农村产权金融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委、金融办、国土局、发改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42、推进“两型”社会改革。组织研究建立“两型”社会生产标准体系,形成“两型”产业分类标准、“两型”企业评价标准。建立“两型”社会生活标准体系,形成“两型”建筑标准、出行标准、消费标准。集中力量打造2-5个“两型”企业、循环经济园区和绿色小城镇、低碳新社区样板。积极开展梁子湖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大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强化对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住建委、环保局、水务局、各区政府)
  43、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在新社区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组织、中介组织和专业性社会工作机构,创建一批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补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样板。(责任单位:市综改办、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五)以城乡一体化为战略重点,统筹推进“三农”工作。
  44、大力建设特色镇和新社区。市区镇三级继续筹资6000万元,重点支持特色镇完善功能配套,着力打造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文化名镇,积极推进镇级市试点。创新城镇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功能。建好农村新社区,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加大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农村治理新模式。结合农村新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责任单位:市统筹办、住建委、经信委、规划局、环保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5、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统筹城乡水利、交通、信息、市场、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扎实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继续做好长港河整治工程、南迹湖泵站更新改造、磨刀矶节制闸整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水库、湖泊整治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统筹办、农委、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46、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四大支柱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围绕“四个一批”工程培育壮大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和一批知名品牌。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工程,力争新增销售收入过1亿元企业2-3家。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培育农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防汛抗旱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农委、水务局、金融办)
  (六)以建设组群式大城市为发展目标,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47、不断增强城市功能。计划投资15亿元建设主城区基础设施,重点打造精致城市的载体和平台。加快建设吴楚大道、鄂州大道(南北中轴线)、鄂东大道、葛山大道、凤凰大桥、三国吴都风光带三期、洋澜湖生态公园二期、洋澜湖环湖截污工程、五丈港疏浚工程、火车站广场等十大重点工程,续建和新建汇贤路、沿江大道东段、月河桥等道路桥梁工程,启动吴都休闲景观带等大型园林景观工程。新增城市绿地18公顷,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2%。配套推进供排水、燃气管道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规划局、城投公司、审计局、相关区街)
  48、提升鄂州交通枢纽地位。争取汉鄂高速7月建成通车。加快鄂咸高速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动工。全力推进武汉新港三江港区建设,加快五丈港区二期工程、三和管桩综合码头、超凡物流码头等建设进度。完成东沟大桥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49、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力度,突出市容环境整治,从严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基本实现主城区主干道无出店占道经营、市容整洁有序。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主城区一级垃圾清运实现机械化。加强市政设施管养,市政设施综合完好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街办)
  (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提高市民幸福指数。
  50、努力改善民生。积极促进和扩大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推进全民创业,争创全省创业型城市。以城乡全覆盖为目标,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继续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政策、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加强失业、生育保险工作。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继续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提高城乡退役义务兵安置水平。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提高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残联、计生委、民政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51、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验。抓紧推进实验小学建设,确保秋季开学。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幼儿园。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培训、交流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鄂州职教园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成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全面完成新博物馆建设并对外开放,扎实推进文化体育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城乡广电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规划局、文体局、广电局、卫生局、计生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鄂州职业大学)
  52、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推广运用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加快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动态化。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群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烟草市场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安监局、应急办、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局)
  53、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做好外事侨务工作。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和支持青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进新一轮援疆工作,做好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认真做好物价、统计、公积金管理、邮政、石油石化、防震减灾、档案、方志、人防、消防、扶贫开发、农机、气象和国防教育、民兵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外侨局、老龄办、团市委、妇联、发改委、物价局、统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局、中石油、中石化、地震局、档案史志局、人防办、消防支队、农委、气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54、坚持办好“十件实事”。多方筹资10.76亿元,办好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优化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十件实事”。(责任单位:另见《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2〕4号)
  (八)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要抓手,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55、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政务督查室、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6、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高效政府。完善市政府运作机制,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健全行政问责制,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继续深化“治庸问责”活动,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7、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务实政府。继续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推广“马上就办”的办事理念和机关文化,定下来的事雷厉风行,看准了的事一抓到底。敢于突破、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于困境中找到出路、于困难中找到办法、于可能中办成事情。大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实绩检验政府行政效能。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市政府各部门)
  58、加强廉政建设,建设廉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行为,抓好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方面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努力压缩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广电局、鄂州日报社、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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