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2-14456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2〕25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0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鄂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总体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基本要求,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鄂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深入发展,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鄂政办发〔2011〕9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综合改革战略提供科技支撑,为提升全市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方针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
  --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局面。
  --动员全民参与,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在中部地区继续处于领先水平。
  --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扩大科普创作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的科普工作队伍。
  --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科学素质纲要》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更加健全。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合力不断增强、体系不断创新。
  四、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促使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措施:
  1、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注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在高中阶段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经济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
  3、广泛开展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节、校园科技文化周、应急科技知识进校园、机器人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等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爱好及社会责任感,增强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开发和集成现代远程教育活动资源,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展农村高中生的农村实用技术教育,为其中一部分学生未来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科普生力军奠定基础。
  5、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利用气象、地震、环境等预报检测设施,高校、高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园等实验场所、生产车间、种养基地,园林、湖泊等自然资源,建立校外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
  6、注重家长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影响。重视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适当开设家长科学素养相关课程,努力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和准母亲自身科学素养,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的提高夯实基础,营造环境,树立楷模。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牵头。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措施:
  1、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深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行动、"领头雁"工程。每年科技培训农村青壮年1万人次,整体推进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科学素质教育活动,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壮年党员轮训1-2次,五年内使90%农村党员基层干部至少掌握2项以上实用技术。加大各类行业科技培训力度,开展阳光工程、绿色证书、星火科技、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农业科技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2、全面实施"科普惠农"工程。围绕鄂州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成果,力争到2015年,全市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数达到50个。深入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活动,到2015年,创建全市科普示范乡镇、街道20个、科普示范村100个、科普示范基地50个,培养科技示范户1万户,实现村一级科普"站、栏、员"全覆盖。
  3、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技下乡、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普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惠农服务站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分工:由市农委、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措施:
  1、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广泛开展企业职工与农民工的各类培训,提高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对企业在岗人群的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操作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巾帼建功活动,加强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2、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创新型班组(车间)"、"创新型企业"活动,着力打造一大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在企业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大力实施"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
  3、发挥各类培训机构作用。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承担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分工: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牵头。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管理知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措施:
  1、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全市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中。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远程教育、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实际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3、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进一步丰富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在完善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时,注重对科学素养考察的内容。适时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4、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在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遴选一批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学习的科研场所,组织他们实地参观。每年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列科普报告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牵头。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积极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向社区延伸和发展,建设和谐文明社区。
  措施:
  1、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充分利用吴都讲坛、小巷讲坛、专家咨询、科普讲座、展览等方式,结合文艺、旅游、休闲娱乐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活动。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社区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和1座科普画廊(宣传栏)等设施;全市40%以上的社区达到科普示范社区标准。
  2、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建立一支依托各级学会服务于社区的科普专家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科普学校师资培训和教材开发,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辖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技团体、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参加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科协、市妇联牵头。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促进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措施:
  1、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改进传统教材的编写模式,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探索中小学科学课程专任教师培养的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和培养渠道,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培养质量。组建强有力的科学教育专业支持队伍,深入基层,引导并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科学教育的质量。
  3、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科技教育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进一步增强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技培训。
  4、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强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扭转中小学图书馆规模偏小和科技、科普类图书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通过湖北教育网以及其它网络媒体,使中小学科学教师和中小学生能方便快捷地从网络、图书馆获得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
  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大力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大力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措施:
  1、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市场。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2、构建实体科普展教资源平台。着力开发优秀、原创性科普展教品,加强展教衍生品的研发和推广,研制普适性展教品与专业特色展教品相结合,丰富各类科普设施的展示和活动内容。将社会教育资源转化为科普展教品。重点将科研机构、大学、企业、自然保护区等相关方面的教育资源开发、转化为科普展教品。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展教活动。
  3、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环境。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推动科普资源设计制作社会化。鼓励科研机构、大学、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加强合作,参与科普产品研发中心的建设和展教资源的开发活动。支持企业经营展教资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各类科普设施提供市场化的展览开发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和保护科普产品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分工: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提高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加长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扩大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增设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增加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加强"农家书屋"建设。
  2、打造科学传播品牌媒体与栏目。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支持电视广播科技栏目打造科普宣传品牌。提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科技专栏、专题质量,继续推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科技栏目,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3、提高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能力。提高各媒体工作者与文化创作者的科学素养与科学传播能力。加强对新闻记者、编剧、导演、作家等传播者的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宣传内容的创作过程中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
  4、提高各类媒体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学传播能力。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分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大科技馆、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学校等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措施:
  1、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发改委等部门编制的《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2、拓展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功能。拓展和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的服务能力,缩小科普基础设施与公众接受科普教育需求之间的距离。统筹利用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挖掘潜力,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加大科普类场馆建设。加大现有科普场馆改造,提升展教功能。推进梁子湖生态科技馆建设。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兴建、改建或命名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或科普活动基地。鼓励、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工业科技类博物馆或产业科技类博物馆。
  4、大力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职业培训中心、实践基地等,拓展科普教育功能。依托遍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文化站、广播站、中小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党校(党员活动室)以及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公共设施,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和"农民科技书屋"工程等重点项目,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建设"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图书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基层科普阵地。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和科技示范园,增强其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功能。
  5、加大科普宣传车配备力度。充实和完善已有各类流动设施的科普功能,不断创新车载设备和展品的形式与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效果。加大向上争取配发科普宣传车数量,力争做到每区一辆。落实市科技馆科普大篷车配套资金。
  分工:由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建设,发展壮大各类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为开展社会化科普工作提供最广泛的科普人才资源。
  措施:
  1、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以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农技协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等为培养对象,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借助农技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函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平台,采取培训、示范等方式,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的培养,积极发挥农村科技示范户、"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提高农村科普服务能力。
  2、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以社区专兼职科普干部、科普小分队成员等为主要对象,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在科教进社区、卫生进社区、社区科普讲座、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百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等活动中发挥作用。以辖区大学、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学校等为平台,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辖区社会单位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建立科普人才交流协作机制。
  3、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等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中小学、科普场馆、中小学生课外活动中心等为对象,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科技专家、老科技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等为对象,发展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并定期对其培训,提高其开展科普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5、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成立以青少年科技教师为主体的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志愿者队伍、以专兼职专家为主体的服务"三农"专家志愿者队伍、以科普作协和科普美协为主体的科普创作志愿者队伍、以离退休专家为主体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以青年学生和馆类解说员为主体的场馆解说员志愿者队伍、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重大科普活动的服务志愿者队伍、以科技专家为主体的高层辅导讲座和决策咨询的科普报告志愿者队伍,积极为科普志愿者搭建科普服务平台。
  6、加快高端和专门科普人才培养。建设科普专门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努力培养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制定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出台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牵头。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建设好专兼职科普工作队伍。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例。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2、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推动市级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
  3、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4、做好定期监测和评估。从2011年开始,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做好鄂州市公民基本科学素质监测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定期对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评估,为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参考依据。
  5、完善相关督查和考核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各级政府对成员单位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6、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牵头。
  五、组织实施
  (一)各级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年度述职。
  (二)各级政府继续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政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三)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协调工作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制定并启动《鄂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其中的11项重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同各参加单位,制定本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深入实施阶段。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三)总结督查阶段。2015年,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我市"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自查总结工作,接受市政府、省政府督查,稳步推进《科学素质纲要》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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