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鄂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2-14473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2〕93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2年10月06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鄂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主城区全面对接,建设综合功能较强的城西新区,现提出2012年度鄂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意见:
  一、建设目标
  2012年起集中资源加快鄂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建设路、上水、下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完成土地平整,推进"六通一平",完善生产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通过3年的努力,把鄂州经济开发区建成为设施完善、功能配套、产业聚集、宜居宜业的新城区。
  二、2012年建设项目
  2012年鄂州经济开发区续建项目6个,包括武汉港工业园外环路(金牛管业路)、青天湖路、滨港路南段、滨港路北段、青天湖污水提升泵站、吴楚大道中段绿化;新建项目15个,包括吴楚大道西段、新港路、樊口路、开发区北外环路、杨湖路中西段、旭光大道北段、青天湖路北段、开发区西外环路、开发区南外环路、创业大道北段、周铺路、涂家湾路、月河桥、吴楚大道与旭光大道交叉口改造、杜山北路,共21个项目。
  2012年度计划完成鄂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6亿元,其中BT工程建设投入完成2.07亿元(包括鄂州经济开发区境内6条道路BT项目投入1.17亿元、吴楚大道西段BT项目开发区辖区内0.6亿元、新港路BT项目开发区辖区内0.3亿元)、其他工程直接融资投入1.93亿元(含项目前期费)、拆迁投入2亿元(含开发区境内吴楚大道西段、新港路拆迁费)。
  三、运行管理方式
  (一)为了充分发挥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体作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参照葛店开发区运行模式,市政府授权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开发区辖区内所有基础设施项目(吴楚大道西段、新港路除外)的BT招商、工程招投标、拆迁、安置、施工组织、协调和管理,并由管委会参照《鄂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鄂州市城建资金管理办法》,自行制定运行管理办法。
  (二)考虑到跨区域因素,吴楚大道西段、新港路两个BT项目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建设。
  (三)市城投公司2012年度在鄂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含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费等),包括吴楚大道西段、新港路鄂州开发区辖区内的投入,由鄂州经济开发区提供等价值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地块交市城投公司储备。
  (四)2012年度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接组织实施的BT道路项目,由鄂州经济开发区在其辖区内按照统一规划进行经营性土地收储、整理和出让,市政府将土地净收益全额返还鄂州开发区,作为道路BT项目的回购资金。
  (五)鄂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原来由市政府统一管理的、已签订合同或开工的项目由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全部移交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行管理;拟开工未签订合同的项目(新港路除外)前期工作,继续由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完成至项目预算阶段,再移交给鄂州经济开发区作为建设主体负责推进。
  (六)拆迁、安置资金实行打包运作,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四、责任分工
  (一)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接收已动工项目的施工统一组织管理和未动工项目的招投标及其他工作;由开发区城投公司参照市城投公司BT项目运行方式负责组织6条道路(樊口路、杨湖路中西段、旭光大道北段、青天湖路北段、开发区西外环路、开发区北外环路,2012年计划投资1.17亿元)的BT招商谈判、合同签订、施工组织及工程回购;开发区可自行按计划将项目的投资方式进行调整;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
  (二)市城投公司负责2012年度鄂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投入的资金筹集,在2013年2月前,按工程和拆迁进度将资金分批拨付给开发区,并保证开发区账户上的工程准备金不少于2000万元,由开发区经审计后统筹拨付给相关单位。
  (三)市规划局协调指导鄂州经济开发区完成全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市规划局在9月15日前,提供可收储的经营性用地的范围及面积等资料供市城投公司与鄂州经济开发区测算、评估,根据其协商意见,出具土地出让净收益价值4.83亿元经营性用地的用地绿线图,交市城投公司实施储备。
  (四)鄂州经济开发区与市城投公司锁定好拟收储地块的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的数量;开发区负责做好控违、拆违工作;市城投公司支付一定管理包干费用。
  (五)市住建委及其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鄂州经济开发区境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协助开发区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六)市政府统一拨付的资金,由市城投公司、市政府投资审计局负责监控和跟踪监督。
  (七)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按主城区现投资渠道不变由相关部门负责投资。
  (八)市国土局应为鄂州经济开发区提供BT项目回购相对应的经营性用地指标。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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