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3-24302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2〕110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07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2月1日
                                                     鄂州市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及省政府法制办《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要求,结合鄂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为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根据《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及省政府法制办《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省政府对市州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细则》等文件的要求,全面、准确完成省政府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省依法行政考核检查。
  三、任务分解
  为完成省下达的《省政府对市州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规定的各项指标,结合各单位的职能对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实行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任务分解详见《鄂州市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步骤
  (一)对照自查,收集资料。各责任单位应对照《任务分解表》要求,安排专人将涉及本单位的考核内容,按照要求收集相关文件、简报、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及相关背景资料,于12月7日前报送汇总人。
  (二)拾漏查缺,补充完善。对《任务分解表》要求必须具备,而目前尚未形成文件或制定制度的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市政府法制办,并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人予以补充完善,形成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于12月13日前报送汇总人。
  (三)按篇汇总,整理归档。对收集和补充完善的文件资料以篇为单位交汇总人汇总后,于12月16日前由专人整理,装订成册,作为考核迎检的重要资料。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迎检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陈新林同志任组长的市依法行政考核迎检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万启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方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金明健,市财政局局长胡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肖笛,市委目标办主任陈剑文,成员为:刘剑锋、李鹰、方舰、廖丹、周斯。
  (二)认真完成分解任务指标
  依法行政考核是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发挥通力协作精神,按照《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安排认真组织迎检材料,逐项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迎检工作责任
  对在迎检工作中,不按照《任务分解表》安排的工作任务收集、整理迎检材料,敷衍塞责,互相推诿,导致依法行政考核不能顺利通过,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