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4-27670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4〕4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2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我市“一改两化”战略部署的关键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今年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组织成立强有力的协调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条细化,明确任务,确保完成。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制订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元月底前报送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及时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向市政府报告。对没有按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在报告材料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责。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今年核心职能目标考核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市监察局要对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2014年1月13日

                            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一、大力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1、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先照后证”为突破口,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放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改革市场监管体系,落实“预许可”制度,进一步向市场放权,启动全市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法制办、商务局、发改委、金融办、人行)

  2、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沿江滨湖新区管理体制,推进“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全面理顺市、新区、新社区职责事权,探索新区与行政区融合、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结合的路径。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五权两指标”交易。完善具有鄂州特色的农村新社区建设模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就地市民化。争取开展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综改办、农委、国土局、编办、统筹办、公安局、发改委)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优化政务运行机制,扩大“网上政务”覆盖范围,建成综合性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平台。推进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办、监察局、法制办、综改办、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4、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深化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公共财政体制、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等社会事业改革,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社会化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支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市综改办、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委、财政局、民政局、金融办、文体局)

  5、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按照主体功能分区划定生态红线。建立生态文明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全面建立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综改办、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规划局)

  二、坚持产城一体,加快新区开放开发,构建新型城镇化多点支撑格局

  6、高标准编制新区规划。按照每个新区的发展定位,高标准编制七个新区规划,按照“产城融合”理念,前瞻性开展新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土地规划修编等工作,引领七个新区既错位互补,又独立成篇。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统一布局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各区、开发区)

  7、大力建设基础设施。根据新区规划和开发时序,合理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资目标,大手笔、大力度推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总结借鉴葛店开发区拆迁工作和梧桐湖新区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经验,创新模式,加快拆迁、供地、项目落户等服务工作。集中连片推进新区道路、水电气、通讯、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拉开新区主干路网骨架,增强新区承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公司、房产局、昌达公司、交投公司、各区、开发区)

  8、强化新区产业支撑。坚持科学发展一步到位,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按照各新区自然禀赋、产业特色,实行差异化产业发展定位,出台引导政策,推动项目向新区集中,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放在新区,促进新区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区、开发区)

  三、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打造鄂州经济升级版

  9、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集群。加强葛店开发区与东湖高新区产业对接,发展壮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高新产业集群。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湖北科技企业加速器、梧桐湖创意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一大批创新型企业落户孵化成长。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占全市GDP比重达14.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各区、开发区)

  10、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再造新优势。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冶金、建材、机械等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高企业生产装备科技含量,提升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和信息化水平,促进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加强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质扩规,使一批本土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形成优势。(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

  11、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增量。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物联网、智慧产业、信息消费等生产性服务业,葛店电商基地今年完成3平方公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再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总部和采购、运营、支付和数据中心落户,确保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获批。推进葛店中部物联网产业基地和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将三江港打造为粮食、食品等大宗商品集散地和货物周转枢纽港。引导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吸引外地金融机构到我市落户,鼓励民营资本投向金融行业,发展村镇银行。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实施中小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限上企业40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力争全市旅游总收入突破5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粮食局、招商局、金融办、统计局、经信委、旅游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四、强化工业支撑,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做大经济发展“底盘”

  12、围绕市场主体,扶优培“强”。坚持一手抓现有产能的有效发挥,一手抓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和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管理水平高、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围绕现有支柱产业实施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战略,形成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研究差异化扶持措施,鼓励企业通过产能整合、资产整合和上下游合作等手段扩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开展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发债等形式募集发展资金,力争今年新增上市公司1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0家。深入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加快培育一批精品名牌,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金融办、质监局、工商局)

  13、着眼开放引进,招大引“强”。招商的劲头只能增不能减,坚持大员上阵抓招商,实行招商奖励政策,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围绕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把工业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放在招商引资的第一位,注重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科技含量、资源环境、集约用地等标准,实行招商选资,力争引进一批投资过亿,过十亿、乃至百亿元的大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区、开发区)

  14、建设重点项目,增量求“强”。继续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三个两百”工程,对鄂州电厂三期等重点项目采取专班专责服务制度,切实解决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过程中的各种困难问题,为项目建设搞好全程保姆式服务。切实抓住各种示范试点机遇,精心策划申报一批重大项目,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笼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科技局、水务局、环保局、各区、开发区)

  五、依靠制度创新,增添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15、构建生态农业发展体系。筹集1亿元生态农业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支持梁子湖生态示范区、百里长港、蒲团至庙岭等生态农业示范带建设。创建国家级水产种业示范场。建立鄂州生态农业投入品生态标准、生产控制标准、质量检验检疫标准,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有机农产品品牌。启动国家有机产品检测认证中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林业局、水产局、质监局、各区政府)

  16、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增产。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引导和培育农业科技、气象减灾防灾、病虫害防治、市场营销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农业服务组织,力争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全市70%以上的农户进入合作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力争50%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国土局、气象局、农委)

  17、构建农产品加工转化体系。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加快实施“四个一批”工程,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加快省级华容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引进培育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潮商集团冷链物流、雨润食品等项目落户,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完成24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8:1。(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区政府)

  18、加强农村新社区标准化建设。把农村新社区作为农村城镇化的基础,完善新社区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加快新社区标准化建设。重点打造沿长港、葛湖线、燕矶杨叶、蒲团庙岭四条新社区示范带,实现强点、连线、扩面。强化农村新社区的产业支撑。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下沉。(责任单位:市统筹办、综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开发区)

  19、大力建设“美丽乡村”。注重将传统村落、自然风貌、文化保护与生态旅游发展相结合,彰显地域特色。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城乡垃圾清运机制,推进城乡一体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力争三年实现城乡污水、废弃物全收集、全处理。扎实抓好新一轮“三万”活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市统筹办、发改委、住建委、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

  六、突出品位提升,扎实开展“五城同创”,彰显现代城市特色

  20、大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吴楚大道、鄂州大道南互通、三国吴都风光带三期、葛山大道改造、吴都生态公园、凤凰大桥、重载车专用通道等工程建设;推进城东水厂前期工作,建成葛华水厂;加快老城区燃气管网建设。加快交通工程建设,推进主城区客运枢纽站工程,确保黄鄂高速建成通车,推进鄂咸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开展葛山文化体育中心以及市群艺馆、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的新馆建设前期工作。建立多元可持续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力争发行第二期城投债,确保全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80亿元。(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水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文体局、档案局、城投公司)

  21、着力抓好城市管理。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区街为主、以社区为基础”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责任主体,形成工作合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城市管理人才,改进城管执法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加强明塘市场、吴都古肆、古楼街环境整治;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集贸市场;稳妥有序启动老城区、棚户区以及城中村改造;加强小区物业、地下停车场规范管理;加强渣土抛洒、施工环境、夜市摊点、户外广告等集中整治;抓好拆违控违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房产局、公安局,各街办)

  22、深入开展全民创建。充分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推进网格化管理与城市管理的有效结合。实施“百万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城市工商网点规范、诚信、文明经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文明意识。力争今年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纳入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城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初检、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全国文明城市试检。(责任单位:市五城创建办、综治办、环保局、旅游局、卫计委、住建委、城管局、文明办)

  七、建设生态文明,引领绿色发展,共建美丽鄂州

  23、加强绿色生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湖长”制度,落实湖泊保护责任机制。梁子湖区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启动湖网生态修复、梁子湖第二入江通道等工程,完成花马湖港、高桥河、长港等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加强山体、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推进退耕还林、城市“增绿”、“三边”植树、环梁子湖生态林带等工程,积极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区、绿色示范乡村和森林城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委、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24、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依托鄂州开发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青阳鄂”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机电装备再制造、新型节能建材、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低碳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实施LNG、光伏发电、秸秆资源化利用等示范项目。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格执行节能和环境评价制度,实行环保执法“零容忍、全覆盖”,严控高污染、低能效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委、农委、各区、开发区)

  25、狠抓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工程减排和管理控排相结合,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对鄂钢、电厂、球团厂、世纪新峰等排放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企业加强在线监控,支持其实施脱硝、脱硫、除尘、废水治理以及废渣、余能综合利用等减排工程。加强洋澜湖综合治理,截堵入湖排污口。推进城市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强制性检测治理,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宜居的环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发改委、住建委、经信委、农委、公安局、各区、开发区)

  八、加强社会建设,构筑民生保障体系,增进人民福祉

  26、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和创业扶持工程,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鼓励全民创业,确保全年新增就业1.8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地税局、工贸公司)

  27、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实现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推进农村福利院改造升级,提高城乡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工作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新建保障性住房6300套,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加快项目拆迁安置工程建设,基本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妥善安置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生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房产局、住房公积金办、妇联、老龄办)

  28、促进社会事业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每个乡镇建成一所中心幼儿园。加强农村教学点建设,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支持鄂州职业大学办出特色,争创一流高职院校。完善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立现代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市中心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传染病医院和梁子湖区人民医院建设,确保竣工并投入使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低生育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鄂州大学、文体局、发改委、卫计委、梁子湖区政府)

  29、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平安鄂州。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推进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稳妥推进重要民生价费改革,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安全、消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城乡网格化管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拓宽社情民意的诉求渠道,构建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建设平安鄂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综治办、公安局、质监局、农委、粮食局、物价局、司法局、信访局)

  九、加快政府自身建设

  30、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放开应该由企业和社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事项,强化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扩大购买公共服务范围。严厉打击、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全面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加强行政监察,曝光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法制办、民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公安局)

  31、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社会公布制度,完善听证会、网上征询等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加强对政府工程、重点领域、资金使用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主动接受司法、舆论、公众监督,在监督中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府工作。(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政府办公室)

  32、着力打造阳光政务。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预算、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亲民热线等公开方式,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加快便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让广大群众共享各类便民资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广电局、鄂州日报社)

  33、着力提升政府执行力。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加强行政效能督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能力席位标准,建立健全科学奖惩机制,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执行力。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新途径,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始终保持夙夜在公,勤勉奋发的工作状态,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政府的“辛苦指数”,换取鄂州的“发展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公务员局)

  34、着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转变作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毫不留情、绝不手软。对腐败问题“零容忍”,铲除腐败毒瘤,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