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220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4〕61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5年01月0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鄂政发〔2014〕8号)精神,加快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信息消费持续增长,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鄂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0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固定宽带用户达到30万户,其中光纤到户(FTTH)用户12万户,实现城区用户宽带接入能力100Mbps以上,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能力20Mbps以上,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60%。全市基本实现光纤、3G、4G网络全覆盖,宽带市级出口达到150Gbps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二)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20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总量达到80亿元,年均增长22.6%。其中:通信服务业收入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24%;软件服务业收入消费达到2亿元,年均增长200%;信息终端产品销售收入达到68亿元,年均增长21.6%。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
  1.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以光城计划和无线城市建设为着力点,支持和推进各运营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信息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加快电信网升级和光纤工程改造,全面实施光进铜退改造工程,优先采用FTTH方式,实现光纤到楼、光纤到户,推进信息网络向综合化、宽带化和智能化发展。
  2.加快移动通信网和WLAN网络建设。借助我市地域面积小和前期信息化优势,抢抓TD-LTE(4G)发展契机,加快4G基站建设规划和勘察设计,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在主城区和所有乡镇实现4G全覆盖。推进鄂州电信和鄂州联通FDD-LTE(4G)网络建设,最终实现与TD-LTE(4G)的优势互补。加快WLAN移动热点布点建设工作,在人口密集、办公及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无线信号源,方便群众上网,实现WLAN网络与4G网络的无缝对接。
  3.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积极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大网络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重点推进IPTV业务和有线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创新数字内容产品和经营模式及服务业态,加快推进双向业务进入,提高有线网络的运营支撑能力。加大对三网融合政策的扶持力度,将三网融合涉及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优先列入发展项目,优先申报产学研、信息产业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高新技术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服务技术先进型企业,积极落实国家支持三网融合的各项优惠政策。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三网融合提供有利条件。
  (二)加快推进信息产品优化升级和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产业
  1.推动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大力发展我市电子信息优势产业,加快光通信和显示材料、激光、LED和家用电子设备、工业和嵌入式软件等重点领域发展步伐,重点发展有源电力滤波器、激光加工设备、光电转换器、显示材料产业化等一批重点产品。
  2.支持电子基础产业发展。依托国家和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支持数字家庭应用、激光加工工艺、空间技术应用以及移动互联、物联网、三网融合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响应国家新型产业发展战略,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应用、信息化突破为三大主攻方向,将我市建设成为新型信息化产业基地。
  3.加快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以重点企业为龙头,推广成熟的物联网应用项目,着力推进智能工业、智能城市交通、智能公共安全、智能物流、智能家居等物联网五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大物联网上下游企业产业链招商力度。同时,加快推进梧桐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形成鄂州特色物联网产业发展格局。
  4.加速北斗产业的应用发展。推动北斗、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产业和汽车电子产业,建设依迅北斗汽车电子产业园,高效集聚全国北斗、地球空间信息、汽车电子及应用服务产业发展相关产业企业,重点实施产业链招商,帮助一大批企业通过"研发-孵化-加速"等模式成长壮大,形成北斗、地球空间信息、汽车电子及应用服务产业集群效应,加快我市北斗产业发展进程。
  5.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以推进鄂州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葛店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坚持引进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和培育我市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并进,完善物流、仓储设施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支撑配套体系,重点推进亚马逊、唯品会等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入驻和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子商务产业大楼的建设。至2020年,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0%以上,全市规上、限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到80%以上。
  (三)不断丰富信息消费方式和内容
  1.支持通信企业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手机支付业务,打造新兴业务,创新盈利模式。在移动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等重点领域,着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通信企业转型升级。
  2.推动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媒体、网络传媒、动漫游戏、网络会展等新兴文化业态。以远程数字教学项目为载体,大力发展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强文化教育产品的服务应用,培养一批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
  3.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围绕智能工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壮大优势支柱产业,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四)大力推进智慧鄂州重点工程建设
  1.智慧民生工程建设。以信息化改善医疗条件,提升医疗卫生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交通信息化工程,构建发达交通网,方便市民出行;通过智能家电、智能家庭网关等信息化手段,满足多样化的家庭生活需求;建设统一的便民生活信息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基于无线定位的本地生活信息服务、基于手机支付的生活消费服务、全方位的商旅服务和互动娱乐的社区服务;推动便民生活服务门户、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家庭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2.智慧政务工程建设。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推动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开放信息资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信息化触角延伸至乡、镇和社区,打造"一刻钟"服务圈;推动"平安鄂州"工程,保障食品药品、社会管理、治安维稳等信息管理平台,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信息服务体系,确保执法透明高效。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和公益性信息化项目"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外包服务模式,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3.智慧产业工程建设。加强智慧园区建设,提高信息化基础设施覆盖率,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健全全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继续深入推进"智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建立以信息资源中心为基础、以管理运营中心为保障、以公众服务中心为重点的"智慧景区"一体化管理和服务体系。
  (五)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
  1.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多层次支付体系的发展。对现有涉及信息消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最大限度缩小范围,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各种行业性和经营性壁垒,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对信息消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整顿信息消费市场虚假宣传、捆绑销售、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
  3.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和网络监管。加强地理、人口、法人、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的管理,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加大安全防护和信息网络监管力度,严格规范企业、机构收集个人数据的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欺诈、涉黄涉赌涉毒等各类违法行为。
  4.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制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规范服务商对个人信息收集、储存及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促进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信息消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审核和协调推进全市信息消费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和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地区信息消费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支持信息消费工作。市发改、经信、科技、商务、财政等部门在组织安排投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专项资金时,应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息终端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具体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加大信息消费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信息消费市场发展。
  (三)创新管理模式。充分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加强业务创新,以创建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向民众提供各类民生信息化应用。鼓励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加强交流沟通,促进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鼓励相关企业加大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投入,拓展新兴服务业态,通过创新供给引导信息消费。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信息消费的认识,引导和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以先进文化引导信息消费,用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品,将信息消费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为广大居民提供越来越多的信息消费产品。加大教育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让学生从信息消费中获得学习乐趣和便利。鼓励各类信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开展不同形式的产品和服务推介活动,为不同人群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
  (五)建立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科学制定信息消费的统计分类制度和标准,开展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工作。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分析,向社会发布实时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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