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州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239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5〕49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03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以"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市长叶贤林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任协调小组第一副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孙俊全任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主任范玉姣,市政府副秘书长尹章胜、杨丛林、范超余、易春明、邱建明、刘华、郑良中,市编办主任方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高戬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王承发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编办(市审改办)具体承担,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市编办主任方明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杨雪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余军、市改办副主任吴宏发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 约束自由裁量权,促进分类监管,推动综合执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江国新担任,副组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调研员张秋怀、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如辉、市环保局副局长卫才林、市城乡建设委员副主任韩光伟、市规划局总工程师胡正国。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云平台、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余争鸣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姜孝生。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胡澜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副局长张桂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组组长程华、市民政局副局长邱少敏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喻志斌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干部卢本涛、市工商局副局长艾细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家春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易春明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邵剑、市科技局副局长张向阳、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副调研员魏扬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志胜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华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杨雪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余军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良中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王承发、市编办纪检组长徐宝清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地方和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组长由市法制办主任高戬生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余军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方案,对相关改革制度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专家组。市政府职能转变咨询专家组,由市编办(市审改办)负责协调落实,名单另行公布。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贯彻"减权、去利、市场化"原则,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 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各区、开发区和街办将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汇总后于8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编办。
  (四)协调小组及各专题组、功能组负责人工作发生变动的,由接任该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