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普通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138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20〕7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鄂州市普通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普通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对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工作的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动态排查、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公路桥梁安全风险,全面消除普通公路危桥安全隐患,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实现“三城一化”建设目标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落实市、区、乡(镇)三级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保障,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管理。精准研判公路危桥病害、病因及处置对策、措施,分类别、分区域、分桥型制定改造方案,确保能利用的不拆除、能修复的不重建。

  ——坚持集约建设、区域实施。创新实施模式,积极推进区域化、集约化、标准化建设,有效化解公路危桥改造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等实际问题。

  ——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加强对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的管理,严厉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损害公路桥梁设施的行为。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普通公路现有33座危桥改造任务,实现普通公路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推动全市普通公路危桥改造由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其中,2020年,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2座;2021年,完成县、乡道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中、小桥)29座;2022年,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大桥)2座。

  四、重点任务

  (一)消除存量,解决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按照“统一设计,捆绑招标,全面施工”的原则,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模式进行捆绑招标,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承担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创新设计、施工模式,集中力量全面消除现有普通公路危桥33座(含涵洞改桥梁1座),确保在三年内实现公路危桥清零。

  (二)遏制增量,建立桥梁管养长效机制。市公路部门要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的动态管理,各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下同)做好农村公路桥梁的动态管理,通过委托方式聘请有资质的桥梁检测单位每年对责任范围内的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测,跟踪桥梁运行信息和病害情况。同时,进一步强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普通公路桥梁运营状况良好。

  (三)加强培训,强化桥梁养护技术力量。升级公路智能化养护管理平台,制定桥梁管养技术手册,规范桥梁养护技术与管理工作,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桥梁管养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四)争创试点,打造桥梁消危“鄂州模式”。按照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工作要求,在建设管理、技术创新、信息化养护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实现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路桥梁消危“鄂州模式”,达到公路桥梁消危行动示范引领效果。

  五、资金来源

  (一)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用于全市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二)除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外,缺口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70%。

  (三)我市按照湖北省“十三五”公路水路定额补助标准落实补助资金,并根据工程建设成本、物价和人工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定额补助标准。

  (四)各区要制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公路桥梁三年消危是全市公路工作的重点目标,各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到2022年底完成消危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建设招标,统筹推进公路危桥改造,争取国家及省级补助资金,履行全市公路危桥改造的行业监督管理和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职责;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落实公路危桥改造中的基本农田占用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的生态红线等问题;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涉及行业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各区对本辖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负直接责任,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强化桥梁保护区的管理,以及危桥的安全管理;负责按部、省政策要求落实建设资金和养护资金,落实征地拆迁工作,落实临时砂石料场及工程建设中的协调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约谈、问责和奖惩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给予正向激励。

  附件:1.鄂州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鄂州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汇总表

  附件1

  鄂州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岳 劲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方勇利 市政府办公室正县级干部

          刘 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刘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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