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141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20〕26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稳投资、扩内需、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培育新动能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疫情后产业复苏升级带来的重要机遇,充分发挥新基建的"乘数效应",推动新基建赋能政府数字化转型、社会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升级,打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到2022年,基本建成泛在感知、数据共享、协同计算、高速连接、智能决策、服务民生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融合基础设施广泛赋能、创新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的新格局。

  一是建设全省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到2022年底,部署5G基站超过2000个以上,5G网络重点区域全覆盖,新一代宽代网络实现智能、高效、快捷。建成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城市大脑"支撑城市治理"一脑通治"、"一屏通览"、"一网通办"。

  二是构建全省一流的融合基础设施体系。到2022年底,部署2万个智慧城市感知终端,建成10个以上的智慧城市重点应用示范场景,打造全省首条智慧高速公路,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深度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全面融入城市管理和生产生活,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物联感知网络体系。

  三是打造全省重要的创新基础设施平台。聚焦"光芯屏端网"、大健康、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提升创新能级,到2022年底,争创1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以上自主创新平台、3家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建设高速智能的信息基础设施

  (一)积极推进5G网络建设。高标准推进"双千兆宽带示范城市"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5G精品网络。扩大5G建站规模,提升5G网络基础设施水平。5G网络优先覆盖重点园区、机场、高铁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重要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到2022年底,5G基站突破2000个以上,实现5G信号在重点区域连片优质覆盖,中心城区和各区、临空经济区、葛店开发区城区5G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移动鄂州公司、电信鄂州公司、联通鄂州公司、铁塔鄂州公司、湖北鄂广信息网络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加快新一代宽带网络升级。推动千兆固网接入网络建设,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容量和多业务承载能力,推进千兆光纤入户、万兆光纤进楼。推动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加快接入设施软件定义网(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改造,建设智能、便捷、安全的新一代网络。到2022年底,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1500G,移动网络、固定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均达到1Gbps,IPv6活跃用户占互联网用户超过90%。(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移动鄂州公司、电信鄂州公司、联通鄂州公司、铁塔鄂州公司、湖北鄂广信息网络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打造高水平大数据中心。加快推动鄂州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提升大数据存储计算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开放共享能力,构建数据接入、治理、管理、服务、可视五大功能区,打造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三大体系,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持。推动鄂州移动5G公共大数据中心、鄂州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数据信息支撑能力。支持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科创物流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超算中心。到2022年底,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建设高水平大数据产业园2家以上。(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区人民政府、华容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城市大脑"建设。加快鄂州"城市大脑"总体架构设计,建设政务云平台、物联网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区块链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智能中枢系统,支撑产业、民生、服务等各类智慧应用运行。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视频云等技术,连通政务服务、惠民服务、经济运行、卫生教育、公安警务、应急指挥、防灾减灾、环境监测等智能系统,打造集城市运行监测、精细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决策和运营中心。到2022年底,"城市大脑"全面支撑城市治理"一脑通治"、城市运行"一屏通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打造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鄂州)建设,实现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产业化应用,支持宝武集团鄂钢公司等重点骨干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工业企业"上云工程",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示范,在重点行业推广"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商,完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到2022年底,构建5G+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5家以上,实现1000家以上企业上云,实施两化融合项目50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构建高效智慧的融合基础设施

  (一)大力发展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推进武汉地铁

  11号线鄂州葛店段建设。依托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高标准规划建设鄂州机场高铁专线,打造空高联运枢纽。谋划推进武鄂黄市域铁路(鄂州段)建设,力争打造武鄂快速通勤轨道交通。推动红莲湖轨道交通、梧桐湖轨道交通开展前期工作。到2022年底,力争鄂州机场高铁纳入国铁"十四五"规划,武鄂黄市域铁路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红莲湖轨道交通进入武汉地铁第5期建设规划,梧桐湖轨道交通进入武汉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智慧交通设施。以"客货双枢纽"为引领,将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融入鄂州机场建设,打造全球一流的智慧货运交通枢纽。推进鄂州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构建车路协同、路网运行监测与预警等12大系统,打造全省首条智慧高速公路。围绕三江港多式联运示范区建设,谋划推进全省首条多式联运智能转运装备示范线。加快运用5G、大数据、远程操控等技术,打造绿色智慧港口。加快城乡公路、红绿灯智能化改造,提高城乡路网资源管理能力。到2022年底,建设智慧高速公路13公里,智慧机场1个,智慧港口2个。(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汇聚地理空间和城市建筑等数据信息,聚焦重点场景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布局城市智能感知和视频终端,推动智能终端在多领域集成共享应用;统筹规划建设智慧综合管廊,利用智能传感、虚拟现实、三维建模等技术,对管线实行动态监测和实时监控;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智能化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在污水处理各环节的应用;推广智慧杆桩,改造升级现有杆、桩、塔等,实现一杆多用。打造智慧城管,建设综合数据库和应用系统,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停车效率和服务体验;加快城乡垃圾回收体系智能化建设,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城区井盖智能化管理,实行状态监管和动态监测。建设智慧应急管理系统,通过全域信息感知、统一计算存储、联合数据共享,为应急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建设智慧社区,将5G、物联网、人脸识别等技术集成应用于疫情防控、社区警务、社区治理,实现网格化管理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智慧环保,完善涵盖大气、水、危废等领域的智能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智慧水务建设,通过智能感知、信息分析技术提升水系调度、防洪排涝、应急防汛的智慧能级。加快布局智能售货机、无人贩卖机等各类终端,提升智慧零售服务功能。拓展智能投递终端,加大智能快递柜的覆盖力度。到2022年底,布局城市智能感知终端2万个以上,建设智慧城市重点应用场景10个、智慧综合管廊示范线2条、智能停车场5个,创建智慧示范社区10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积极发展智慧能源设施。加快鄂州能源互联网建设,促进电网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以鄂州电厂和吴都500千伏变电站双电源为支撑,进一步优化"西电东送、东西互供"的主网结构,提高配电智能化水平。打造智慧航油生态系统,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深度植入机场航油工程。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场、居民住宅区建设一批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综改内容。推进三江港LNG应急储备站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智能调度"迎峰度冬"民生用气量。到2022年底,全市智慧电网覆盖率全省领先,初步完成能源互联网建设,基本实现电力业务协同和数据贯通。智慧储气能力达到590万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000个以上,智能充电服务示范小区达到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大力发展智慧医疗。加快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建设智慧医院,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完善移动支付、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智能导诊功能。高标准建设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综合医疗服务中心和公共卫生救治基地。加快建设区域互联网医院,为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复诊提供线上医疗服务,提升诊疗辅助、远程会诊、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智慧疾控建设,建立传染病人工智能预警及监测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及防控能力。建设医疗救援智慧应用体系,实现路况视频、现场信息、救治信息共享,提升医疗急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发展智能康养机构,推动智能陪护、智能健康设备广泛应用。到2022年底,实现市、区、乡镇、村(社区)及所有医疗机构全民健康信息全覆盖,建设智慧医院2家,互联网医院1家,大型智慧康养中心1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大力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基于政务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事联办"和"掌上办"。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省平台深度对接,推进PC端、移动端、窗口服务端、自助端四端融合。推动自然语言处理、服务机器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政府热线、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的示范应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加快布局"多合一"办证办事自助机,提升自助办事服务功能。到2022年,"一网通办"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覆盖,政务和民生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实现马上办、就近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加快发展智慧教育。加快教育大数据中心、校园综合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推动教育城域网主干网络、校园基础网络升级改造,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能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开展"智慧校园"试点,加快校园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于教学管理,构建智慧教育生态系统。推进5G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在教学和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普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深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应用,打造智慧教育网络学习空间。推进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AI)的精准化教学和个性化学习,推动智能教学助手和智能学伴应用。到2022年,全市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网络学习空间普及率 100%,线上线下教学实现深度整合,智慧校园示范建设达省级标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大力推动智慧警务建设。完善鄂州智慧警务总体规划设计,推进数字警务、智慧警务建设应用,运用云计算、大数据、AI等技术建设鄂州公安大数据中心和鄂州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以公安大数据平台为基础,结合智能终端基础设施,完善智慧感知、智慧指挥、智慧交管、智慧舆控、智慧法治、智慧小区、智慧服务等智慧应用。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四期、新一代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DQB二期、鄂州公安服务平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为平安法治鄂州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到2022年底,实现鄂州智慧公安建设应用的整体提升,应用能力进行全省一流行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加快发展智慧文旅。加快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旅游信息服务能力,实现"一机游鄂州"。加快5G、云计算、全息影像等技术在旅游预约、景区展示、流量管控、应急处置等场景的应用,打造智慧文旅新业态。推动4A景区实施智慧化升级,积极创建智慧景区。加快提升图书馆、博物馆数字化水平,围绕市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会展中心打造智慧场馆,依托恒大文化旅游城打造集旅游、创意、休闲于一体的大型智慧旅游综合体。推进旅游+农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智慧乡村游。到2022年底,全市旅游信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智慧旅游场景应用能力明显提升,建设智慧文化场馆3家,智慧文旅综合体1家,创建智慧景区2家、智慧乡村游示范工程3个。(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打造高端引领的创新基础设施

  (一)布局重大前沿科技基础设施。前瞻谋划一批大科学装置落户,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加快建设中科院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科学观测设施平台,争取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顺应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东扩,谋划以"飞地"合作模式,共建武汉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项目。到2022年,确保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科学观测设施一期工程顺利完成,推动二期工程开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加快与中科院武汉分院、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合作,在"光芯屏端网"、智能装备、基因检测、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等领域谋划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依托湖北三安光电公司,在Mini/MicroLED芯片领域与中科院共同承担科研任务,创建高效长寿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到2022年底,力争创建2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聚焦光电信息、先进钢铁材料、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领域,积极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依托南都新能源研究院,打造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研发和检测平台。支持顺丰公司牵头组建国家智慧快递物流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无人配送、大数据与区块链、绿色包装等技术,打造国内一流的创新平台。到2022年,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3家、省级创新平台10 家、市级创新平台5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临空物流中心、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大力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市建立合作机构,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支持湖北省鄂州生命科学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鄂州量子工业技术研究院、湖北省中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围绕生命科学、量子信息、光电信息、现代中药等领域,打造集成果转化、中试熟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托万度光能公司,推动"钙钛矿光电子产业联盟"发展。到2022年底,创建新型研发机构3家以上,衍生孵化企业50家以上,转移转化先进技术1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专项召集人,协调推进全市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牵头部门加强与责任部门的工作对接,细化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各地要建立新基建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举措。各地、各部门新基建工作推进、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等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依托项目带动。加强新基建项目谋划和统筹规划,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更新项目进展。对入库项目优先申报中央、省财政专项补助,对重点新基建项目积极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强化新基建项目考核,制定重大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定期评选不同领域新型基础重点应用示范项目,进行通报表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强资金筹措。筹建市级新基建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新基建项目。放大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新基建投入力度。做好新基建项目策划与储备,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谋划一批新基建重点项目,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申请专项债券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争取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基建的贷款支持力度。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新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落实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新基建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新基建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住建部门要将5G基站及配套工程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发改部门统筹好全市用能指标,对具有重要功能的大数据中心等项目适当倾斜。相关部门要合理制定支持5G、大数据中心落户的用电补贴政策,降低制度性成本。各级各部门要开放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以及公共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设施供5G建设使用,按规定免收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新基建项目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加强全过程扶持和服务,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新基建领域。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主体深度有序开放,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领域催生政企数据融合与创新应用。鼓励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基于互联网平台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统筹新基建计划与我市相关行业规划协调推进,加强与"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和国土空间规划对接,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强化招商引资。加大新基建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面向国内新基建行业领军企业,以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聚为目标,积极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性强、发展空间大、赋能作用明显的项目,打造新基建优势产业链。对重大新基建项目的政策需求,实行"一事一议"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新基建招商项目库,明确各级各部门新基建招商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评比挂钩。(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完善人才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对接,建立高层次专家智库,围绕新基建发展战略、路径、布局等,提供高端智力支撑,邀请相关机构和专家开展新基建领域知识讲座和专题辅导。加强人才引进,在5G建设、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引进一批应用型人才。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周末工程师、挂职兼职、特岗特聘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通过鄂州市"121"人才池等计划,引进一批新基建领域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保障网络安全。在推进新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构建网络安全体系,坚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深入实施网络安全审查等制度。要健全和完善集智能监测、威胁预测和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分析机制,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安全检测体系。要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攻防对抗演习,持续检验和提升新基建安防能力。要加快建立市级数据灾备中心,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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