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0863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21〕25号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鄂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鄂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 

  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根据《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鄂政办发〔20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健康鄂州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医防融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力争5年内实现“323”健康问题导致的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明显下降的目标,全市人民健康获得感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健康鄂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料库,整合发挥健康鄂州宣传平台作用,开展323健康教育宣传六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者专题培训,举办健康科普知识大赛。加强全人群健康知识普及,推广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2.突出示范引领。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高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鄂州市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单位(机关、学校等)建设活动,发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学生、干部、职工健康素养。 

  3.重视从小抓起。深入实施健康校园行动,开展无烟学校创建等健康促进活动。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健康知识和行为教育,提高幼儿、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设立健康副校长,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按标准配备校医。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4.深化体卫融合。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全面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落实免低开放(免费开放、低收费开放)政策。实施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推动公共健身设施向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延伸拓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积极推广居家健身、工间操等简便易行的健身方式,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开展居民体质监测,推广体医结合”“运动处方等健康服务新模式。 

  5.保障源头健康。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制度,促进健康环境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老旧小区二次供水、农村饮用水安全。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推行减盐、减油、减糖,倡导合理膳食。 

  6.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设立市中医药防治中心,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推广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案。 

  7.强化卫生健康观念。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开展控烟工作,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努力营造无烟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单位、健康单位(机关、学校、乡、镇、社区、村等)创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二)强化疾病筛查,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摸清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开展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项目。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早诊早治早干预。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升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加快建设市、区公益性视力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预警、评估和干预工作。加强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学校、监所、信访人员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加强筛查数据信息利用,科学开展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 

  (三)强化健康管理,促进医防融合(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加强医防融合。加强城市医疗集团、中医康养集团和区级医共体建设,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长期照护、中医康养等纳入医共体规划,加大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快建设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动其与区级医共体协同发展。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的人群健康信息数据信息闭环和工作闭环。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不断完善15分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圈。 

  2.强化签约服务。利用好医联体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功能,强化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的支持。充分发挥以市级各专病防治中心专家为支撑,全科医生负责,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实做细以老年人为重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进医疗、养老机构合作签约服务,为患者提供包括健康状况咨询、生活方式干预、治疗方案制定、日常用药指导、住院医疗服务和后续康复等在内的“全流程、闭环式”健康服务。 

  3.加强健康干预。对筛查发现的323疾病患者,完善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引导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提高患者规范用药依从性和科学性。健全视力健康管理队伍,对筛查发现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加强监测干预,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注重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依托综治平台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建立心理咨询室或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村(社区)建立一个心理咨询室或工作室,形成一村(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专兼职)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心理门诊、咨询室、工作室、青少年服务平台等作用,统筹调配全市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开展全市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学校精神卫生教育。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通过建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形式,为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四)加强患者救治,提高治疗效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依托市医疗质控中心,加强市级各专病防治中心建设,推进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优化诊疗流程,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秩序。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险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三、支撑保障 

  (一)健全防控体系。健康鄂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攻坚行动,负责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及监测等相关工作。市卫健委组建323健康问题专项行动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测工作。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专病管理办公室,成立7个专病防治中心和1个中医药防治中心。建立专病管理办公室和防治中心定期会商、信息交流、工作通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各类防治中心、城市医疗集团、中医康养集团和区级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促进医防融合、中西医结合。(责任单位:健康鄂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保障。对紧密型医疗集团,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管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落实省“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按医保政策报销。通过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高危患者筛查扩面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统筹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力量,助力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重大疾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为攻坚行动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三)强化信息与科技支撑。发展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在线咨询、病情随访、慢病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B超、远程会诊等服务。利用可穿戴智能设备对患者实施实时生命体征数据监测,开展健康管理。将323健康问题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开展致病因素、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和创新药物等研究。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科技局) 

  四、加强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刻认识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将其主要指标(见附件)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健康鄂州建设、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实施。健康鄂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评估攻坚行动重要指标进展情况和效果,适时通报各区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健康鄂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各部门在制定规划、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工程时,将促进健康的理念和措施列入其中。财政部门要按政策落实保障经费投入,医保部门要研究支持慢病用药保障、重大疾病筛查和救治保障等政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宣传、卫健、教育、融媒体中心、体育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形成推进攻坚行动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健康鄂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动员社会参与。发挥网格、业委会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卫生健康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村(居)委会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将攻坚行动与基层爱国卫生运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相结合,纳入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内容,加大推进力度。按照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合理设置基层承担健康促进、综合监督、公共服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服务等职责。(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实施323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要通过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健康鄂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25

目标值

1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6.522020年鄂州市水平)

27

30

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1.78(2020年鄂州市水平)

27.5

26.5

3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86.492020年鄂州市)

209.7

200.2

4

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

402018年省平均水平)

43.3

45

5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7.392020年鄂州市水平)

9

8.5

6

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12.342020年鄂州市水平)

15.9

13

7

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602019年省平均水平)

80

85

8

产前筛查率(%

70.482019年省平均水平)

75

80

9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

84.842020年鄂州市水平)

90

90

10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122017年省平均水平)

20

25

11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4.62020年鄂州市水平)

49.7

48.2

12

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

61.072020年鄂州市水平)

55

60

13

高血压控制率(%

42.32020年鄂州市水平)

25

30

14

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

56.382020年鄂州市水平)

50

55

15

糖尿病控制率(%

47.62020年鄂州市水平)

40

45

16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482015年省平均水平)

55

60

17

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8.642015年省平均水平)

1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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