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3-02292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22〕43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鄂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3号)精神,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全面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要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党支部建在科室,实现全覆盖,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公立医院党组织要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既要把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人员培养成党员,也要把党员培养成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行家里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五)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在医疗集团(医联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加强紧密型的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建设,建立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医共体长效机制,组建专科联盟,不断完善远程医疗协作网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医疗集团(医联体)的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市医疗集团和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构建合理就医的诊疗新格局。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在技术、科研、人才、学科等方面的优势,重点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学科以及高外转率病种的诊疗救治能力,打造高水平、高层次临床专科,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区解决,减少群众跨市就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市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七)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推进市第三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第三医院传染病救治功能,建立与综合医院合作机制,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市、区利用现有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便于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规划布局1个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大力发展全市远程医疗服务和医院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市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预约诊疗比例占年门诊人次70%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优化外部政策环境

  (九)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到2024年覆盖率达70%。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工作。探索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方式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落实国家和我省(含我省参与的省级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和措施。(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综合考量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等情况,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完善公立医院合理补偿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到2025年,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至35%以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一)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合理确定并落实编制标准。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工作。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管理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三)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十四)健全医院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五)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约束机制,实施预算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项目执行进度、预算安排挂钩。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2022年,全市三级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年度全国中位值。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六)健全医院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医联体(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和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十七)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围绕“两区一枢纽”的区域发展布局,支持引进武汉市优质医疗资源与我市公立医院合作,推动武汉城市圈医疗卫生同城化发展,促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八)抬高市(区)域医疗发展底板。大力推动市域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建设,组建市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实施市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地市级特色中医院项目,整体提升市(区)域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九)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服务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市级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引导大型优质医院发展高层次“专科院中院”,提升现有专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一批高水平专科医院。(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加强公立医院专科建设。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省级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满足群众重大疾病临床需求。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市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一)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目标,建立在鄂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水平公立医院科研协作机制,建设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前沿领域,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临床研究和基础研究平台,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水平综合医院逐步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和四级手术占比。(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大科研成果临床转化力度。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落实并加大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主要奖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三)加强质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区域质控协同,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六、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

  (二十四)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以中医医院为龙头、其他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服务体系。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五)突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加强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制定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六)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十四五”期间,建设1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二十七)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完善公益慈善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岗位,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形成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新模式。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满足老年人以及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八)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诊疗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不断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积极打造无陪护病房。扩大日间手术适用病种范围。推进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九)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打造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

  (三十)持续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一)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建设。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二)打造和谐医患环境。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载体,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2022年开展试点,2023年全面推开,2025年实现预期目标。

  (三十四)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加大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重点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综合监管,营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十五)强化评估考核。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评价体系,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鼓励各地探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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