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3-24354 文      号: 鄂州政办函〔2013〕8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22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函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6日
                       鄂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鄂州市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明确我市2013年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人行鄂州中心支行等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进行监测,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开展"质量兴市标准先行",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和水利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管),为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四、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完善名牌培育机制,加强农产品、药品、工业产品及服务业企业品牌的培育,重点抓好金刚石刀具、生物医药和钢铁深加工等三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创牌工作。落实对创牌企业的奖励、宣传和政策优惠。启动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州经济开发区等负责)
  五、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鄂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六、组织开展"亮盾行动"执法打假活动。紧盯当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集中组织酒类专项打假行动、汽配专项检查、化肥打假专项行动、建材产品专项整治活动、节能产品专项检查和食品专项打假。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参加)
  七、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推动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鄂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积极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九、开展"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质量文化宣传与交流、质量诚信宣誓、品牌文化节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计量惠民、标准下乡、安全进村、打假护农等专项活动。积极申报和筹建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等参加)
  十、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市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完善质量兴市考核评价指标。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开展市长质量奖第二届启动工作,修订评价标准和体系,组织企业申报第五届长江质量奖。启动创建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目标办、市质兴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十一、加快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有机产品、食品、药品、建材、工业用品等检验机构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构建保障公共安全的检测平台。加快国家金刚石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检中心、国家节能建材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构建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鄂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参照以上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