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辑出版《鄂州人物`续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3-24357 文      号: 鄂州政办函〔2013〕20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23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函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全面、系统、真实地介绍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贡献的领导干部、先进人物、高级知识分子、实业家及各界知名人士,宣传典型、弘扬正气,激励今人、垂鉴后世,在我市建市30周年之际,市人民政府决定编辑出版《鄂州人物· 续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录范围。凡在鄂州工作(含现已调出)的各界人士和在外地工作的鄂州籍人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收录:(一)受省、部级及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二)被评定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知识分子;(三)2013年3月底前被任命为副县(副处、副团)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四)知名实业家、企业家、能工巧匠,有突出贡献或重要学术成就者。
  二、稿件要求。来稿采用语体文记叙,直陈事项,不加议论。每篇稿件不超过1500字。记叙内容包括:姓名、籍贯、出生年月,学习简历(含学习期间受到县级以上机关表彰的荣誉及事由或担任的重要社会职务),工作简历(工作单位变动、职务变动、主要成就、突出业绩、重要荣誉等),并附一寸登记照两张或工作、生活照片两张。为保证稿件所叙事项真实可靠,稿件必须经过当事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并提供最高学历、最高职务、最高职称、最高荣誉等各类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与稿件的电子文本一并送交。征稿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
  三 、组织领导。市档案史志局全面负责《鄂州人物·续集》的编纂工作,市政府秘书长黄开如任总纂,市档案史志局局长苏玉霞任主编,编辑部设在市档案史志局。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地、本系统或本单位人物稿件的组织、审定和联络工作。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开展工作,并将稿件及有关材料直送或邮寄至市档案史志局《鄂州人物·续集》编辑部(邮编:436000,电话:0711-3253459)。
  2013年7月11日
  附:《鄂州人物?续集》编辑部
  地址:鄂州市档案史志局
  邮编:436099
  电话:0711-3253459
  电子邮箱:1507018486@qq.com
  联系人:胡念征  139729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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