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出版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3-24358 文      号: 鄂州政办函〔2013〕22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12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函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地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宣传鄂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编制出版《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的意义。《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的编制,既是我市地名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展现我市悠久地名文化的重要举措。《鄂州市标准地名图》将全面反映我市的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状况,是服务社会大众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出版工作。
  二、认真做好《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的编制工作。《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的编制工作由市民政局承办,委托中国地图出版社编制出版。为确保地图的完整性、权威性、标准性、系统性,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做好采集、标载、编制等工作,确保《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三、切实加强编制出版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扎实推进《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的编制出版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出版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程少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和平和市民政局局长柯友如任副组长,市住建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体局、档案史志局、城管局、规划局、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少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市民政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确保《鄂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出版工作顺利完成。
                                                                                                                         2013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