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3-24367 文      号: 鄂州政办函〔2013〕33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04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函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根据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将于近期就基层政府、组织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并为迎接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做好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目的
  基层政府、基层单位直接面向群众,处于依法行政工作一线,其工作进展如何、成效好坏,直接关乎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大局。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规定了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其中,把基层政府、基层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短板问题解决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主要方面。通过组织专项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有效推动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夯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同时,也为迎接省政府年度考核做好相关准备。
  二、检查考核对象
  鄂城、华容、梁子湖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古楼、西山、凤凰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机构。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情况;
  (四)政府法制宣传和信息上报情况;
  (五)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六)市政府规定的2013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以上内容的具体检查准备清单见附件一。
  四、检查考核时间、方法
  采取先自查后抽查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2013年10月15日——3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参照检查准备清单,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全面、真实、深入地梳理备检资料,上报自查报告。
  2013年11月1日——15日为抽查阶段。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市目标办、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以及市人大、政协专委等组成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评议等方式逐家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检查考核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各被检单位工作情况,由检查考核小组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并按规定权重纳入本年度政府目标考核范围。
  联系电话:0711-3830207   联系人:方舰   廖丹
  附件: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清单
                                                                                                                    2013年10月16日
 
                                       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清单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是否成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制度是否健全。
  (二)是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计划。
  (三)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否按制度规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四)依法行政考核是否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或绩效考核内容。
  (五)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条件是否适应工作需要。
  (六)是否按规定定期向上级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七)是否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八)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财政保障状况。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情况
  (一)行政决策规则是否健全。
  (二)重大行政决策前是否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正确意见。
  (三)重大行政决策是否按规定举行听证,听证意见是否作为决策参考。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前是否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重大行政决策是否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六)重大行政决策是否经政府常务(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结果是否公开(法定保密的除外)。
  (八)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与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保持一致。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情况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
  (二)对规范性文件是否进行登记、公布和报备。
  (三)是否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审查发现内容不合法、不适当,形式不规范的,是否纠错到位。
  (四)是否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价制度,审查发现内容不合法、不适当,形式不规范的,是否纠错到位。
  (五)群众提出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请求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及时调查处理。
  四、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信息上报情况
  (一)年度法制信息报送量和采编量。
  (二)是否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五、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执法监督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是否定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对行政执法检查是否进行统一规范,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有无明显改进。
  (四)本级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案件数量、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案件质量、社会效应等)。
  (五)本级政府、直属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
  (六)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六、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职权清理工作。
  (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
  (三)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状况。
  (四)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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