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9527 | 文 号: | 鄂州政办函〔2020〕63号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办函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向各级各部门征集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是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法治建设考核必检内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有利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界定。各级各部门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各自管理领域的工作,将拟提请市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申报。凡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须申报,必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报批。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所属部门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申报。
三、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申报程序。本次征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本单位的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并经集体讨论确定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扫描件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林香玉
联系方式:027-56909527,15972307323
电子邮箱:64489553@qq.com
附件:鄂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鄂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序号 |
申报事项 |
承办单位 |
程序进度计划 |
备 注 (其他需要 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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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和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提交合法性审查 |
提交市政府 集体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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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