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1-14473 文      号: 鄂州政发〔2011〕14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2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鄂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以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防范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手段,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发布了《鄂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决定》等文件,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得到较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保持了平稳态势,没有发生重大事故,有效遏制了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明显减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下降,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控制指标。鄂州市政府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
  1.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事故平均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444起、52人、155.2人、472.87万元,比“十五”期间年平均数分别下降26.49%、下降16.58%、下降62.48%和上升39%。
  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平均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10.8起、13.2人、6.2人、306.5万元,比“十五”期间年平均数分别下降29%、下降5%、下降6%和上升30%。
  道路交通事故平均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116.2起、35人、147.8人、24.89万元,比“十五”期间年平均数分别下降79.34%、下降26.57%、下降63.69%和下降73.23%。
火灾事故平均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317起、3.8人、1.2人、159.07万元,比“十五”期间年平均数分别上升11倍、62.86%、下降10%和上升149.15%。
  2.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危险化学品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和危险工艺改造,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的各类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不断完善;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
  3.全市各类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良好。2010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事故各项指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取得的成效,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少数地方政府领导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企业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甚至以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取利润;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有待增强,缺乏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
  二是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未得到认真贯彻,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不严格,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较为严重。安全技术专业人才匮乏。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差。
  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本质安全度不高。高危行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整体水平不高,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得不到有效的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不落实、不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滞后;缺少对隐患整改、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必要投入。
  四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保障能力不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科研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服务效果不明显;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够强,没有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应急救援体系有待健全,救援队伍力量不强,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
  五是重大隐患整治还不彻底,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还不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区、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尚未得到治理,已经治理的隐患因工作不力还可能出现反复,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新的隐患还在不断产生;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尚不完备。
  六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效能不高。安全监管力量呈现层层递减的“倒金字塔”格局,监管力量十分薄弱,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各级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尚未起步,现场检查、机动执法、取证听证、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的配套执法能力不强;监管对象种类繁多、情况复杂、专业性强,但安监部门执法专业人才缺乏,造成安全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
  七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亟待强化。全市职业危害严重,职业病新发病例潜在危险较大;职业危害范围广,矿山、冶金、化工、冶金、建材、机械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职业危害。尤其是许多中小企业作业环境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职业危害申报、统计、分析制度尚未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体制尚未理顺。
  八是监管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彼此协调不够。随着生产经营实体急剧增多,对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在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之间以及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门监管部门之间,都还有不少关系有待理顺,尤其是分工不明、职能交叉、推诿扯皮、重复执法、相互干扰、错管漏管等问题亟须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期间,我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园区建设为契机,实现了鄂州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安全基础、从业人员素质、管理体制机制、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安全生产工作必将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如法规标准、科技服务、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监察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安全文化环境还需改善。
  1.在“十二五”期间,民生问题将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安全生产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政绩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将进一步加大,各级党委政府必将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新机遇。
  2.在“十二五”时期,我市将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期、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加速发展期和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期,法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和经济环境的改善,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新机遇。
  3.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我市融入“两圈一带”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压力将出现新的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4.按照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的客观要求,社会对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及提高事故灾难处置能力的期望,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5.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从业人员急剧增加,人员流动频繁,大多数从事高风险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职业教育、安全培训相对滞后,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弱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等问题一时难以得到根本改变,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6.随着民生问题地位的凸显,职业健康已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职业健康监管也将成为新的五年规划时期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但是目前这项职能尚未理顺,监管手段缺失,监管压力很大,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综合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基础和宏观环境,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未来发展机遇,正确应对挑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全面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率先”总体战略,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执法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坚持“科技兴安”,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程度、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打造安全保障型社会,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末,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努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和职业病得到较好防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监察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技术支撑、应急救援、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高,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
  到2015年末,全市各项事故指标在“十一五”基础上,努力做到稳中求降,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局面。具体控制目标如下:
  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2人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0以下;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下;水上交通事故继续保持为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法制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形成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更新机制。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调性,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合协调机制。三是推进安全责任险与风险抵押金配套改革,完善事故预防机制,健全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提取机制。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的激励约束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数据库。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体系,促进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落实,层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全面落实《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尤其要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实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备案制度,并纳入工商年检审查内容。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等方面挂钩的制约机制,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年之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向社会公告的同时向投资、国土、建设、银行证券等部门通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信息公开。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全局、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相关工作考评体系,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考核权重,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目标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业绩观,促进营造安全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发展。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三)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过程执法,建立和完善事故举报和事故查处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各级各类人员的经常化、专业化、制度化培训,提升安全执法和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强化委托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市各区、各开发区、各街办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管人员;各乡镇全部建立安全监管站(所),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各开发区、各街办、各乡镇全面实行委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断完善市、区(开发区、街办)、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及办公器材落实到位,提升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切实加强监管监察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满足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需要。
  (四)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整合资源,建立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配套建成市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职业健康、事故鉴定与分析中心,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金安工程”技术平台。加快市、区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基本满足安全管理、安全执法、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需要,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二是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实施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三是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数量适当”的原则对现有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安全培训机构和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并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实施动态监管,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督促和引导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安全服务外包等技术咨询服务途径,发挥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指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能力、科技支撑、培训与演练、恢复重建能力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依托中央、省驻市企业和有关重点企业救援力量,建立市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应急救援队,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协同反应机制,实现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多方联动。
  (六)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1.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推动全民安全教育体系的建立,形成较为健全的全民安全教育网络。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将安全生产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引导。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法律、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引导规范安全行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保障(发展)型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活动和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积极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
  2.加强安全培训。将安全常识培训纳入中小学课程、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重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职工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后续教育机制,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班组长和农民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培训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监管,严把培训机构准入关、师资关、教材关、考核关和发证关。全面推进安全资格计算机考核,实施考核员制度,改革安全资格考核办法。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先招生后招工,积极推进高危行业企业、中小型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培训,进一步推进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深入开展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推进公益性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3.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广场。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大力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等安全文化产品的发行;推进“安全社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示范区”、“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建设。
  (七)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非煤矿山:制定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政策,建立小矿山准入和正常退出机制。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与开发,推动非煤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到2015年非煤矿山总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加强非煤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实施地下开采矿山、露天矿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力争用三年的时间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地下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落实技术管理制度,对矿山基本生产系统定期开展安全可靠性评估,对矿山在用的关键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及重大隐患数据库。完善全市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和防治体系,重点矿区全部安装电子监测系统,加强塌陷区域的安全监管。
  2.危险化学品:推进化工园区和化工经营专业市场建设,实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制度,推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引导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落实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和登记制度。落实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评估制度。
  3.烟花爆竹:提高烟花爆竹行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准入门槛,淘汰整合安全投入少、条件差、经营规模小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尤其要加大主城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的力度。
  4.冶金、建材、机械: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推广安装使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规范生产行为,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5.道路交通:以遏制营运车辆事故高发态势为重点,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驾驶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评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提高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道路建设的交通安全评审。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建立与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同步的警力编制增加机制,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6.建筑施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一责”制度。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防止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7.消防:扎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社区网格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十小”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修编和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快推进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不断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提升消防工作水平。
  8.水上交通:加强水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渡口安全设施建设。以梁子湖等内河湖泊水域和长江水域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现有渡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内河海事与搜救一体化建设。实施渡改桥工程,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落实乡镇对农民自用船只的安全监管责任。
  9. 特种设备:加强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严格依法依规登记、检验、使用、治理隐患和应急处置,逐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10. 农业机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农业机械安全投入。结合购机补贴、农民培训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管理办法,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探索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和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八)加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预防和减少事故
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成全市范围内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分步建设市、区(街办)、乡镇、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设立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台,建立安全隐患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中心,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实行重大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将重大隐患治理与企业项目用地审批、信用等级评定、品牌创建挂钩。
  (九)突出职业危害监管,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各级监管机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加快市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实验室建设步伐,为全市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广职业危害防治技术,通过工程技术措施,改善作业环境。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和职业健康许可制度。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与康复工作。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突出重点,加强对化工、医药、冶金、建筑、机械、矿山、建材、纺织、轻工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
  (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以提高企业安全水平、事故防范能力为目的,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档案并抓好制度落实;指导企业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申报告知等制度,减少、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督促企业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投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格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强化全员安全和防护技能培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益。
  在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建筑、电力、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企业安全状况级别认定,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结合起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并实施分类管理和安全状况级别的动态升降。督促企业在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搜集,分门别类地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专业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工作的业务能力。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继续开展“四个一创建”活动,在全市树立10个全省安全社区、10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努力创全国的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成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处的安全信用机制。高危行业企业全部签订安全诚信承诺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自律。
  四、重点工程
  (一)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为目标,整合现有资源,建设10000平方米的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重点配置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测检验设备、化学品鉴定分析设备、信息设备等,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311工程”,即建设“三个中心、一个基地、一个平台”。整个工程实行分期分批建设,在5年内完成,整个投资约1200万元。
  1.建设市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测中心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非煤矿山安全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实验室、事故分析与鉴定实验室,创建省级“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实施在用危险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和抽查;承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以及职业危害、事故技术分析与鉴定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许可前的核查审查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析,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信息、职业危害申报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信息数据库。
  2.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采集、分析、整理、上报、发布和应急预案报备、管理等功能,并与省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对接,分步实现省、市、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既统一协调、完整有序、分工明确,又能独立实施专业救援的应急指挥体系。完成我市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报备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决策依据。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矿山透水、火灾和坍塌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为目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化学物资、排水设施、通风设施、挖掘机械、运输车辆、通讯设施、个体防护设备等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充足的调度应用需要。
  3.建设市级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中心。提升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类能力,实现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关键参数远程集中实时监控和重大危险源申报的信息化管理。逐步构建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
  4.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以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整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与考核,开展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街办主任)、乡镇长(社区、村主任)、各乡镇(社区、村)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实现电化教学、远程教学、网上学习、实际操作培训、模拟执法训练、网上考试等功能。建立鄂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资格证网上查询功能。建立教育资源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益性服务。
  5.建设“金安工程”技术平台。认真实施国家、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及应用条件,构建高效灵敏、反应快速、运行可靠的国家、省、市、区(街办)四级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并逐步向各乡镇(社区、村)延伸。将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管理,从技术手段上确保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的及时性与完整性,实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的自动生成、归档管理、综合统计分析等功能,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和指导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辅助决策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工程
  继续加大市、区(街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力度。完善监管监察执法必要用房、用车、便携式安全检测设备和个体防护设施,实现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三级安监部门办公用房达标率100%;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分达到100%、80%以上和60%以上。分批解决全市各乡镇安全监管用房,配备车辆、电脑、照相机、摄像机以及个体防护等专用装备。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效能化和信息化。整个工程分三期进行,首先,解决市安监部门的办公场所、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的问题;其次,解决区(街办)安监部门的办公场所、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的问题;最后,解决各乡镇安监部门的办公场所、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的问题。总投资约800万元。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以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龙头,建设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健全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以武钢集团程铁矿救护队为依托,建立市级矿山救援基地;在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完善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以武钢集团鄂钢公司为依托,建立市级冶金行业应急救援基地;提升现有的应急救援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消防、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机制。该项工程所需资金已列入第一项工程概算。
  (四)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工程
  以市级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实验室和事故分析与鉴定实验室为龙头,建设市、区(街办)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体系,包括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市级中心1个、区级中心5个。各级中心配置相应的检测检验、监测监控、科学研究仪器设备。建立职业危害信息系统,并实现市、区互联互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高素质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专业队伍。该项工程所需资金已列入第一项工程概算,分两期建设,先建设市级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体系,然后,建设区级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体系。
  (五)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工程
  按照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的规定,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分级、评估工作。以市级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中心为基础,建立覆盖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网络远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加快建设市、区(街办)、乡镇监控平台,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监控终端,实现市、区(街办)、企业平台共享、分级监控功能。重点研究各类重大危险源关键安全参数及其监控技术,配置信息设备。该项工程所需资金已列入第一项工程概算,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工程实现市级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控,第二期工程实现区(街)级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控。
  (六)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冶金、建材、机械、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和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继续开展市级、区(街办)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定期对尾矿库进行调查,确定尾矿库的安全程度,治理尾矿库危库、险库和危险性较大的病库。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建立非煤矿山闭坑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制定应急救援有偿和保险经济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装备融资租赁。
  各级政府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重点保障安全监管执法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采取本级财政主导负责、上级财政支持引导的办法,优先支持列入各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加快建立和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和防治专项基金。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规范和统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渠道,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农机安全保险保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政府每年至少建立1000万元的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基金,资金来源除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通过各种渠道从上级政府和部门及市财政其它专项基金等途径筹措,用于支持重大公共安全设施和影响较大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以及鼓励企业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工作经费。市财政每年拨付不少于30万元的重大隐患治理专项工作经费。对其它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所需资金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筹措。每年保持基金的总量按10%的速度递增,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各区、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
  “十二五”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政策,保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组织保障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专业监管职责及工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依法设立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基金,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备案制度、查处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和处理结案公告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推行企业负责人责任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通过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制度保障
  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重点专项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推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行动迅速、处置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防止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
  (三)政策保障
  实行促进安全投入的经济政策。一是根据省安监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争取省级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建立市级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创新财政政策,扩大资金投入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和“科技兴安”力度。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切实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设施、装备建设力度。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尾矿库隐患治理专项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确保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四是提高企业成本中安全费用含量,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健全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结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与风险抵押金配套改革。五是探索安全技术改造信贷政策,实行安全技术改造低息贷款、政府贴息等政策优惠,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技术保障
  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代科技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实施“金安工程”,建设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子系统并联网,逐步形成信息同步共享、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动态智能平台,全面提高全市监督、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智能化、动态化的统一管理。
  对上述重点工程的实施,凡涉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计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三方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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