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3-24291 文      号: 鄂州政发〔2012〕32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2月15日
  
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一)残疾人基本生活不断改善。落实残疾人生活救助政策,全市共有14960名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险救助政策,残疾人参加各类医疗保险总人数达59978人。在落实医保普惠政策的同时,实施了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等特惠政策扶助。落实残疾人养老保险政策。推行了按照最低缴费标准全额补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的特惠政策。组织开展了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已托养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559人。全市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326户,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扎实有效。市委、市政府把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和综合改革示范大局,对34个城市社区和106个农村新社区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进行了全域谋划,已建设完成城市和农村示范社区残疾人康复站36个。重点实施了精神病防治、白内障复明手术、辅助器具适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等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858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350例,安装假肢141例,培训智力障碍者儿童385人次,聋儿语训292人次,辅助器具适配3500余件,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和训练161人。被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

  (三)残疾人就业培训强力推进。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优先战略,通过打造残疾人福利企业创业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开发公益岗位扶助残疾人就业、依法全面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等形式,帮助1900多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广泛开展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实行了免费培训和补贴交通费、生活费等扶持政策,共培训残疾人3633人。

  (四)扶残助学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彩票公益金助学"、"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制定出台了《鄂州市社会扶残助学行动计划》,举办"金秋助学"、"社会助学"、"结对帮扶"等助学行动,对残疾人高中生、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了专项助学救助,全面落实了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补贴寄宿生生活费等扶助政策,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步伐加快。

  (五)残疾人文体活动成效明显。开展了残疾人特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了残疾人体育、文艺训练基地,成立了残疾人书画、文艺专业委员会。先后举办了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乒乓球赛、特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在全省第七届、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残疾人运动员荣获金牌9枚、银牌6枚、铜牌10枚,被省体育局授予全省群众性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首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中,7名选手取得了6金2银4铜的好成绩。

  (六)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盲人节"、"聋人节"等专题宣传活动。举办残疾人先进事迹报告会、残疾人艺术团演出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效应,广泛报道我市残疾人工作情况,宣传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激发残疾人的生活热情和奋发进取的勇气,促进了全社会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七)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组织开展了区级残联换届代表大会,落实了区级残联专职理事长,选聘了街道、乡镇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强了扶残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创新了残疾人基层管理服务模式,残疾人组织建设逐步完善。全市共投入资金3500多万元,重点推进了市、区、村(社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比较窄、保障水平偏低,残疾人教育、就业问题仍然突出,服务设施不能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服务残疾人的专业人才匮乏,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不强等困难和问题仍然存在。"十二五"时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促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鄂州综合改革示范和"五个鄂州"建设目标,着力推进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社会服务更加多样和便利,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实现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

  2、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需求,制定出台相应的特惠政策,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重点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教育等服务业,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3、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围绕综合改革示范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大胆改革创新,构建与鄂州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

  (三)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平均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更加协调,使残疾人生活更自强、更幸福、更有尊严,社会更关爱。积极探索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特惠政策机制,实行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打造城乡一体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平台,重点建设十大助残工程(见附表一),实现服务体系网络全覆盖,加强服务专业人才和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深化"苏柳英小组"服务品牌建设,社会助残扶残氛围更加浓厚。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1、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2、城乡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3、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

  4、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在满足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无障碍、康复、托养、生活照料等特殊需求方面加大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并分类实施救助。落实家庭困难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保障等扶助政策。制定出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制度等特惠政策。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落实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二)康复

  主要任务:

  1、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2、着力推进城乡一体的社区康复服务。加大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帮助5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类型的基本康复服务。

  3、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8000件各类辅助器具,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主要措施:

  1、按照区域布局合理、职责分明、功能互补的要求,加强各级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康复科建设,重点推进市中心医院康复科、市中医院康复科、市残疾人康复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建设,培养一批康复专业人才,规范康复服务行业管理。

  2、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在全市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同步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制定社区康复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康复对象培训等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重性精神病防治、白内障复明等国家公共卫生重点康复工程,开展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聋儿听力语言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矫治手术等项目。

  4、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加强市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个性化服务理念和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

  (三)教育

  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教育质量提高。

  3、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建立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将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和市阳光培智中心改扩建工程,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将康复后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随班就读。

  3、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等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重点建设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4、加快特殊教育机构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改善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条件,落实特教津贴。加强特教师资培训,深化课程改革,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残疾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5、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的特殊困难,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就读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实施"社会助学计划",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扶残助学活动。

  (四)就业扶贫

  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就业援助政策措施。鼓励残疾人个体从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2000人。

  2、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对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

  3、救助和扶持10000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4、帮助4000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聘用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2、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援助工程。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积极争取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加大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创建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岗位等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3、加强残疾人培训。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加强盲人按摩人员培训,培养盲人医疗按摩专业资格人员,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5、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性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将其纳入公共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系统。

  6、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多渠道安排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五)托养

  主要任务:

  1、基本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4000人次。

  主要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3、加快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托乡镇福利院改扩建,加快建设乡镇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推进寄宿型托养服务。扶持社区创办日间照料站,为社区残疾人开展就近就便的托养服务。鼓励个人、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出资修建综合性、专业化的托养服务机构,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寄宿型托养、日间照料服务。

  (六)文化体育

  主要任务:

  1、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服务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2、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3、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4、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主要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街道和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残疾人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艺娱乐活动。市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中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

  2、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培养残疾人特艺人才,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文艺汇演、全国文艺大赛等特艺活动。

  3、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一批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区域性残疾人体育展示活动,积极培养优秀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参加体育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七)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管理。

  2、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3、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

  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宣传与推广,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农村新社

  区和小城镇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行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备配置。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实施个性化无障碍改造并提供资助。

  3、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市级电视台开设手语新闻栏目。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建立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推广国家规范通用手语、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

  (八)维权

  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2、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3、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

  主要措施:

  1、加大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残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救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决上发挥有效作用。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

  3、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访信息分析,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九)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1、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初步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2、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主要措施:

  1、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执行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立残疾预防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2、实施重点预防工程。逐步建立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广泛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事故致残。有效落实各项地方病防治措施。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全国爱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孕前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加强妇女孕产期、围产期检查,降低新生儿残疾概率;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

  (十)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

  1、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加强区、街道、乡镇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职能,落实职责。

  2、加强街道、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3、加强残疾人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残联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

  4、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加强对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的领导,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主要措施:

  1、加强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梁子湖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区级服务设施全覆盖,推进基层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2、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数据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4、活跃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5、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纽带、村(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康复、托养、就业创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各种帮扶服务。

  (十一) 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1、依托市政府政务网,完善市残联互联网建设,构建残疾人工作信息交流平台。

  2、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主要措施:

  1、开发和完善鄂州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增强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础情况和基础数据,完善残疾人服务档案,整合各种公共信息资源。

  2、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3、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新办第二代残疾人证1.5万本,建设残疾人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

  4、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职工信息技术普及和专业技术培训,实现残疾人工作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十二)社会环境与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主要措施:

  1、宣传、文化、新闻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新闻媒体要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加强网络等新媒体宣传。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2、培养和巩固"苏柳英小组"服务品牌。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苏柳英小组"服务,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困难残疾人,针对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助残工作向特色化、经常化方向发展。将扶残助残工作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在全市开展"爱心系列"创建活动。

  3、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机构。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加强残疾人服务业规划和行业管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确保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贯彻实施本纲要。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并分解工作任务。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承担纲要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见附表二),并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汇报、交流实施纲要的进展情况。

  (三)探索总结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法。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在纲要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依托厅市共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残疾人事业改革发展新思路,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综合改革示范。

  (四)加大实施纲要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纲要的重要内容,宣传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政策,宣传扶残助残社会公德,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氛围。

  五、监测评估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依据本纲要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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