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辐射五园区”协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3-24294 文      号: 鄂州政发〔2013〕11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13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葛店开发区)发展优势和辐射效应,不断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合理布局,加强葛店开发区与樊口工业园(鄂州开发区)、花湖工业园(花湖开发区)、三江港物流园区、华容创业园、西山工业园等五个园区相互协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以葛店开发区为核心、“辐射五园区”的协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国家确定的葛店开发区7.31平方公里为核心区,葛店开发区现有的79.6平方公里为拓展区,新扩展的园区为辐射区。扩展的五个园区原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不变,实施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葛店开发区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对六个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
  三、各园区以现有产业为基础,突出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六个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根据产业类别,统筹向各个产业集群集聚。
  四、实行项目托管机制。一个园区引进的项目可以按产业集聚要求落户到另一个园区,园区之间实行“一项一策”签订项目托管和利益分成协议制。
  五、各园区相关指标数据除按省要求直报外,总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及高新技术等各项指标数据合并计入葛店开发区统计,数据经市统计局审核后再行对外交流或上报。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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