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军分区关于做好2014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4-27652 文      号: 鄂州政发〔2014〕4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03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人武部,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国家和军队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按照习近平主席“能打仗、打胜仗”的战略思想和省军区“三化一融合”建设思路,立足“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职能定位,结合鄂州市城乡一体化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际,坚持科学筹划、整体推进、军民融合、人装配套,不断提高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质量水平。

  二、时间安排

  全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从2月上旬开始,4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划准备阶段(2月20日前)。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民兵整组工作指示要求,对民兵组织建设现状进行调研,拟制下发民兵整组通知,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组织人武、专武和民兵干部骨干培训,下发各类整组资料,打牢民兵整组工作基础;开展宣传教育,抓好思想发动,营造开展整组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21日至3月31日)。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核准兵员、装备潜力,落实上级下达的组建任务,重点抓好应急队伍人员调整编组和应急装备器材配备,做到定人、定编、定装;做好退伍军人和预征、预训对象的登记、统计和核对工作,认真填写“两本四册”表格资料。完善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清点物资装备,组织集结点验,搞好民兵应急分队授旗和入队宣誓,集中民兵进行政治教育。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日至20日)。4月上旬,各区对整组工作进行达标验收检查,抓好整改落实。抓好整组工作总结和评比,上报工作总结和“两本四册”等民兵组织实力统计报表。4月中旬,市政府和军分区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区所属全部基层武装部进行拉网式检查,拉动点验民兵应急分队,进行总结讲评。做好省军区4月底检查验收准备。

  三、工作任务

  今年,各级要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深化全市党管武装暨民兵工作会议成果。夯实组织基础,解决人员编组“空编”、“虚编”、“人册不符”的问题;加大民兵应急分队装备器材配备力度,解决“人装不配套”、“无装编建、有兵无装备”的问题。切实建强应急队伍、建精支援队伍、建实储备队伍,提高组织建设质量,为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奠定基础。

  (一)加大宣传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兵政治工作条例》,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制度,突出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切实打牢民兵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根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民兵工作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级领导、群众和民兵认清民兵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增强广大适龄青年依法参加民兵组织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把好入队关口,对新入队的基干民兵,个人填报入队志愿书,逐级组织政治审查,掌握其现实思想表现,确保民兵组织的纯洁巩固。要高度重视入队教育,严密组织民兵入队宣誓仪式、学唱民兵之歌,广泛开展民兵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教育,营造“未圆从军梦、民兵也光荣,退伍当民兵、再立新军功”的导向。

  (二)立足现实条件,编实建强民兵组织。一是摸清兵员装备潜力。整组前期,各区人武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关于组织国防潜力调查的规定,会同同级国动委有关专业办公室,对应建分队需编配兵员、应配备军民通用装备器材的潜力进行分级分类调查统计,对已配备的装备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专项数据库。掌握兵员、装备器材的数质量和分布情况,为人员调整、装备配套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二是进一步优化力量布局。全市按照“三沿三重”(沿江、沿河、沿铁路公路干线,重要方向、重要城镇、重要目标)的总体思路。沿水系、山脉、干线分类布局应急队伍,鄂城区重点加强反恐维稳、地质灾害救援及森林灭火力量建设,华容区重点加强抗洪抢险、保交护路力量建设,梁子湖区重点加强森林灭火、抗洪抢险力量建设。京九铁路、福银、汉鄂高速、316国道等交通沿线重点加强公路、铁路护路力量建设;在重要点、面一线层次布局支援队伍,各区按照地方有优势、建设有条件的要求,重点加强高科技装备维修、战场救护等专业队伍;按照长期建设、精准量足的规模均衡布局储备队伍,按建制储备人员、储备装备、储备能力,着眼持续动员需求,调整编建作战、后勤和装备勤务保障分队。三是务实改进编组模式。要积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拓宽编组范围,紧跟兵员流向流量,转移编兵主体。农村编兵由行政村向乡镇和企业转移,切实解决农村民兵组织虚化问题;城区编兵向行业系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拓展,切实提高编兵质量;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编兵力度,凡建有党组织符合编兵条件的均应建立民兵组织。应急队伍以属地编组为主,重点编配能保持在岗在位、便于领导管理、能够参加训练、可以随时遂行任务的人员,真正做到建在身边、抓在手中、用在急时;支援队伍主要采取行业编组、对口编组和人装结合编组等方法落实编组任务,尽量多编退役军人和军事专业对口人员,一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岁;储备队伍按照储备人员、储备装备、储备能力的要求进行灵活编组,搞好登记统计,掌握动态情况,确保联得上、召得回。四是突出应急分队“人装配套”建设。依据鄂发〔2011〕16号、鄂政发〔2011〕43号文件规定,采取请领、购置与征用相结合的办法,抓好应急力量装备器材配套建设。民兵作战装备,依据任务和形势需要,由军事机关适时向上请领;民兵遂行应急维稳、抢险救灾、森林灭火等任务所需的小型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由军事机关提需求、同级政府购置;军民通用装备、大型工程机械依托社会潜力储备,制定征用方案,平时预编,急时征用。今年民兵整组,各区要按照“人装配套、通专结合、分级负担”的要求,对照全省民兵应急专业力量装备器材配备标准,成建制配齐二分之一的民兵应急分队应急装备器材,切实解决现有应急装备器材与完成应急任务所需之间的矛盾。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基层建设质量。一是加强基本建设。按照基层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结合区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全面推开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规范化建设,建强基层武装工作支撑点。加大经费投入,适时更换和增建、增配相关设施。进一步完善基层武装部“两室一网一系统”和民兵连“一部一家一终端”设施,启动区、镇两级民兵组织管理信息化对接;以省军区统一制作的“两本四册”搞好各类登记统计,按标准全对象、全要素、准确真实地填写各类信息。二是选好配强干部。按照鄂发〔2009〕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武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配,落实制度规定,巩固基层武装工作阵地。结合整组,各单位要对所属乡(镇、街、开发区)、村(社区、居委会)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选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没有配齐的要按规定员额配齐,不符合任职条件标准的要予以调整。注重从具有部队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初任职专武干部。武装部长、民兵连长进同级党(工)委、村支委制度未落实的要坚决落实。三是加强兵员管理教育。建立“人武部门统管、编兵单位主管、相关部门协管、家庭社会监管、民兵本人自管”的管理模式,探索应急队伍持续常态管、支援队伍区分时机管、储备队伍落实建制管的管理办法,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建立民兵户籍管理、相关情况和流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做到工作地址清、现实表现清、联系方式清。切实掌握民兵的分布、流向和现实表现,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动员指挥的时效性。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抓组织整顿工作的合力。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关联着军队和地方,涉及各行各业。各级政府、军事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自觉履行职责,严肃认真地抓好民兵组织整顿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民兵组织整顿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职责范围,在工作、人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对涉及民兵组织建设转型中重难点问题,军地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人武部要把组织整顿作为新年度开局起步的重要工作,科学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基层武装部、民兵连要集中精力抓整组。要成立军地联合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地指导,集中主要力量和精力抓好各个环节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民兵整组基础性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民兵组织建设指示精神,搞准民兵组织建设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各区和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认真分析民兵组织建设形势,深入研究本单位整组“抓什么、怎么抓”,科学制定民兵组织建设规划。要突出抓好民兵应急力量“人装配套”建设和基层武装部、民兵连部规范化建设。要把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纳入民兵整组内容,同步组织,同步实施,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归口建设,理顺各类队伍之间的关系,防止组织交叉、任务重叠、一兵多职现象。

  (三)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民兵整组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找准制约民兵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措施。整组中,各单位要坚持以往好的做法,落实机关干部到基层蹲点督办,确保整组严格按照“十三步法”程序方法和标准实施。要及时总结整组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整组工作落实。整组后期,各区人武部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工作组,对所属基干民兵营(连)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市政府和军分区将对各区所有基层武装部和民兵基层单位进行普查验收,对民兵应急连、排进行点验,并适时组织整组工作“回头看”,确保民兵组织整顿的质效。

  鄂州市人民政府   鄂 州 军 分 区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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