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210 文      号: 鄂州政发〔2015〕10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提升气象保障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鄂政发〔2014〕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全面深化气象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大力推进综合气象观测自动化、气象预报预警精细化、气象信息网络智能化、气象服务产品多样化、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行业气象应用专业化、气象社会管理法制化、气象科普宣传广泛化,构建完善的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短期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达到90%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态农业气象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气象科普率达到80%以上。
  二、加快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一)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预警体系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按照《鄂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鄂州政规〔2013〕5号)的要求,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鄂州市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村气象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建设,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升作业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支撑。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环境事件等气象应急保障工作,建设移动式气象应急服务系统。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定全市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四)加强气象科普工作。持续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气象知识。加强气象科普基地、校园气象站的建设,大力推进气象科普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不断丰富气象观测、天气预报、灾害预警及影响评估、为农服务、城市管理等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各级政府要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并列入当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二)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面向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多种经营的气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和供给。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气象服务信息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面向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支持农村社会组织开展气象服务,依托农村网格化平台开展气象为农服务工作。
  (三)加强城市气象服务。推进城市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强化主要街区、交通枢纽、商业区、居民居住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气象服务,开展城市渍涝、大气污染、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建立城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城市运行管理部门之间联动联防。
  (四)加强重点领域气象服务。建立交通气象服务系统,在鄂州境内高速公路沿线建立交通气象观测站。加强旅游安全气象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在景区建立气象信息电子显示系统,加强对梁子湖区域的气象预报服务力度。开展矿山、尾矿库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建立完善环境、卫生、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气象业务服务体系。深化气象与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发挥气象信息资源优势,改进服务方式,为行业部门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气象服务。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加强作业装备的建设,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工增雨作业机制,建立技术先进、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安全监管系统。
  四、加快推进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建设
  (一)加快农村农业气象观测网建设。加快中小河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等气象服务重点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全市自动气象站点密度达到5公里,重点区域站点密度小于3公里。配备一部X波段移动多普勒天气雷达。建设一批生态农业小气候观测站,新建若干个有代表性土壤湿度自动观测站,建设农业气象移动观测与野外调查系统。支持鄂州市气象综合观测站建设,充分发挥其综合监测的作用,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农业气象观测能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的专业观测站网建设。加强部门合作,推进交通、旅游、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建立雷电监测站网,建设风能和太阳能观测站。市气象局要主动与市规划部门衔接,制定全市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的布点规划。
  (三)建成先进的信息共享系统。加快推进气象主干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实现观测资料快速实时传输,建设先进的气象信息与共享系统,实现实时气象数据在线存档处理。建立气象与农业、水务、环保、交通、林业、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
  (四)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市区两级城乡规划,制定专项保护规划,保证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
  (五)完善观测业务保障系统。完善全市气象观测站网运行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健全装备保障体制机制,探索引进社会资源参与气象装备维护维修保障。
  五、大力发展现代气象预报预测业务
  (一)着力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加强核心预报预测技术研究,加强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建设,建立更加科学的预报业务流程,完善预报预测业务工作平台,在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上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到2020年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到30分钟以上,15天内天气过程预报准确率达到75%。
  (二)发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精细化预警预报业务,建立分灾种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业务,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和预警时效。推进灾害性天气落区细化的预报业务能力建设,完善精细化到乡镇、中型水库的预报业务。
  (三)拓展专业化气象预报业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城市渍涝预警预报、高速公路沿线短时临近预警预报、旅游景区景点短时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等服务。建立鄂州市雾霾天气预报预警机制,市气象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雾霾天气预报,环保部门对产生雾霾的污染源要加强整治。加强农村、雷电多发区的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业务,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影响的监测评估体系,开展保障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专项预报服务业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现代化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气象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市、区要成立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组成,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跟踪督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加强公共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气象现代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将气象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大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完成。
  (三)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鄂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鄂州政规〔2013〕5号),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实行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推进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加强科技人才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科技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科研与创新的支持力度。人才管理部门要把气象业务骨干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气象创新团队培育,加快首席专家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将基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网格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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