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217 文      号: 鄂州政发〔2015〕21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24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构建综合交通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国际化物流枢纽新城、长江中游新的经济增长点、内陆对外开放高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
(一)提高长江鄂州段干支流通航能力。加快改善长江鄂州段干支流通航条件,将长江鄂州段按6米深航道疏浚整治,使万吨船舶直达鄂州港。大力推进长江中游"645"深水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疏浚梁子湖及长港河,将现在的Ⅴ级提升至Ⅳ级,促进长江航道向内陆渗透,满足现代旅游休闲生活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梁子湖、鄂城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长江航运建设。加快构建水运、铁路、公路、航空有机衔接的多式联运体系,加强航运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大型航运集团,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建设与临空产业、冶金及深加工、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相配套的港口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港口办、市交通投资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港口建设。以建设亿吨港口为目标,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和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建成融港口、码头、金融、物流、商贸、生活配套设施等于一体的武汉新港南岸核心港区。重点建设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三江港集装箱码头、葛店港区南山集团码头工程、五丈港码头、燕矶港及杨叶港码头等重大项目。整合梁子湖内河水运资源和旅游资源,以建设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为契机,新建梧桐湖新区、梁子岛、涂镇等码头。(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港口办、市交通投资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四)建设国际一流的航空货运枢纽。加快推进顺丰国际货运物流枢纽项目建设,建设高效便捷的空运网络。加快中航通飞公司爱飞客综合体及公务机制造等项目建设,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局、鄂城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铁路建设。加快城际铁路、轨道交通及货运铁路建设,重点建设鄂州北站、武汉新港疏港铁路三江港站,谋划建设京九、武九铁路联络线、鄂州黄石黄冈城际铁路环线、顺丰物流枢纽轨道交通及武汉新港燕矶港区疏港铁路、武汉地铁延伸葛店及延伸梧桐湖项目、鄂咸城际铁路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完善公路网络。加快形成"三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和"六横四纵三联"的骨架普通公路网,实现以主城区为中心,高速或一级公路快速直达各新区,二级及以上的国省道通达特色镇及一般乡镇,县乡道为主的等级化农村公路覆盖新社区。重点建设鄂咸高速、武阳高速、鄂州机场高速、沿江大道东段、吴楚大道东段、316国道改建工程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投资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快过江通道建设。规划建设鄂黄(第二)城市道路过江通道(鄂州长江公铁大桥)、鄂黄(第三)过江通道(鄂黄过江隧道)、葛店大桥(鄂州葛店至新洲魏埫村大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局、市建委,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构建多式联运交通体系。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重点完善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加快铁路、高速公路与港区、机场的连接线建设。鼓励发展铁水、公水、空铁等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以"一港双园"无缝衔接模式建设物流园区,增强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港口办,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完善客运枢纽建设。构建"零距离换乘"客运枢纽,结合火车站、城际铁路站、城市公交站等集中布局客运站,重点建设城东客运站、葛店开发区客运站等。满足梁子湖旅游及新区出行需求,重点建设梧桐湖新区客运站。支撑城乡公交一体化及市域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在燕矶、新庙、杨叶等乡镇建设农村综合物流服务站。(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加快建设"城际公交、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区域循环公交"四级公共交通网和"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保场"四类公共交通场站。实施农村客运通村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加快完成主城周边20公里范围内城乡客运公交化,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实现"村村通客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设"智慧鄂州"。 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加快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扩容提速和光纤宽带普及提速,加强网间互联互通,提高宽带接入能力和接入率,积极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围绕"智慧服务、智慧产业、智慧民生",健全长江中游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光网城市"建设,大力拓展各类智慧城市应用,夯实"互联网+"发展基础。推进智慧鄂州大数据中心、云计算数据应用中心平台、综合信息便民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综合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十二)推动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加速器、孵化器、创新平台和创业园区,建立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运用高新技术产业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进各类风投基金、股权基金,扶持吸引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落户,实现产业化和集群化。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形成一批科技型企业群体。积极培育转型发展新支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骨干企业。全面对接武汉创新改革试验区,推动鄂州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人才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快培育五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五大产业。充分发挥葛店经济开发区"中国药谷"的品牌效应,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医疗服务产业园,建设一批重大生物医药项目,逐渐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链条。引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积极推动软件业发展。着力发展光通信和显示材料、电子芯片、LED和家用电子设备、物联网应用、北斗产业应用。加快发展人工晶体技术、高分子技术,重点建设虹润新能源材料、鄂信三期等项目,把鄂州建设成为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建设鄂州电厂三期、南都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鄂州核电站,以打造太阳能产业链、LNG产业链和发展新能源电池、生物质能为重点,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把鄂州建设成为湖北省能源支撑基地和新能源示范基地。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领域先进适用的成熟技术和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支持专业化节能环保公司发展壮大,引导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推进五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运用"互联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制造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推进钢铁、建材、装备制造、轻纺、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和提质增效升级。引导企业资产重组、兼并联合,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投大靠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打造一批在国内外、省内外有影响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企业。建立资源消耗高、环境风险大、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的产业退出机制,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推进五大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第三产业倍增工程,重点发展以航空枢纽经济为主导的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生态旅游、健康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五大行业,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突破性发展航空物流、港口物流,重点建设燕矶航空物流园、三江港口物流园区、华中智慧物流园区、鄂东综合物流园区等物流集聚区,把鄂州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新兴物流中心。支持葛店开发区构建大仓储、大物流、大市场、大智慧支撑大电商的格局,重点推进电子商务从线下仓储物流向线上交易运营中心发展,争取将鄂州纳入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范围,把鄂州建成全国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城市。依托红莲湖、梁子湖生态旅游资源,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中部水生态旅游度假休闲区。依托梧桐湖生态优势和现有基础设施,建设武汉城市圈一流的高端生态健康养老养生基地,打造健康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医院及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在全省率先发展健康物联网产业。推动与军队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力争打造首个全国健康物联网总部基地。依托鄂州经济开发区产业基础,抢抓国家推行最严格新环保法的契机,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大培育和引进节能环保重点企业,形成一批节能环保标准制定者和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全市生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梁子湖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建设名优水产、生态畜禽、精品蔬菜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认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推动生态农业创新提质增效。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农业主体,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主体适度集中,大力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壮大农业加工企业,依托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中外农业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的引进,利用院士农业基地、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平台,加大生态农业技术研发,促进"院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农委;参加单位:市统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十七)发挥主城区核心辐射和集聚作用。推动市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利用主城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优势,推进主城、新城、小城镇、新社区城乡互动、产城互动、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强主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特别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园林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数字鄂州"、"智慧城市"建设。科学规划城市公交系统、设施网络系统、绿地系统,大力推进洋澜湖综合治理、园林绿化、道路桥梁等环境景观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大力加强城市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推进八大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八大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体系规划和建设,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加大电力、通信、给排水、燃气热力管网、道路、照明、绿化、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城镇信息基础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均衡配置为目标,统筹布局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的建设,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区承载能力,引导产业、人口向新区集聚。坚持以产兴城,扎实推进产城融合。(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文体局)
(十九)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要素均衡配置,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按照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的理念,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村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田园宜居、乡村文化、通畅路网、环境治理、乡村绿化"五大工程,彰显自然、生态、环境、地域特色。深入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连线成片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统筹办;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加强水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市、国家生态市建设,努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源区、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区和生态脆弱河流、湖泊等重要区域的保护与修复。开展梁子湖区、鄂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推动梁子湖、花马湖、五四湖、南迹湖等重点湖泊的水利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并完善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重点实施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水利血防工程。基本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和水价等四项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不断完善治水管水的法规体系。继续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长江岸线资源科学开发与管理。清理涉及岸线资源利用的各类既有项目,编制长江干支流岸线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建立沿江岸线资源使用权交易制度和岸线使用权回收机制。加强岸线原始风貌保护,合理开发沿江风景名胜和其他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实现绿色增长。提高项目引进的绿色门槛,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引入绿色准入机制,建设一批"两型社会"示范工程,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加快推进武汉青山-阳逻-鄂州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和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低碳发展,实现绿色发展。加快建立梁子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生态补偿模式,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建立生态银行制度,开展"绿色信贷"。大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资源集约、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跨区域合作
(二十三)推动鄂东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城市群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加快与武汉等周边市的基础设施、区域市场、产业、金融、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六个一体化进程,推进葛店开发区与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容区及红莲湖旅游开发区与武汉东湖高新区、洪山区及武昌区、梁子湖区与江夏区及洪山区、花湖开发区与黄石的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群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清除城际区域壁垒。建立区域互动合作机制,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参加跨区域的产业联盟、技术联盟和人才联盟,促进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与武汉等市的联动,建立武汉城市圈农村产权改革体制机制共享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加强与长江沿岸城市的合作。加强与上海、重庆、武汉、南京、安庆、黄石、荆州、宜昌等城市的航运合作,打造紧密协作的水运网络。以中部电商基地为基础,以航空枢纽建设为契机,加强与长沙城市组团、南昌城市组团的紧密合作,共同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加强与九江、岳阳等近邻地区合作,吸引湘商、赣商到鄂州特别是葛店高新区创新创业,谋求发展。加强与沿江地区的旅游合作,共建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参加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构建内陆对外开放高地
(二十五)加快对外开放口岸和特殊区域建设。加快三江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外向型临港产业发展步伐,确保三江港一类开放口岸顺利通过验收,积极推进铁路、空港申报对外开放一类口岸。以三江港区和4E级货运机场为核心,争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获批,形成良好的外贸条件和通关条件。加快我市自贸区先行先试步伐。推动外贸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借助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贸易。依托现有的三江港、豪威城市广场等良好资源,建设保税仓库、进口商品展示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港口办;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鄂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六)融入"一带
一路" 建设。深入推进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鼓励优势农业企业在境外建立农产业加工和营销基地,开展境外农产品加工贸易。鼓励优势工业企业开展产业投资合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鼓励优势商贸物流企业建立境外物流基地和网络,开拓国际物流市场。积极开展房地产、文化、旅游、医疗等领域的投资合作。积极支持企业参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建立外派劳务基地,打造外派劳务品牌,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在巩固和扩大传统产品出口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提升我市电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创新出口加工贸易模式,大力培育出口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文体局、市旅游局、市外侨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鄂州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在鄂州的实施,研究制定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把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抓紧落实本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参加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八)强化资本支撑。扩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推广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鄂州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鄂州设立分支机构,推广新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加快金融小镇建设。利用政府设立的引导发展基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做大做强金融担保公司,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利用国家股票发行制度由审批制改成注册制的机遇,支持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更多企业在"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积极发展国有资本和其他所有制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人行鄂州支行、鄂州银监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九)强化人才保障。探索建立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培养、交流和管理机制,强化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建立稳定的人才引进渠道,制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设立重点发展产业领域 "人才特区", 搭建技术创新投融资平台、创业企业孵化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吸引和支持各类人才在鄂州创业。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业技能人才,加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武汉的大学在鄂州新建校区,为鄂州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实施"人才柔性流动"管理办法,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推进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人才资本产权激励办法,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建立区域全覆盖的就业政策、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咨询服务网络。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科技局、外侨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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