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17787 文      号: 鄂州政发〔2016〕13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生态渔业是根据鱼类与其它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通过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生态的生产模式和现代管理措施,实现渔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的现代渔业养殖模式。为充分利用我市水域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推动我市渔业提质增效,促进生态渔业健康发展,现就推进我市生态渔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要求,引领渔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渔业经济结构,强化渔业安全监管,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安全、高效、品牌的生态渔业。
  (二)目标定位:坚持渔业增效与渔民增收为主线,大力开展系统化升级生态渔区、生态化改造渔业基地、科学化调整产业结构、标准化管理生产,形成种苗繁育、生态养殖、品种更新、特色增效、营销创新、渔业休闲旅游等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的格局,打造鄂州生态鱼系列品牌,推动鄂州生态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重点
  1.高标准高起点谋划生态渔业发展。按照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确定的以生态农业为取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部署,高标准高起点编制鄂州市生态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严格的生态渔业生产规范和标准,提高我市生态渔业的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2.发展壮大生态渔业基地。以提高生态渔业综合产能为切入点,重点推进环梁子湖、三山湖、五四湖、红莲湖、南迹湖、花马湖、长港沿线等六个生态渔业园区建设,加大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力度,强化渔区承载能力,提高生态渔业面积的占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市17.5米以下高程的低洼湖田开展综合种养或退田还渔。通过生态引领、典型示范,到2020年,全市渔业养殖面积稳定在63.5万亩,其中生态渔业面积占比82%,夯实生态渔业发展基础。
  3.实施"生态品牌"战略。坚持创品牌、树品牌、护品牌相结合,用品牌引领,实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积极打造"一鱼一品牌",重点培育"梁鱻生态鱼"、"鄂州武昌鱼"、"梁子湖螃蟹"等生态渔业品牌,支持"长丰鲢"、"鄂城鳜鱼"、黄颡鱼"全雄1号"等名优产品申报湖北省著名商标、原产地证明商标。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和地理标识水产品"三品一标"基地建设,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双认证)。到2020年,力争新增1-2个全国知名品牌,新增"三品一标"水产品20个。
  4.夯实生态养殖载体。大力推行无公害健康养殖,严格执行生态渔业行业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水产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等经营主体开展健康养殖,积极争创健康养殖示范场。进一步拓展水产发展空间,积极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生态新模式。大力推广生物制剂、微孔增氧、生物浮床、种青养殖、生物渔肥、生物渔药、水体修复等生态技术,加强生态化改造。突出生态渔业资源禀赋,努力将水产健康养殖与旅游观光、水族观赏、休闲垂钓、文化传承相结合,拓展渔业文化,积极创建申报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争取建成3个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新增16个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
  5.大力发展名特优生态种业。依托国家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建设契机,以大专院校水产科研院所试验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为平台,创建以苗种为核心的现代水产种业示范中心,使全市苗种繁育规模达到80亿尾。扶持发展良种武昌鱼、全雄黄颡鱼1号、鲈鱼、鲌鱼等特色品种繁育。积极创建万亩湖国家级小龙虾生态繁育基地,争创国家第一家小龙虾良种场。优化繁育苗种结构,做强做实鱼苗超市。按照技术规范,推进苗种标准化生产,坚持水产良种化的方向。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扶持水产原种场、良种场建设。
  6.突显科技引擎作用。发挥水产技术专家团队的作用,开展技术创新,提升服务生态渔业能力和水平。强化水产技术队伍和体系建设,加强技术培训与咨询,形成以技术推广中心为主,原(良)种场、行业协会、渔业合作社、家庭渔场、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站)等共同参与的新型水产技术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武昌鱼、螃蟹、长丰鲢、黄颡鱼全雄1号、中华鳖、中科3号银鲫、鲌鱼、鲈鱼等品种的养殖规模,使优势品种推广面积(含套养)达到可养面积的80%以上。依托驻省科研院校的科技力量和科研成果,全面引资引智,提升产业科技含量。
  7.积极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加大对水产龙头加工企业、水产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引导加工企业、水产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在资金聚集、资产托管经营、产品开发、技术应用、人才引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抱团发展,支持和鼓励水产加工企业、水产生产经营主体等采取收购、联合、租赁、流转等形式整合重组。鼓励和支持养殖水面向养殖大户、渔业合作社流转,发展水产养殖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形成水产联合社(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水产冷链物流,促进全市生态渔业量和质的同步发展。到2020年,培植1-2家规模以上水产品加工企业,全市水产品加工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
  8.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各区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严格渔药等渔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健全水产品质量"二维码产地准出"、水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制度,建立水产食品"一票通"制度。构建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大渔业执法查处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9.优化渔业发展环境。 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加大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与养护力度,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坚持禁渔期制度。在湖泊、水库禁止珍珠养殖、投肥养殖,禁止在大水面开展围栏养殖。各区要配齐配强渔政队伍,强化渔政执法,开展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渔业生产和渔船安全管理,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控制事故发生。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渔业行为,确保渔业生态安全。
  10.促进"互联网+"生态渔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物流网络、远程科技培训、远程鱼病诊断、智能监控、养殖生产管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生态渔业"行动。加大生态渔业产品与各大超市的对接工作,鼓励生态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交易方式,创建电商平台,开拓电子商务新途径,搭建"鄂州武昌鱼"、"梁鱻生态鱼"、"鄂州梁子湖螃蟹"等特色网络商务平台,提高生态渔业产品质量效益与竞争力。充分利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逐步实施产品准出、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远程科技培训、远程鱼病诊断、水产生产管理安全平台。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市政府成立由统筹办、财政、质监、工商、科技、水产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市发展生态渔业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工作的实施、考核、评比。各区要统筹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加强区、乡镇基层水产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保证专职专岗专责。着力提升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监管、公共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制定生态渔业的奖励支持政策。
  2.加强部门配合,全力支持生态渔业发展。市发改委、水务、财政、交通、农业、林业、工商、科技、供销、供电、金融、水产等部门要从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出发,全力支持生态渔业发展,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渔政执法经费和水产品防疫、检测、监测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政府每年在生态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生态渔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渔业良种繁育推广、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新型市场主体构建和品牌建设的以奖代补。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生态渔业规划,严格规范和标准,建设2个生态渔区。
  3.加强试点示范,引领生态渔业发展。全市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生态渔业的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快生态渔业基地建设。各区要将生态渔业作为精准扶贫的措施之一,主要领导要带头试点示范,扶持一批渔业经营主体,兴建一批生态渔业基地,带动一方百姓增收致富。对通过考核,位列全市前十位的生态渔业基地,市政府从生态农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
  4.加强金融支持,提供生态渔业融资服务。一是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扩大涉农贷款,积极探索符合鄂州实际的水域滩涂养殖权证抵押融资的有效方式。鼓励水产企业与武汉资产托管中心等融资机构合作,争取在"新三板"、"新四板"挂牌,实现直接融资。二是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对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扶持发展、且被评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生态渔业经营主体,市政府从生态农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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