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17794 文      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9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鄂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全心智、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健康中国建设的第一道关口。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品质城市和体育强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35号)要求,结合鄂州实际,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放手助力发展群众体育,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鄂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中央、省、市体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建立完善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人民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参与体育锻炼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3万;区域、城乡、人群公共体育设施均衡协调配置,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5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全民健身组织健全完善,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到25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占全市总人口的3‰;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国民体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规模群众体育活动形成“一地一品”,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6亿元,人均规模位居全省前列,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三、重点工作
  (一)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树立鄂州市民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2.传播体育文化,弘扬体育精神。建立与鄂州日报、鄂州广播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融合发展平台,以举办赛事(活动)为抓手,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之中,大力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
  3.宣传全民健身,传播社会正能量。讲述鄂州市健身气功协会(全省健身气功之乡),老年人文体协会(太极拳剑、门球等),围棋协会(鄂州市首届围棋文化节)等体育协会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
  (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推进市级、区级综合性和多功能性体育场馆建设。加快建设集体育训练比赛、市民健身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能够承办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国际、国内单项体育比赛的城市综合性鄂州市体育活动中心。各区分别建设一座综合性多功能体育馆。
  2.推动户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绿色项目发展。发挥我市自然条件优势,依托西山、莲花山、葛山、白雉山、四峰山等山体资源,修建市民健身公园、登山健身步道等设施。依托吴都生态廊道、九十里长港、梁子湖、红莲湖等湖港资源,修建自行车绿道等设施。加强对凤凰广场、橘园、西山公园、观音阁公园等城市公园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全民健身户外基地、全民健身汽车露营营地。
  3.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有序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等项目的实施。三个区分别建有2片以上社会标准足球场、1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座游泳馆(池)。所有乡镇分别建有1个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有计划更新户外健身器材。
  4.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建成10分钟健身圈。在社区建设一批多功能运动场。三个街办和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分别建有“笼式”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和多功能运动场地各1个。新建居民区和社区要严格按照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和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或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5.盘活健身设施存量资源,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面向公众开放试点,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促进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各区分别建有1处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各区(开发区)、街办分别建有门球场、草坪网球场等老年人健身设施各1个。所有社区和行政村有一处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场地或健身器材,提倡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发展适合老年人的多种健身场地设施。
  (三)支持群众体育组织发展,推进体育组织社会化进程。
  1.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发挥体育总会枢纽性作用,带动各级各类单项和群众体育组织发展。支持有群众基础的项目成立单项和人群协会。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和不同行业、人群覆盖延伸,基本建成市、区(开发区)、街办(乡镇)三级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引导、支持各体育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构,聘用有奉献精神、熟悉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从事日常事务。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发展格局,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其积极参与公共体育服务。
  2.加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扶持发展全民健身站点和健身气功站点,鼓励各地对健身站点试行经费补贴制度,规范健身站点管理,实现健身站点可持续发展。鼓励基层健身站点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健身站点经验,表彰优秀全民健身活动站点。
  3.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教育工作,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社区,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以健身项目培训为重点,培养高水平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进乡镇、进厂矿、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活动,提供科学健身服务,带动更多人群加入科学健身行列。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每年树立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标兵。
  (四)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
  依托传统节日、体育赛事、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抓项目设置,抓健身人群、抓品牌打造,积极备战省运动会,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1.丰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加大对“三大球”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扶持发展“三大球”俱乐部(球队),在全市广泛开展“我爱足球”民间争霸赛、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等多项赛事活动。大力发展羽毛球、乒乓球、门球、网球、游泳、钓鱼、瑜伽、轮滑、棋牌、气排球、自行车、健身跑、健步走、健身舞、户外徒步、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传承弘扬武术、太极拳剑、健身气功、风筝空竹、龙舟、舞龙舞狮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2.努力推动各类人群体育运动开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管的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大力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发展,积极推进名校办名队、教练员进校园和“一校一品”等工作。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技能培训,在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的同时,开展学生课余训练指导。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深入开展阳光体育科学健身校园行、青少年校园足球等活动,大力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继续开展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创建活动。创新各类竞赛活动组织形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竞赛平台和便利的健身条件。统筹兼顾各类人群健身需求,积极组织面向职工、农民、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群体的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工间(前)操制度,推进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多样化、经常化。
  3.大力培育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品牌。鼓励举办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引领示范作用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品牌。积极申办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重大赛事,支持各地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着力培育体育中介市场,加强体育经纪人队伍建设。推进市级竞赛赛制改革,探索完善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不断提高办赛质量和综合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欣赏和参与高水平体育赛事的需求。每四年举办一次市运会。完善群众体育赛事组织体系,打响六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即:全民健身运动会、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村村乐·百千万”农民体育活动、“夕阳红”老年人体育活动、“科学练”健身气功、围棋文化节品牌。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山水生态自然资源和湖泊资源优势,创新开展六大运动休闲赛事活动,即:赛艇水上、山地户外、热气球航空、自行车、钓鱼和特色高尔夫等具有鄂州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
  (五)提升健身指导服务能力,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
  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掌握我市国民体质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体质测试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创建鄂州健康e家,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推广全民健身移动互联网APP应用平台,加强全民健身指导。开展体育交流合作活动,以体育为媒,增进与兄弟市州的交流,互相促进,合作发展。加强健身指导人才队伍培养,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保持与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和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良性互动局面。
  (六)提高全民健身消费水平,形成互促共进发展格局。
  1.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结合“健康中国2030”发展战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积极引导大众体育消费,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推动健身休闲行业通过连锁加盟和兼并重组方式做大做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商贸、会展、卫生、康复、养老、教育、食品、建筑、电子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四大产业园(莲花山体育健康产业园、四峰山体育运动产业园、西山体育旅游产业园、小桥体育休闲产业园)和两大室外健身设施、户外用品生产基地(湖北万众、乔尔健)。
  3.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加强体育技能培训,优先发展体育基础设施、户外运动休闲、体育旅游等重点项目。加强策划储备,把符合条件的全民健身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支持全民健身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多种形式兼并重组,整合价值链和产业链。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政府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体育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完善督查和奖惩机制,对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落实到位的对照责任清单进行问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增加。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政策规定的比例税前扣除。强化全民健身的政策和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体育科技创新,开展全民健身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鄂州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地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和考核。
  (二)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定期反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程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水平情况等。到2020年,各地要对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接受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并适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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